体育创业者之痛:超65%的公司死掉,是因为合伙人撕逼
前段时间,一个叫“首席娱乐官”的自媒体,因合伙人之间的矛盾而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我并不意外,因为在今年五、六月时,我就跟她们两个合伙人聊过这次争议的核心:利益、权欲、妥协等。
这种轰轰烈烈的合伙人争斗,并不仅仅发生在某一行业。在万众创业的大背景下,几乎每天都有数家新公司诞生。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到今年5月底,每天平均有1.06万家新公司注册。夸张地说,几乎每分钟就诞生7家创业公司。
这么多新公司诞生,不可避免地,每时每刻都发生着合伙人之间的撕逼大战。而在体育行业,这种现象更为严重。据我粗略估计,从今年6月份到11月初,我身边的体育创业公司发生合伙人斗争的有26起,涉及的方向有:体育视频类、场馆O2O、体育媒体、经纪业务等。
他们撕逼导致的结果也有几类:公司倒闭、投资人清算资产、分道扬镳、另立门户、在新媒体上掐架等。每每,我都希望进行调解,但效果几乎没有,因为对于这些创业者来说,他们都太想证明自己了,包括失去理性的脾气。
现在,我逐一分析各个体育创业项目合伙人撕逼的案例。
案例一:分不清楚“老大”,都想当CEO
这是一家体育视频类的创业项目,在初期,他们两个人一起做起来,股权相差不多,但随着公司的发展,逐渐有了业务与影响力,也拿到天使融资。问题随之就出现了,他们俩都想当CEO,而且均不认可对方能当CEO。我参与调和,建议是,他们俩都不适合当CEO,该找一个第三人来当CEO。
这有点另辟奇径,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实际上,对创业公司来说,CEO就是“大哥”,大哥意味着没日没夜的辛苦与付出,大哥永远把公司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但对大部分创业者来说,只看到CEO表面的权欲与所谓的光鲜,而没有看到实实在在的付出。
也就是说,创业者本身的出发点就有问题,这样的创业者看到的只是利益,而不是创业无比艰险的旅程——因利益而来,因利益而散!
案例二:股权之争,过早埋下隐患
很多创业者可能没有意识到,对于一家公司来说,如果能成功的话,即使5%(甚至是2%)的股份都是一个天文数字,但如果不能成功即使50%(甚至100%)的股份也等于没有一样。所以,在初期,很多公司在设置股权的时候,过于随意,比如,合伙人之间股份比较接近——还有体育创业公司,在早期随意送出股份。
我遇到一个撕逼的合伙人案例,就是一个30%,一个31%,另外32%,剩下7%留给员工。这样的股权结构可以理解,在早期,大家都来自体育行业,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体育资源。但隐患就此埋下,因为在重大事情发生的时候,这三个人中任何一个人说话都不能算数,其中两个人的股权加起来就会大于其他任何一个——这就是说,没有人能拍板做决定,也没有人承担责任。
创业公司,尤其是体育创业公司,在早期时所有决定都可能是错误的,所有决定都可能是正确的,没有固定的正确与否,就是创始人带领创始团队不断试错,然后及时改正,包括敢于承认自己的犯错。所以,体育创业公司的股权,必须一个人拥有绝对控制权。
案例三:投资人撤资,合伙人撕逼
这是最近遇到的几个案例,创业没几个月的体育公司,因为投资人的清算撤资而散伙。他们的情况大多是,在早期获得融资时,基本拿的是个人投资或者不太正规的投资机构的融资,那么,在合伙人之间出现矛盾后,投资人基本都不淡定了,清算撤资是最好最快的办法。
“唉,可惜了这帮兄弟,产品马上出来,但投资人清算撤资了,”这个月初,一位创业者对我说。
体育行业比较特殊,很多创业项目比起互联网等行业更偏早期,所以在拿投资时,很多都是自己的朋友或者体育圈的个人投资。个人投资跟机构不同的是,当发生一些变故时,这些个人投资者对钱更敏感,毕竟这些真金白银是他们一分一分挣回来的(或者忽悠来的),当看到自己投资不靠谱时,就立刻痛下杀手。
我遇到过一个更奇葩的投资人,他投了一个体育APP,天使给了150万元,占股15%,但他的钱是每个月结一次。也就是说,这150万要一年多才能到位,而且创业者每个月这些钱怎么花,必须得给他汇报。
大家都清楚,在天使阶段,创业者需要不断试错与尝试,这样的投资与创业流程,注定不会有好结局。
以上是体育创业者合伙人撕逼的三种案例,几乎概括了目前合伙人矛盾的主要方式。所以,各位体育创业者必须重视起来,如果打算创业,或者正在进行创业,得注意这样一个数据,创业公司的失败,超过65%都是因为内部管理的问题。
这是《创始人的困境》作者诺姆·沃瑟曼的研究成果,而内部管理大部分是因合伙人的问题——纵观当下的体育创业公司,这个数据会超过65%,甚至超过70%。
基于此,对于创业合伙人撕逼,以及总结我所接触的26起体育创业者撕逼案例,我有7条建议如下:
一、CEO不是特权,而是担当
体育行业比较特殊,很多人靠资源聚拢起来进行创业,但不论是谁担任CEO以及合伙人,这都不是特权,而是付出。就任怎样的职位,就意味着怎样的担当与使命。
比如,吃饭时,CEO与合伙人永远是埋单者;他享受了暂时无法兑现的股份与特权,但也必须享受别人无法理解的压力与痛苦;甚至在公司遇到危机时,他要敢于卖掉自己的房子,开掉自己一手招来的员工等。
二、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当“老大”
中国万众创业的年代给很多人造成一种假象,就是创业成本太低了。所以,没有人甘愿辅佐另外一个人成功。这就造成很多合伙人理念不同或相互不爽就撕逼,然后自己出来单干。
实际上,不管是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的18罗汉,还是刘邦打下建立的汉室天下,他们都有一帮甘愿辅佐他们的人。
这就是说,一家公司的成功,没有那么简单,需要天时地利人和以及一个称职的“大哥”。对创业公司来说,如果能有一个称职的“大哥”,几乎就成功了一大半。那么,对体育公司的合伙人来说,如果你的公司CEO是一位称职的“大哥”,那就死心塌地地辅佐,因为你真的不一定适合做“老大”——创业并不好玩,不到万不得已千万别走这条路。
三、情绪发作时间要错开
对于一个好的体育创业公司来说,拥有好的合伙人甚至比拿到融资还开心。好的合伙人会有很多表现,最直接的,就是情绪发作时间会错开。
比如说,当CEO拥有压力和情绪而发作骂人时,合伙人总是保持冷静,并从其他角度提出一些建议与方法——在你大骂员工时,合伙人总能去私下安抚他们。
总之,合伙人之间的情绪发作时间是错开的,这样可以保持创业公司的理性运转。
四、合伙人必须得有使命感,而不仅仅是为了利益
我看了大多合伙人之间撕逼的现象,多是因为利益。实际上,不管是小到麻雀一样的创业公司,还是阿里巴巴那样的巨无霸,公司必须得有使命感。说矫情点就是得有梦想与情怀,你做这件事不仅仅是为了商业利益。
那么,你聚拢的一帮员工也不仅仅是为了利益而来,他们带着使命感参与到创业之中,这样公司的发展与前景就会变得与众不同。
“我们这些合伙人一开始合作的基础不是钱,而是大家共同的理想、信念和追求,”冯仑在《野蛮生长》一书中这样写道。
但现在很多体育创业公司,在创业初期,就想着骗点政府资源、骗投资人钱、骗员工情怀……这样的公司合伙人不撕逼才奇怪呢。
五合伙人必须是“第五级经理人”
创业公司必须奔跑,创始人、合伙人与员工都得像狼一样拼命奔跑,但创始人与合伙人必须当“头狼”,他们个个充满雄心壮志。任何一家成功或能够持续发展的创业公司,合伙人必须是“第五级经理人”。
这个理念是吉姆·柯林斯提出的,他在《从优秀到卓越》一书中写道,在所有卓越的公司里,都拥有大量的“第五级经理人”。他把公司经理人分为5个层级,最高的是第五级。第五级经理人的特色是——在任何时候,他都会把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而不是个人利益。
第五级经理人拥有强大的内心驱动力,永不放弃的决心以及“公仆式”的仁慈。
六、合伙人得有一起吃苦的准备
对于任何一家体育创业公司来说,创业意味着艰难险阻,是外人无法体会的痛苦,当然也有短暂的快乐。所以,合伙人之间最好拥有一起同甘共苦的经历,或者拥有类似的家庭与成长阅历。
最近我接触一些创业项目,合伙人基本是先有一个想法,然后开始去融资。其中,有一个项目是他们几个合伙人先在QQ群里认识,然后攒了一个项目。坦白说,这个项目还不错,拿到融资是没有问题的,但他们合伙人之间并没有过多接触,创业一定会经历几个门槛——合伙人之间的矛盾就是最大的门槛。
七、关键时合伙人愿意“牺牲”自己
最早,公司成立时就那么几个人,这几个合伙人也各司其职,看上去都还不错。但随着公司的发展,合伙人会出现跟不上团队发展速度的情况,这不是人的问题,而是学习、格局等方面都达不到。
这时候,公司就应该由“我的”变成“我们的”,由“我的人”变成“我们的人”,合伙人还是持股,但在合适阶段不能因为自己持股就占据管理层职位——所以,这时候个别合伙人就得让位,牺牲掉自己的管理权力。
不过,往往很多合伙人并不能理解这个做法,因为公司最初几个人一起打拼过来,凭什么公司发展好了就“过河拆桥”?
矛盾与撕逼就此展开。其实,股份仍然在,合伙人就得适时牺牲掉自己的权益,而成就公司——招聘更适合的管理层来管理公司。
以上7点是我对体育创业者合伙人的一些理解,如果这些对你没有任何帮助,那么恭喜你,你及你的合伙人已经进入新阶段。
我借用巴勃罗·毕加索的话送给你:“你的工作才是你生命的终极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