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记录本月28日起可在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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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近日宣布,将扩大测试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的服务。从10月28日起,持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6省(市)身份证的个人可登陆征信中心网站查询个人信用记录。在此之前,查询个人信用记录只能在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现场查询。

报告称,自2013年3月27日以来,征信中心面向江苏、四川、重庆3省(市),开展试点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服务工作,试点效果良好。现决定自2013年10月28日起,扩大试点范围至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6省(市)。试点期间,凡持有9省(市)身份证(即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32、51、50、11、37、21、43、45、44)的个人,均可上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查询网址为http://www.ithome.com/html/it/https://ipcrs.pbccrc.org.cn

记者昨日体验该网站发现,首先需要验证注册,只有通过身份验证的个人才能注册成为查询用户。网站目前提供两种身份验证方式:数字证书验证方式和私密性问题验证方式。数字证书验证支持77家银行的U盾,插入电脑激活后完成验证;私密性问题验证要求用户在10分钟回答5道选择题,包括何时在哪家银行办理过信用卡,授信额度是多少,本人最高学历和银行预留的通讯地址等问题。验证结果和查询码会在注册后24小时发送至个人手机。央行征信中心在公告中提示,在选择私密性问题验证方式时,若个人身份验证没有通过,属于正常情况,个人可以转用数字证书方式进行身份验证,也可以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现场查询。

以下为公告全文:

关于通过互联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试点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提升征信服务水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积极拓展服务渠道,推动通过互联网(网址为http://www.ithome.com/html/it/https://ipcrs.pbccrc.org.cn)查询个人信用报告试点工作。

    自2013年3月27日以来,征信中心面向江苏、四川、重庆3省(市),开展试点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服务工作,试点效果良好。现决定自2013年10月28日起,扩大试点范围至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6省(市)。试点期间,凡持有9省(市)身份证(即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32、51、50、11、37、21、43、45、44)的个人,均可上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

    为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必须进行严格的身份验证。只有通过身份验证的个人才能注册成为查询用户。目前,提供两种身份验证方式:数字证书验证方式和私密性问题验证方式,个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在选择私密性问题验证方式时,若个人身份验证没有通过,属于正常情况,个人可以转用数字证书方式进行身份验证,也可以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现场查询。

    互联网查询旨在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个非现场查询服务渠道,个人通过互联网就可以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对于更好地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提升社会信用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欢迎9省(市)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征信中心,推动早日实现面向全国提供互联网查询服务。

    客服电话:400-810-8866

    反馈邮箱:ccrc_ipcrs@pb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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