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APP和互联网电视盒子被广电总局清剿,只因动了互联网电视牌照方奶酪
【IT时代周刊深度观察】 据相关媒体报道,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司近日针对互联网电视牌照商,下发了立即关停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中违规视频软件下载通道的函,并要求关闭互联网盒子和视频客户端。
广电总局点名批评华数TV的互联网盒子“天猫魔盒”和百视通的“小红互联网电视机顶盒”载有爱奇艺、搜狐视频、优酷等视频APP以及电视猫、泰捷视频、兔子视频等视频聚合软件和互联网浏览器软件,指责他们为政治有害、淫秽色情和低俗不良节目及侵权盗版节目大量进入电视机及提供技术支持和通道,严重违反相关政策。
上述函件点名要求互联网电视牌照商华数和百视通进行整顿,立刻关闭其所有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中,各类视频APP及视频聚合软件、互联网浏览器软件下载通道,并对已经下载的软件立刻技术处理。
诚然,广电总局此举对互联网电视视频内容有一定的净化意义,但是因为内容的问题而大刀阔斧的对用户的视频内容获取通道(视频APP、视频聚合软件和互联网浏览器软件)进行截留,多少有些用力过猛的嫌疑。
表面上看,该次动作是国家一系列“净网行动”之中的一个举措。背后则是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及相关产品的监管趋紧的信号,在过去IPTV、三网融合的多次政策博弈中,广电总局始终将电视内容集成与运营牢牢地抓在自己手中。
而这次广电总局再次出手,原因就在于视频网站APP等对广电总局正规军互联网电视牌照商们的利益造成了威胁。
其实广电总局这种基于对自身利益而采取措施的举动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互联网电视牌照诞生的原因也是因为这个。
广电总局一出手,互联网电视终端厂商开始交费
互联网电视最早是由彩电制造商推动的。在2009年3月众多彩电厂商集体推出互联网电视这一全新产品后,TCL、创维等厂商选择的合作对象是拥有高速下载技术的迅雷、PPS以及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从传统意义上来讲,硬件制造商是通过整机产品销售来获得利润,而现在的硬件可以搭载更多内容,通过更多的渠道来盈利。
但是,随着彩电厂商的视频内容对通过有线网传输的电视节目造成了巨大的挤压和冲击,广电总局使出了“先叫停再发牌”的杀手锏。2009年8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要求,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随后,广电就先后发布了两批互联网电视牌照。第一批发给了: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浙江电视台和杭州广播电视台合资公司华数。第二批发给了:南方传媒(优朋普乐为其提供运营支撑)、湖南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IBN)以及中央人民电台。
按广电的要求是:电信企业和终端厂商都不具有合法提供电视节目内容的资质,电信只有提供业务和提供宽带的资质,电视机厂商,终端厂商只有生产和销售资质,所以必须由广电企业来提供节目内容和行使播控权,从而从源头上保证内容的可管可控。
有彩电厂商人士称,广电显然是希望彩电厂商与广电系的内容提供商合作,这样既方便广电监控互联网电视的内容,又可以使广电内容商开辟全新的渠道。
按华数内部人士的说法,此前除了有线网络传输收入和宽带业务费用外,还有30%左右的收入来自于互动点播等增值服务,而这次互联网电视牌照的发放,意味着华数又进入了全新的业务领域。
在广电总局的态度明确后,互联网电视厂商分别与获得牌照的厂商签署了合作协议,其中包括TCL多媒体与杭州华数,海信电器与上海文广,清华同方与CNTV,显然彩电厂商希望与广电系内容商合作来抢占先机,但合作的前提是必须要抱互联网电视拍照方的“大腿”,即上交一定的费用获得相应的视频内容和服务。
但是现在来看,仅从终端厂商收取费用越来越不能满足广电的盈利需求。
广电总局二出手:视频网站客厅战略就此搁浅
广电总局这次的禁令虽然表面上是对视频APP、视频聚合软件和互联网浏览器软件的联合打击,但归到根上,打击的是视频网站。而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在于互联网电视拍照商还不清晰的盈利模式。
在整个产业链中,鉴于管制政策,牌照商居于核心地位。具体到整个价值链条,用户购买终端厂商产品以及购买ISP服务构成了整个互联网电视产业价值链的基础。
然而目前,互联网电视产业的商业模式还没有建立,整个产业链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牌照厂商向电视机、互联网机顶盒终端厂商收取的平台植入费,而面向企业客户的广告收费以及平台化下的其它业务与应用收费都没有建立起来。
现有的互联网电视产业链是牌照商和家电厂商两头大的一种局面,这样的组合拥有内容和渠道的优势,但缺少对用户的有效控制和收费的便捷通道,从而导致在商业模式上的欠缺,难以形成一个可持续的服务性收益。
而另一方面,视频网站海量内容选择对互联网电视拍照商内容造成的市场挤压。
视频网站一直是互联网电视的直接竞争者和合作者。今年以来,视频网站对互联网电视领域的争夺战则逐步升温。乐视网、PPTV、爱奇艺等视频网站先后宣布进军互联网电视行业,争相与互联网电视牌照方及终端电视厂商合作,以此圈占地盘。与背靠大树好乘凉的广电系公司不同的是,视频网站作为市场化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企业,主要依靠抢占市场和吸引用户来获得自身发展的一席之地,所以前期烧钱攒用户的疯狂模式再次启动。
对于7家广电系统内的互联网电视牌照方来说,广电原来是按照“事业”模式来布局的,现在要进入“企业”模式,又要面临新生“企业”模式的竞争。而开拓最前沿消费者市场的能力一直以来是广电的弱项。
一方面是视频网站通过提供免费内容的视频APP抢占市场,另一方面是广电系通过给用户提供付费内容来搞盈利,对于一直习惯免费的中国用户而言,选择谁,不言而喻。但也正是因为视频网站如电视终端厂商一样,动了广电系的奶酪,所以广电总局才下了“封杀令”。这种模式跟对待互联网电视终端厂商的操作手法极其相似。
按通信专家侯自强的话就是:“我们看到的是产业链各方纵横交错的彼此合作下,其实却是借势压人的利益博弈。”
可以想象的是,在不久的将来广电总局再颁发一个拍照,来确定视频网站接入互联网电视的游戏规则,比如,“视频网站等互联网视频内容服务商也只能申请成为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将视频内容集成到7家牌照商的集成播控平台上才能提供服务。”但是视频网站们买不买账又是另一回事儿。
广电总局固步自封只能让互联网电视死路一条
广电总局一系列政策的最后,我们看到的结果是,买了互联网电视的用户只能通过互联网电视牌照方的盒子看到他们自身提供的内容,而这些内容部分还是要收费的。
而且根据广电总局的政策,目前阶段,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在功能上以支持视频点播和图文信息服务为主,暂不开放广播电视节目直播类服务的技术接口。这相对传统有线电视、电脑终端来说,内容上并无多大的优势。
此外,从用户层面来看,由于用户在近10年间对于PC和电视机的使用习惯已经养成,且依赖度较高。而互联网电视提供的视频内容与网络视频内容具有高重合度,且愿意付费的用户占整体用户比例较低。而且由于PC的普及,人们在大显示屏的电脑上也可以看到相关的内容,所以用户对互联网电视的诉求并不十分强烈。
广电总局的政策,虽然是不愿放权和保护广电系的核心利益,但是忘记了最终选择的还是用户,得不到好的产品和内容体验,用户的离开是必然选择,垄断造成的傲慢和不思进取,不是靠行政命令就能改善的。这种“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管理体制之间的矛盾”,还是尽快解决的好。
6月26日,在2014年北京国际电视技术研讨会上,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司长王效杰介绍,广电总局组织广播科学院和一些研发单位共同研发的智能电视操作系统TVOS1.0日前已经发布。
由此,广电总局关于立即关停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中违规视频软件的通知已如同司马昭之心,想拿再掩饰是无济于事了。
最后用网友的一个建议来做下收尾:建议终端厂商生产只能看新闻联播不能换台的电视机,然后转行生产不能看电视节目的大显示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