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牌照方背靠广电总局处境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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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时代周刊编者按】最近广电总局一纸令下,把网络视频厂商逼到了绝境,互联网电视牌照商的强势地位再次得到彰显。但是事实证明,虽然互联网电视牌照方有广电总局罩着,也躲不过市场化竞争的格局。除了受到来自外部市场的挤压,牌照方内部在内容的竞争方面也越演越烈。

从2011年中的时候,广电总局颁布了被俗称为181号文件的《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从此开始,总局对于互联网电视由“堵”变为“管”,走上了要求“可管可控”的的道路,以CNTV、华数和百视通为首的总共七家牌照商也开始采用不同的策略来进入这个行业,CNTV首选了清华同方,华数主要与TCL、LG合作,而百视通的主要合作伙伴则是三星、夏普与海信。但如果今天我们去卖场转转,会发现现在的情况和当初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第一波的牌照商替换潮已经悄然涌来:过去那些名不见经传的小牌照商们,已经逐渐走上了前台;而传统意义上的大牌照商们,也在激烈的竞争中不断地调整对于自身价值的定位。

三星电视用芒果TV替换百视通:内容重新为王与牌照商话语权弱化

6月下旬,三星正式对外宣布其主要互联网视频平台将由现在的百视通切换成芒果TV,这一举动被多家媒体视为新兴牌照商向传统势力宣战的开始,但实际上并不需要如此紧张:芒果作为背靠湖南卫视的新媒体平台,其最诱人的价值就在于优质的综艺节目内容,而在湖南卫视宣布独播策略以后,芒果TV已经成为了其优秀价值的唯一展现平台,作为立志要取得中国市场份额更大突破的三星,在应用商店受到linux平台的限制情况下,VOD内容的竞争性则是更加关键的一步棋,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做出替换的选择也是非常正常的,不过如果从另外一个角度看,由于过去所谓的四家二线(芒果、南方、国广、央广)以及开始逐步挑战一线牌照商(CNTV、华数、百视通)的地位,牌照商传统意义上所具有的“保驾护航”的价值已经逐渐弱化并进入市场化竞争阶段,内容以及服务更好并且价格更具有优势的牌照商显然会更加具有竞争优势。

互联网企业:更偏爱CNTV,“背靠大树好乘凉”

相信大家都还记得2011年底的那次小米盒子风波,最终小米被迫放弃了其聚合视频的产品思路而重新回归181号文件的亲切关怀以获准合法销售,但这次风波里面,收获最大的并非是小米,而是CNTV:借助小米良好的产品体验和巨大的销量CNTV一战成名,扭转了在当时智能电视领域推广不力的窘境,也成功的让自己成为互联网厂商发布智能硬件的一个首选合作牌照商,快播小方(这个还让说么……)以及乐视的机顶盒首发均选择了CNTV。

不仅互联网厂商看到了CNTV的独特价值,一些传统厂商在希望自身服务能有突破的时候也会将CNTV用来背书:海信在今年4月推出聚好看业务,将多家视频网站内容整合在一起,就是让CNTV在前台出面将各家的内容整合在一起后提供给海信,以绕过政策壁垒。

相应的,CNTV在合作时对于版权内容以及政策执行的强势态度也会让一些互联网厂商感到头疼,乐视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据业界不具名人士表示,乐视由于和CNTV在内容版权上产生较大摩擦,是双方分手的主要原因,目前乐视在其新品电视上已经选择华数作为主要牌照商。

思考:在强势政策的背景下,牌照商们何去何从?

相比较3年前的互联网电视产业还处在一个摸索和试探的阶段,今天我们可以看到,互联网电视正以一个前所未有的速度在蓬勃发展着,牌照商在其中的位置和作用也在不断变化着。互联网公司作为电视行业的新入门者,一直在不断的用自身所拥有的内容来冲击广电背景的牌照商内容,这当然是广电总局不希望看到的;对于牌照商自身来说,如何解决内容方面的匮乏这个问题,现阶段来看可能还离不开互联网视频网站的支持与合作,但需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商业模式;从另一方面来看,设备厂商与牌照商合作的主动权实际上已经逐渐转移到厂商手中,牌照商如何逐渐适应竞争环境的市场氛围则是下一步需要考虑的问题:牌照商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只要牌照商足够多,能够产生足够的竞争以及内容差异化,才是互联网电视走向真正繁荣的信号。

【IT时代周刊编后】广电总局通过规范互联网电视终端厂商,而给互联网电视牌照方提供了部分的利益来源。而最近对视频网站痛下狠手,归根结底也绕不过利益的追求。由于互联网牌照方内容单一,需要视频网站提供内容,而由于视频网站想要抢占客厅市场,势必要搭上互联网拍照方的顺风车,现在等待的只是广电总局下一个对视频网站跟客厅互联网电视对接的制度而已。

智能电视行业观察,微信公众号:SmartTV_Obser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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