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官推翻针对苹果的5.33亿美元赔偿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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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地区法官罗德尼·吉尔斯特拉普(Rodney Gilstrap)周二推翻了针对苹果公司的一项判决,责令就赔偿金问题进行新的审判。此前一个陪审团判决苹果公司应支付5.329亿美元赔偿金,称其iTunes软件侵犯了德克萨斯州一家公司所拥有的三项专利。

吉尔斯特拉普称,陪审团之所以在2月24日作出责令苹果公司向Smartflash公司支付上述赔偿金的判决,可能是因为被他有关应如何正确计算版税的说明搞糊涂了。

苹果公司曾在此前抗辩称赔偿金额过高,原因是陪审团可能不正确地考虑到产品的整体市场价值,而不是对专利和非专利功能作出区分。吉尔斯特拉普称,他向陪审团作出的说明从法律角度上来说是正确的,但并不适用于本案的相关事实。他将仅与赔偿金额有关的新审判程序的时间设定在9月14日。

Smartflash的代表律师布拉德利·考德威尔(Bradley Caldwell)尚未就此置评。苹果公司拒绝就吉尔斯特拉普的裁决置评,但表示此案表明美国国会应尝试控制Smartflash及类似公司提出的诉讼,这些公司的业务模式部分依赖于专利相关诉讼。苹果公司称:“我们拒绝为公司员工花费几年时间里而作出创新的概念向这家公司支付赔偿金。”

Smartflash在2013年5月对苹果公司提出起诉,称其侵犯了该公司有关歌曲、视频和游戏访问及存储的专利,并表示这些专利令苹果公司得以出售了更多的iPhoneiPadiPod Touch产品。Smartflash最初提出的索赔金额是8.52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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