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商规第四法则:构筑社群王朝
互联网已经深刻的改变了人类的群体构成方式——《湿营销》作者 汤姆.海斯 迈克尔.马隆
毫无疑问,我们已经非常荣幸地处在一个传播过度的社会。
用户面临着严峻的信息过剩,处理的方法之一就是以群组自我保护起来。
信息过多的结果,让消费者头脑处理成本不断增加,选择的成本在增加,搜索的成本在增加 ,不善于处理过多信息的大脑,开始疑惑、排斥和采取逃避的态度来对付信息爆炸和产品爆炸的世界,千万级别的电视广告被抽水马桶给冲走,亿万张报纸广告被看都没看到就扔掉……广告已经不再是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的王牌。
太多的信息,人们通过 朋友的口碑、社会化媒体相互介绍、推荐产品才是新的王道 。
在信息的汪洋大海中,人们在各自熟悉、信任的小圈子里面,更多的相信家人、朋友、同事、网友的推荐,包括自己热捧的微信、博客、QQ群、微博以及SNS的朋友。
能够轻而易举的找到成千上万与自己品味、兴趣相同的人,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共同完成和从事某个项目工作,甚至是为一个极小极小、极为偏门的共同爱好,组成了一个又一个、成千上万个基于共同兴趣、情感和爱好而成形的,或大或小的无数个群组。
工业时代的每一位消费者,被眼花缭乱的广告、赤裸裸的推销所压迫,而不得不被动接受大量不需要的信息,无法逃避、无法消化;WEB2.0时代的到来,互联网新经济中每一个用户翻身做主人,拥有了绝对自主权。
建立和加入各种各样的基于相同品味兴趣爱好而形成的互联网群体,为的就是规避自己不喜欢的品味、兴趣和爱好的信息的不请自来和不期而至,共同 抵御现实世界中狂暴、无情、过度的营销信息。
在自己的N个群体中,可以获得微信群、朋友圈以及SNS中朋友的动态,而拒绝陌生人的信息;可以在QQ群和同事侃得天花乱坠,谈谈哪一家发型好、哪一家设计得不错,而不会收到非同事的打扰;当发现自己的大部分同学都是去一个餐厅用餐的时候,好了,根本不需要在谷歌、百度中搜索,就是这个品牌了……
“我知道我的广告费有50%是浪费的,但我不知道是哪一半” ——约翰.沃纳梅克,今天,约翰可以将这句话改为“我知道我的广告费有80%是浪费了,而且知道浪费在什么地方”。
更加恐怖的是, 客户群几乎一夜之间消失在以SNS、IM、微博博客等为代表的社会化媒体之中,出没于近乎封闭的各类群体之中 ,无比积极的报复、抵制、防御各类公司、组织和个人任何隐性、软性或者显性的营销行为,其目的并非是为了结识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们,也并非是为了获得更多所关心的信息,更重要的目的是在规避散布太多、过剩、狂轰乱炸信息的人,当然可能包括您的产品,您的公司或者您个人。
只要在封闭的群体中,发现一些超过容忍度的、不明来源的信息存在渗透嫌疑时,用户会义无反顾的退出群体、取消关注、逃离嘈杂纷扰的信息干扰。
微信的群组、QQ的群组、或者豆瓣、知乎上面,你的表达方式、你的活跃程度、 你和那些网友的紧密程度一定超过你和你的合伙人的紧密程度,那就是部落 ,是基于互联网的、虚拟人格所结成的部落。
五千多年来我们一步一步走出了部落,经过几千年的过程,走到城市里面来,变成一个小蚂蚁;现在可能要一步一步回到部落环境了。
那种部落可能更多是基于兴趣、爱好、价值观所形成的。那种价值观的强度甚至会超过传统公司、封闭组织的价值观。于是,传统企业也应该像这些社群学习,变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组成。
于是“社群”关系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兴起。 这是任何一个传统企业不能回避的问题。
移动浪潮和社会化媒体,把消费者紧紧的联系在一起,分享对事件的意见、分享各自体会、分享对产品的评价、甚至分享对某一个菜品的味道。而这些社群关系的行为方式就像是我们的祖先一样,大家一起围在一起,每一个人都受着相同的影响。
社群部落改变着产品的传播方式 ,产生巨大的杠杆作用; 社群部落改变你的经营方式 ,社群成为你的品牌竞争力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社群部落能够改变你的品牌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如果拥有一个庞大、忠诚的粉丝社群,将成为你所向披靡的强势资产。
在对话和共同创造的框架之下,移动互联网的社群经济把一个从单纯卖产品和服务的公司变成一个真正拥有品牌追随者的。在互联网时代,企业已经不是一个单独的组织,或许不能再独立自主的采取行动、设计产品,也不能再掌控没有消费者干预的传统传播渠道。
互联网时代的消费者,自己在争取、或者已经成为了企业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且正在发挥影响力。
社群经济已经成为你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 ,如果这群人喜欢你的产品,他们会全力以赴用自己的力量为你打开一片广阔的市场;如果这群人离你而去,他们就会四处宣扬你的恶劣服务、揭露你的产品缺点,甚至是发起抵制。
借助互联网这个神奇的工具,消费者已经不满足于企业单向的选择,希望能够与企业进行互动、与企业一道共同创造价值。
消费者王朝已经到来。
本文作者王吉斌/彭盾/程成,亿欧网专栏作者;文章节选自《移动互联网商规28条》,此书编辑于数月前,亿欧网独家首发,若有过时信息请及时联系亿欧网;转载文章请务必注明作者和“来源:亿欧网”;文章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亿欧网对此观点赞同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