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O2O便利店和快递自提柜”的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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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O2O便利店和快递自提柜”的一家之言

【编者按】新事物产生,有优势有劣势,正如O2O便利店、快递自提柜等,一但它的出现不能给消费者带来更便利的生活,它的诞生又有何意义呢?本文作者通过自身对本行业的了解,他认为这两个行业存在一定问题,并提出自己的观点进行论证。

本文发自亿欧,作者:孟德;亿欧编辑转发,供业内参考。


 听风就是雨

“ 爱鲜蜂 ”被中商惠民控股,曾经融资很多,后期美团的流量和帮助以及传说中的数千万的美金也没能挽救颓势呢;“速递易”母公司三泰控股2016年度利润总额同比下降5278.9%,面对同样背后靠山强硬的丰巢,比起初入市场时背后有上市公司母公司气势如虹可能也衰减不少吧。

加上之前红极一时的嘿客、社区001、闪电购等“ O2O便利店 ”项目;加上到现在我也没领会太深的日日顺乐家、一号柜、云柜、格格货栈、邮宝等“ 快递自提柜 ”项目。我觉得悲观点说,这两个行业——问题很大!

听风就是雨,本是我很不喜欢的一句话,用到这里是因为我也犯了这个毛病,拿个例试图想证明一大类的创业公司甚至是一个行业是有问题的,这本身就是有问题和不严谨的,这点我是承认的,但抱歉我还是这么做了。

一家之言,我的结论

我不看好“O2O便利店”和“快递自提柜”项目,起码不看好现在市面上存在的所有此类项目。 原因是,其没有解决根本性的问题和用户的根本诉求,仅仅是“按照自己的理想和预期”设计了一套比较理想的生意模型。

对“O2O便利店”如果创新只是加个网上下单和配送上门的话,那现有的连锁便利巨头们一定可以做的更好,不该有你们的机会,因为你连连锁便利店能不能先干过7-11还是个大大的问号,就不用说后边的加分项了; 对“快递自提柜”理由更简单,我网购就是图方便,如果快递柜出现的原因是可以通过让我不方便而换取从业者的方便,你觉得靠谱吗,到底谁为谁服务呢?

结论中的结论

在用户的需求发生不连续的、跳跃式的变化的时候,才会是一种崭新的商业模式的机会,企业和品牌的更迭才会是因为模式和战略,诞生了新物种。否则,就只是同一物种,企业和品牌的更迭只是强战胜了弱、大战胜了小。

有机会诞生新物种的时候,再大再强的老物种都不是对手。不存在诞生新物种前提和机会的时候,总想变成的新物种可能还不如小和弱的老物种。

“爱鲜蜂”的问题是,该诞生新物种了(后面说原因)但是做得并不坚决,选择了做老物种,且认为自己能做得更大更强。但如果在便利店基础上加个线上下单+配送,那一定也是7-11等胜出的面大。

“自提柜”的问题是,没有诞生新物种的机会,折腾质变的事还不如搞搞量变的事,由弱小变强大即可——别人送到用户手里的效率差成本高,但我能做得更好。(据我了解有个“wdkd”正在做这个事情)

原因,可以思考“什么是会被改变的,什么是不变的”

“用户的需求”是改变的,“用户的需求能否被满足”是不变的。“在所处的环境下被验证可行的商业模式”是改变的,“追求更高效率和更大利润的商业目的”是不变的。

阿里首席战略官、湖畔大学曾鸣教授的“终局意识”告诉我们要懂得和学会“站在未来看现在”。

和历史长河比起来,我现在仅能理解和稍微加以利用的“终局意识”还只是看一个业务一个项目,站在两三年最多三五年后的未来看看现在。再者说,本没有一劳永逸的生意与事业,变化是唯一确定不变的事情,以动态的眼光看待问题是必然的。

所以你说你站在百年之后,那这一百年就确定一种模式一个做法了吗?显然不对。很多行业,在互联网这个“小无相功”的助力下,各领风骚数百年变成了三两年!所以我们就多练习,站在三年五载后的未来看现在吧。

“ 沃尔玛 ”“ 亚马逊 ”“7-11”“XXX”,应该是四个极有代表性的例子。

分别站在前三者已经成功出现且确定地位的过去的未来(现在),回看其过去的成长历程(过去),应该是颇有趣的一件事情。

“沃尔玛”多年来雄踞世界500强TOP,在它之前,用户方便且便宜的完成购物的需求是未被完全满足的,于是沃尔玛把成千上万的商品放到一个有点偏远的大仓库中,你只需开车前来一次性的填满后备箱,你可以又便宜有方便的完成购物。 那他要做的就是更多的“大仓库”、更多的SKU、更便宜的价格,当然人家做得确实不错。

“亚马逊”的出现是解决“我能不能不开车去偏远的大仓库,在家里就把逛超市这件事给办了?”懒,人性嘛。不再是更多种类、更便宜、更多的大仓库的连续性需求了,跳跃的新需求出现了。于此同时,新物种亚马逊来了,他要做的完全不同于沃尔玛:线上流量、用户行为和数据分析与管理、配套且适宜的供应链管理、售后管理。

“7-11”并没有因为沃尔玛的出现而永无天日,反而活得很好,其满足用户临时的、突发的、需要即可满足的需求:抽包烟、喝口水、吃个面包嚼个糖、零食或便当,我完全不应该也做不到为了这个需求开车跑去偏远的大仓库。同样满足上述需求的夫妻老婆便利店也可以但太弱小。 所以,在品牌信任度、集采能力与供应链管理、IT系统、资本和金融等各方面都更强大的“7-11”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然后我们在尝试站在“XXX”的未来,看看现在。

除了在“中国的亚马逊”天猫、淘宝、京东们完成购买然后等个一两天快递到手的需求外。这种临时的、突发的、急迫的、重点是要送到手的需求出现了(加上外卖平台的培养和助力)。

为了满足这种需求,要做一个新物种:不同于亚马逊的集中处理,需要被无数的小范围和分区打散的而不是统一汇总订单大仓配送;不同于7-11的成本主项不应该是房租而是思考配送人员,而这种配送和亚马逊的快递又不一样。这个“XXX”是巨大的商业机会,我想这也是美团想把“爱鲜蜂”投资了或者是收养了再改造的原因吧。

所以,还记得我的结论吗?“我不看好“O2O便利店”和“快递自提柜”项目,起码不看好现在市面上存在的所有此类项目”。因为他俩,要么该成为新物种却没能成为新物种;要么本不该也不需要新物种却偏去做个新物种。

朴素简单如我,依然看好

说了这么多热闹甚至疯狂但我却认为“不靠谱”的,也提一下大家在度过疯狂的O2O热潮后越来越觉得“不靠谱”但我却越来越笃定的坚信的:上门!

不论是骂过架还是打过仗的,58到家与河狸家、美团外卖与饿了么,配送上门、服务上门我依然是看好的,只不过我不确定笑到最后的会是他们中的谁,亦或是他们以外的谁。

三国争霸,举戈征杀,为了那水中月镜中花!奸枭两雄,你征我伐,可曾静心细赏一日花!司马世家,韬略无华,但是花竟落它司马家!

本文系投稿稿件,作者:孟德;转载请注明作者姓名和“来源:亿欧”;文章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亿欧对观点赞同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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