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医保支付范畴后,互联网医疗将呈现六大发展趋势
疫情之下, 互联网医疗 发展“换挡提速”,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类医疗机构和各家互联网企业纷纷推出了远程会诊、网上咨询问诊、居家医学指导、心理疏导、慢病复诊以及药品配送等服务。此类新型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了互联网高效便捷的优势,非常及时地配合了疫情防控工作,缓解了线下诊疗压力,避免了院感事件发生。
如果说2020年初爆发的疫情是这一轮互联网医疗发展热潮的催化剂,政策则是最为直接有效的助推剂。近来,中央及相关部委出台的配套支持文件更是让人应接不暇。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支持并规范“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2月28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一时之间,业界欢呼雀跃,互联网医疗再次成为热点,似乎迎来了又一轮的全新局面。4月7日,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大胆提出了在卫生健康领域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更让众多互联网企业浮想联翩。
但是很快,国家卫生健康委在4月18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通知》中强调:“各地要坚守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底线,在开展任何试验探索时,不得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的有关规定,按照我委《关于印发 互联网诊疗 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要求,不断规范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的准入和执业管理,加强监管。”紧接着,国家卫生健康委在5月8日印发的《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及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10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规范了医疗机构开展相关服务的收费行为、利益分配关系、收入确认原则、财务处理及票据处理要求等。这两个文件对互联网医疗在具体操作层面进行了规范,体现了国家卫生健康委作为医疗主管部门一贯以来对互联网医疗所持的积极、稳妥、创新、严谨的态度。
回顾互联网医疗的发展,经历了从“风起云涌”到“风口浪尖”,到“风声鹤唳”,再到如今“风再起时”的几个阶段。作为成长在浙江这片热土上的卫生信息人,已与互联网医疗结缘了近十年,对照数年前提出的互联网医疗亟待解决10大问题(即业务适用问题、医疗政策问题、医保政策问题、商业模式问题、收费标准问题、电子处方问题、数据开放问题、信息安全问题、资源供给问题、利益整合问题),如今大部分都有了比较明确的答案。互联网医疗似乎正步入“风和日丽”的成熟期。
在这期间,互联网医疗应更加遵循行业发展规律。不同于零售、金融或者教育,医疗行业具有三大特点: 一是政策多、变化快,只有配合好不断推陈出新的改革政策和业务需求,互联网医疗才有存在的价值,这是前提,也是借机;二是封闭的卖方市场,绝大多数的医疗资源和服务供给都集中在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发展只有与之合作,从B端切入才有发展所需的资源,这是路径,也是借力;三是复杂的利益格局,各级各类的医疗机构、医生、患者、卫健、医保、药企、保险等参与其中,互联网医疗发展应充分考虑各方利益诉求,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这是目的,也是借势。因此,互联网医疗应加快融入各地的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信息体系和医疗生态体系中去,如此才会有更强的生命力。
未来,在卫生健康委和医疗保障局的“共治共促”之下,相信互联网医疗将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一是服务主体属地化。 由于医保定点政策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的原因,除部分特殊地区外,大部分地区会优先由本地定点机构对本地医保病人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这也将促使第三方互联网医院在各地加快落地生根,并争取成为当地医保定点机构。
二是服务收费规范化。 早在2019年8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中就细化了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加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及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两个部委的两个文件相互配合、共同规范,保证了互联网医疗服务收费政策的协调性、延续性。
三是服务范围专注化。 很明显,互联网医疗不是万能的。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诊疗环节将继续专注于对慢性病、常见病人群的线上复诊服务,这是主管部门坚守的底线。同时线上线下服务将进一步协同配合。
四是服务内容多元化。 创新是互联网发展的根本动力,在社会各方的共同参与下,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内涵将持续丰富。随着大健康、大卫生理念的贯彻落实,服务重点将从线上问诊为主向健康管理的前后端延伸,慢病管理、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护理、与健康相关的直播带货和精准营销等服务业态会有大发展。
五是服务对象分级化。 随着医共体建设的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深化以及分级诊疗制度的再落实,一方面互联网医疗应成为分级诊疗提供连续性服务的重要一环,形成“看病先上网”、“网络管健康”的医疗健康服务模式;另一方面网络看病也应实施分级,要优先将此类先进的技术手段和便捷的服务模式提供给家庭医生,使其当好“健康守门人”。
六是服务模式平台化。 互联网医疗不只是医生上网看病,互联网医院也不只是医院上网营业。理想中的互联网医疗应主动结合现有的卫生信息化体系,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打通线上线下、诊前诊后、大院小院,整合医疗资源、重构服务流程,真正实现医患协同、医防协同、医医协同。
拥抱政策、拥抱数据、拥抱创新,互联网医疗必将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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