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灭!ICO末日来临,却仅仅是区块链的潘多拉诅咒
9月4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公告,从本质上定义了 ICO 是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并称,即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据《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国内已完成的ICO项目共计65个,累计融资规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至此通知下达,意味着,ICO项目的“团灭”!
同时,《公告》对于ICO做出了相关的6点说明。①ICO本质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③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④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⑤社会公众应当高度警惕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的风险隐患;⑥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
但是,吃瓜群众看到这一则新闻时一定在要分清 区块链 与ICO的区别,打击ICO等非法集资行为时,千万不要误伤区块链。
一、区块链的应用与ICO燃料都是数字货币:打断骨头连着筋
简单讲,区块链就是一个去中心化的信任机制,它是一种分布式的账本技术。区块链是比特币的底层技术,而比特币就是区块链上的应用 。
比特币并不是区块链的独生子,区块链除了比特币以外 , 还有智能合约、证券交易、电子商务、物联网、社交通讯、文件存储、股权众筹、数字货币、可编程金融都是区块链技术可以应用的领域。
目前,基于“区块链+”的业务生态已经逐渐成为很多行业起死回生的生态养料。区块链技术让银行、交易所、审计公司、科技巨头等趋之若鹜。今年以来,资本、人力和技术逐渐向“区块链+”渗透。
二、区块链错误的打开方式:技术无罪,ICO乱象光怪陆离
如果说,数字货币是区块链的应用,那么它也逃脱不了ICO燃料的身份。
ICO亦称初始数字货币公开发行(IPCO),是一种为加密货币企业而设的不受监管的融资方式,可被用来规避传统资本融资过程中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及监管。一般来说,ICO会向项目早期支持者发售一定比例的数字货币,以换取法定货币或其他加密货币。虽然也是融资的一种手段,不过,同 IPO 相比,它存在着一些不同:IPO发行的是股票,筹集的是法定货币,而ICO发行的是虚拟货币,即所谓的“代币”,筹集的是主流虚拟电子货币。
ICO的大致流程也与比特币紧密相关。
首先,有想法的团队若想若干个比特币等虚拟数字货币来开发一个区块链项目,便可以在bitcointalk或其他渠道发布项目计划或者白皮书以“昭告天下”。团队会承诺参与ICO的投资者一定比例的代币或者项目分红收益。待募集成功以后,有不错的涨幅,参与ICO的投资者就可以通过虚拟币升值卖出代币,获得盈利。然而,项目一旦开发失败,投资人就会面临损失,手中的比特币也会一文不值。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ICO与IPO的不同点。股票代表的是人们对企业所有权的占有,持有股票的人可以凭股票行使相关管理权利,参与企业决策。而ICO所发行的代币不具有这些特征,它只能被用来购买项目服务,以及单独流通。
当然,很多投资者或许从没有关心过这些技术细节。对于他们来说,需要关心的可能只有一点,那就是这是一种新的概念,能炒作、能赚钱的新概念。
据财新网报道,央行相关人士研究了大量的ICO白皮书,得出的结论是:“90%的ICO项目涉嫌非法集资和主观故意诈骗,真正募集资金用作项目投资的ICO,其实连1%都不到。”
三、不是区块链,ICO木偶背后真正的操控机制是什么
前文已经提到,区块链于ICO打断骨头连着筋。在ICO没有被定性为非法集资之前,我们判断一个ICO是否靠谱,首先还是要看区块链平台是否开源。但是很多平台打着区块链的旗号,却做不到开源。再加上,一般ICO骗局的资金都是真金白银,如美元、人民币等,就很可能是庞氏骗局。
其次,ICO的游戏规则一般是项目方或者ICO募资平台制定。而投资者鱼龙混杂,更谈不上有规则概念了。
ICO一度被认为巧妙地规避了《证券法》和《 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等相关内容。经监管部门与多位资深法律专家讨论,得出结论:ICO看起来仅仅是穿了合法的马甲,究其本质就是变相非法集资。除此,即使ICO可以摆脱非法集资的嫌疑,但也涉及明显的合同诈骗。
很多ICO就是挂区块链招牌,其实空无一物。又或者说,区块链是被玩坏了的技术。于是,不禁感叹:大部分“韭菜”都有一颗成为首富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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