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盘点丨2018年医疗大数据政策:小跑前进,监管渐明晰
对于 医疗大数据 产业来说,2018年是不同寻常的年。政府的活跃、资本的疯狂追逐、以及科技手段的不断进步都在催熟这一细分行业,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仅在2018年一季度,医疗大数据领域就发生了35起投融资事件。自2016年医疗大数据首度被提上战略层面后,政策对于医疗大数据的发展则有了更为特殊的意义。
年终将至,亿欧大健康对医疗大数据相关政策进行了盘点,以归纳近年医疗大数据在政策引导下的发展走势。
复盘医疗大数据的发展之路,经历了几次重要变化。 从政策层面来看,从“不知怎么管”到现在国家已“开始着手管”;从数据本身来看,数据量从少到多,数据质量从低变高,数据形态也从繁杂到规范化。
可以注意到的是,“医疗大数据”作为单独政府文件出台是在2016年6月21日 国务院 发布的《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这也是国家首次将健康医疗大数据确定为重要的基础战略资源。
在2016年之前,国家发布的文件多从“信息化”切入。介于中国的大数据起步是伴随着 医疗信息化 形成的初步数据积累,在早期数据量并未达到TB乃至PB量级时,国内的医疗健康数据还处于分散且孤立的状态。
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作为我国未来15年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行动纲要,其中特别强调发展健康产业和医疗大数据、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
2017年6月20日,国家卫计委(现国家卫健委)牵头成立了国有资本主导的三大健康医疗大数据集团,这一大动作是国家层面针对医疗大数据管理的应用真正落下的一刀。
单从2018年看,关于医疗大数据的重要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份文件:
1、《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1月14日)
文件将“以‘互联网+’为手段,建设智慧医院。”归纳入创新医疗的服务手段。其中提到,医疗机构加强以门诊和住院电子病历为核心的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为医疗质量控制、规范诊疗行为、评估合理用药、优化服务流程、调配医疗资源等提供支撑。
在随后的10月,卫健委再次公开针对医疗机构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改善医疗服务质量的考核指标,对18个考核项做出具体指标要求。在针对医疗机构的考核指标中,智慧医院的考核分数为14分,占比最大。 其中,新增大数据利用情况和智能技术及可穿戴设备使用情况为新设置项,也足以显示国家方面对于智能技术推动医疗大数据发展的重视程度。
2、2018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3月5日)
3月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
李克强总理特别提到大数据对于药品监管层面的作用。 他在报告中表示: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注重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提升监管效能,加快实现全程留痕、信息可追溯,让问题产品无处藏身、不法制售者难逃法网,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全。
3、《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8月28日)
依然是作为电子病历底层要素的医疗大数据,在医政医管局的此份文件中,医疗数据安全、数据联通、数据应用再一次成为国家政策重点关注的几个方面。
通知中强调了大数据在信息统计分析和智慧医院建设上的作用,此外还对数据联通提出了要求 。其中提到到2019年,辖区内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3级以上,即实现医院内不同部门间数据交换。
另外,还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保密规定,严格管理患者信息、诊疗数据等,保护患者隐私,保障信息安全; 要求患者信息等敏感数据要储存在境内;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数据传输、共享应用的监督指导和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患者信息等敏感数据对外共享的安全评估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4、《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安全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9月13日)
卫健委出台的该项管理办法,或成为中国医疗大数据发展史中的一次“里程碑”。《试行办法》中明确了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定义、内涵和外延,并对标准、安全、服务管理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也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应用单位及个人在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管理、安全管理、服务管理中的责权利,对于统筹标准管理、落实安全责任、规范数据服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伴随着原卫计委牵头成立的三大健康医疗大数据集团的逐步落地,以政策为抓手、国有资本为主导的医疗大数据监管、存储和应用格局也正逐渐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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