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备案要求简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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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备案要求简明总结

今年随着网贷平台合规检查的深入,监管处置力度也再持续加码,在行政核查方面,北京走在了前列,海淀区、东城区以及朝阳区相继启动了行政核查,近日又传出对网贷平台高管离京做出了具体限制的风声。

4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互金协会公告称,为配合本区 P2P 网贷机构行政核查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5月31日,所有注册地在朝阳区的P2P网贷机构(包括已经或正在接受行政核查的平台)高管及实际控制人,无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书面审批允许,不得离京。

其实大家应该也能有所觉察,最近不少平台进行了增资实缴,再加上北京地区监管加码等动作,这都预示网贷行业在监管层面马上就要有重点动作了。 今年6月份应该会按照计划有一些平台进入备案试点程序。

对网贷平台的备案进展工作,主要还是依据受行业普遍高度认可的《备案试点工作方案》中做出的详细规定。

今天把这些主要内容总结一下列出来,让大家有个参考,对于自己关注的平台能不能顺利通过核查进入试点备案也能有个初步判断。

备案试点要求简化总结版:

1、经营业务:区域性机构要在18个月内完成跨省业务清零。

2、实缴注册金:6个月内补足,区域性机构大于5000万,全国性机构大于5亿元。

3、风险准备金、补偿金:在存管银行开设账户于12个月内补足。

4、股东审查:6个月内调整并上报,要求法人股东经营5年以上,近3年连续盈利等。

5、高管管理:6个月内调整并上报,5年行业从业经验,无负债和重大过失。

6、公司制度:6个月内建立并完善,建立风险隔离及退出制度。

7、创新业务:10个月内完成整改,禁止拆分债权、期限错配、关联方担保等。

8、交易主体:不能为股东及关联方融资。

9、投资者保护:单一机构出借不超20万,累计限额50万。累计出借超出5万提供相关资产证明。

10、注册经营信息:6个月内完成修改,未经金融办批准禁止使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

有没有觉得近来的一些动作都是有迹可循,一切都在按部就班的正在执行。

网贷行业备案是今年业内关注的重点,也是网贷行业的重要转折点,按照相关文件指示,备案工作将在今年下半年开展试点,并在此基础上于2020年完成全国存量网贷平台的备案登记。

网贷行业虽历经风雨,但生命力极强,始终保持着创新进取的趋势,是未来科技金融的一个重要组成,市场仍然充满机会和挑战,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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