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音乐版权竞争升级,这肯定不是在线音乐最坏的时代
事情正在起变化。
3月28日,太合音乐旗下的百度音乐与 滚石 国际音乐联合宣布,双方签订深度战略合作协议,4月1日起,听众就将可以在百度音乐上听到滚石唱片旗下 版权 歌曲,其中包括张国荣、纵贯线、五月天、任贤齐、伍佰、梁静茹、刘若英、莫文蔚等。
这一事件有趣的地方就在于,“滚石”原本是 阿里音乐 独家合作伙伴,如今却把版权“分享”给了另一个平台。 对于滚石而言,他们拥有了各大的传播空间和更多的变现机会,对于阿里音乐而言,这意味着他们在版权竞争中失去了最重要的一块“盾牌”。
与此同时,国际巨头环球对于“版权”的态度也在发生变化。早前,PingWest品玩曾报道称“ QQ音乐 母公司腾讯音乐娱乐集团(TME)与 环球音乐 出版有限公司(UMPG)已达成独家战略合作。”虽然这一消息尚未得到官方证实,但新音乐产业观察从其他渠道获悉,环球对待“独家”的态度确实发生了变化。
新观认为,这些变化非常值得关注,因为有可能对中国 互联网音乐 现存的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从“独家”到“双独家”,滚石是最大赢家
众所周知,滚石和阿里音乐关系非常密切。
从2015年起,阿里音乐就跟滚石保持了独家合作的关系,滚石的优质内容也成为阿里音乐在版权大战中安身立命的重要“资本”。过去两年来,滚石和阿里音乐的合作不仅仅局限在版权上,双方在内容孵化和演出直播等方面展开了深度的合作。
不过,细心的用户可能发现了,2016年来,滚石也在拓展其他平台的合作。比如把滚石演唱会视频授权给了腾讯视频LiveMusic——从这个合作, 我们可以看出滚石和阿里的关系,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死板”,而版权方根据内容特性选择不同的平台合租,也有助于内容价值的最大化。
尽管如此,滚石和百度音乐的战略合作,仍然让业内大吃一惊。毕竟,如前所述,滚石的音频版权对于阿里音乐来说非常重要,在各大平台都在纷纷强化“版权护城河”的同时,阿里音乐却把宝贵的滚石版权分享给百度音乐,看起来有点匪夷所思。
几乎就在百度音乐发布消息称与滚石战略合作的同时,阿里音乐也宣布与滚石版权续签独家合作协议,并且拥有独家转授权的权利。但从各种相关报道看,滚石和百度音乐的合作,是滚石和阿里之间的一个“默契”,而不是阿里把版权转授给百度音乐。也就是所谓“双独家”。
把重要的版权分享给竞争对手,对于阿里音乐来说会有多大的影响?目前看来,影响可能并不会太大。在收购大麦之后,阿里的“大文娱”布局已经比较完整,音乐版权的部分缺失暂时无关大局(反正强大的阿里日后还有补上的机会)。相反,把重要版权分享百度音乐,有可能削弱其他的竞争对手。
在这个合作中,最大赢家还是“滚石”。从单一平台拓展到多平台,而且是进入了中国最大的“搜索入口”,这对于“滚石唱片”来说,这肯定是成功的一步。
唱片公司Big Machine创始人Scott Borchetta, 天后Taylor Swift和环球老大Lucian Grainge
从“不独家”到“独家”,环球的态度至关重要
作为全球唱片业的老大,环球音乐曾经旗帜鲜明的反对“独家”。比如去年国外多家报道称环球音乐集团总裁Lucian Grainge发信要求暂定各种独家合作。
实际上,目前在中国,环球音乐也是唱片业“三巨头”(环球、华纳、索尼)中唯一仍然保持全平台合作的公司。所以虾米音乐的用户才能听到陈奕迅和张学友的歌。
这一情况也有可能发生变化。不只是PingWest所说的TME与UMPG独家合作,有其他渠道的消息称环球音乐集团已经不再排斥“独家”,不排除会出现某个平台签下环球音乐独家音乐版权的情况。UMPG拥有的是词曲版权,与掌管录音版权的环球音乐是同一个集团下的两个独立运营的公司。对于平台来说,录音版权才是重点。
作为目前唯一一家尚未独家录音授权的巨头,环球的态度就非常重要了,无论哪家获得环球的独家录音版权,都有可能影响中国互联网音乐格局。有其是对于TME之外的平台来说,拥有环球的版权,将意味着拥有了一条“护城河”。
但是, 在版权价格水涨船高的情况下,环球的独家价格必然会是天价。以天价拿下环球的独家版权,也意味着日后需要想办法尽可能快的完成版权变现或通过资本运作来加快平台发展和布局,不然很难长治久安——毕竟授权都是有期限的。 一旦天价拿下版权却无法盈利,最终还是得拱手让出。
这肯定不是在线音乐最坏的时代
在线音乐最坏的时代肯定是“免费时代”,那个时代虽然用户想怎么听就怎么听,却几乎摧毁了整个音乐行业,到现在也只能说是将将回暖,优质内容生产甚至远未恢复。
我们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觉得多装一个APP就是“坏时代”,相反,我们认为,多 APP竞争,才有利于体验的提高和音乐产业的发展。目前互联网音乐最主要的几个竞争对手,在版权竞争的同时,都在相反设法的提高产品体验。
而且,版权竞争大大提高了业内对于版权价值的认识。比如滚石的例子就证明了优质内容的重要性,证明了优质内容版权的生产者有可能获得更多的谈判筹码。而版权内容拥有者不断提高的版权筹码,又将反过来推动产品体验的提升——没有足够好的体验,就没有足够大的用户粘性,就很难完成版权变现。
更重要的是,平台之间的“版权竞争”,让音乐创作者意识到作品版权的重要性,让他们更重视个人作品版权内容的保护和维权。这一切,有助于中国音乐产业逐渐建立一套规范的版权体系。
还有,从新音乐产业观察的《2016音乐消费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出,互联网音乐消费习惯的建立,跟“版权竞争”是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