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投资有风险,并购民营医院谨防三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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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投资有风险,并购民营医院谨防三大陷阱

【编者按】医院投资是一件专业性很强的事,需要各类专业人员做好项目评估,特别是专业评估,因为决定医院生死的因素就是医院的“生产能力”,而保障医院生产能力的关键要素就是医疗资源掌控程度,其中最重要的是人才。

本文来源于华夏医界,作者为李庚元;经亿欧大健康编辑,供行业人士参考。


资产清晰具有一定盈利能力的 民营医院 一直是投资公司瞄准的并购对象,具体操作层面相对简单是他的优势所在。单纯从投资角度讲,无可挑剔。但是,往往越是股权清晰、简单、单一的民营医院,越有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不得不防。概括的说, 投资并购 民营医院有三个风险值得注意:

一、 隐形成本 问题

什么是隐形成本?简单地说,就是违规经营的收益。在账面上不能表现的支出,这部分支出,往往是在利润中另外支付的“额外成本”。比如民营医院老板特殊身份、背景资源、特殊人物的“干股”、维护某种关系的固定或不固定费用、套取医保、政府买单、其他支付系统的收益等等,在表面高利润率的背后,是一笔不小的支出。这些隐性成本,在并购医院后,正规化经营时彰显出来,造成并购后收入大幅降低,利润率大打折扣的现象。

隐形成本很难具体查清,成为投资最大的风险。更有甚者,有些民营医院的收益局限于某种特殊关键的资源,一旦被并购,关系随即解除,医院从盈利走向亏损,隐性成本成为不可替代。

总之一点需要提醒: 在现有政策环境下,正规化经营的民营医院,利润率不会很高,如果出现利润率虚高的医院,要高度警惕隐性成本的存在。

二、虚假人力资源

人才,是医院发展的动力,投资者也十分明白人才的重要性。在项目调研中,人力资源状况调查往往是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有些想出让医院的民营医院持有者深谙人力资源的价值,在出让前,高新聘请“临时演员”充填医院医务人员数量,给投资评估提供虚假信息。

而一些投资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大多是金融专业出身的“精英”,他们对股权结构、项目估值、法务防范更为谨慎专业,而少有医疗从业经验,在医疗业务上往往忽略最重要的“生产能力”。造成投资后,临时演员撤场,医院出现人走楼空的尴尬局面。

人力资源调查,重点在于职业注册超过六个月以上的稳定医务人员,对那些兼职、第二执业地、外聘专家、注册少于三个月、没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合同关系的员工,基本可以排除在医院人力资源之外。 对那些第一执业地不在本院,却在本院工作的专家需要一一排查甄别,医院投资的人力资源调查是一项原则性很强、非常讲究工作方式方法的精细工作。

三、虚空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的规范是投资法务调查工作的重点。但是有一点必须强调:合同文本的规范不代表内容的真实性。特别是涉及民营医院和其他医院、利益单位的合作关系,首先是必须符合当地医疗卫生政策法规,如果违反政策法规(特别是临时出台的规范,不仅是针对甲方的,更重要的是对乙方的规范性政策),再规范的文案也是废纸。

商务合同是利益往来的法律保障,必须结合财务调查,查看合同产生的效益,如果只有合同,却没有实质性的实施,更无经济收益,那这份合同可以列入“假合同”范畴。

假合同并非合同的文本造假,而是合同的内容形同虚设,一般是民营医院虚张声势用来夸大宣传自身医疗资源的手段,比如和公立医院的技术合作、双向转诊、集团分院、某某治疗中心,与政府某些部门签署的“医疗定点医院”、“某部门指定医疗点”等等,大多数没有实质性的内容,需要谨慎对待。

结语

总言而之,医院投资是一件专业性很强的事,需要各类专业人员做好项目评估,特别是专业评估,因为决定医院生死的因素就是医院的“生产能力”,而保障医院生产能力的关键要素就是医疗资源掌控程度,其中最重要的是人才。

由于长期以来,存在不规范经营的实际情况,因此,隐形成本不得不引起重视,一般来说,民营医院老板越是在当地有名望、有地位、甚至是曾经的政府官员下海的背景,其隐性成本越高,而越是经济发达开放的城市、越是法律法规健全的地区、越是外来人口多而地域文化薄弱的地区,隐形成本相对较低。

投资并购民营医院需要谨慎操作,不要被清晰简单的股权结构诱惑,更不要被虚高的利润率蒙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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