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金融大鳄,亡了
一
上周五,小长假前夕, 金融监管 部门又一次不解风情,放出了大招。
4月27日,《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金融机构 资产管理 业务的指导意见》同时出台。
此前,在3月28日举行的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这两份监管文件获得审议通过。这就是说,它们代表了最高层的意思。
也许多年之后,我们回过头看,这两份文件会是这个强监管时代的标志性产物。
接下来还有一个重要的监管文件即将落地——《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它们三个放在一起来看,更有助于我们所处的新时代。
这一连串动作,直指没有或者尚未完全被纳入监管的金融大鳄。在中国,这样的金融大鳄并不少,而这恰恰是一个专治不服、专整大鳄的新时代。
在新金融琅琊榜看来,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穿透、隔离、审慎,这几个关键词需要金融从业者谨记于心。
二
稍作展开而言,至少以下几点值得重点关注:
《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到限制企业过度投资金融机构,很可能沿袭“一参一控”原则,一些巨头或许面临整改压力,诸如 蚂蚁金服 目前控股国泰产险,但同时参股了信美相互和众安保险。
当然,与蚂蚁金服这样明着来的巨头相比,行业里还有一些高度不透明的牌照收集控,也就是民营金控,它们早该被收拾了。
还想继续躲躲藏藏干金融,闷声搞事情?知道什么叫做穿透式监管吗?上述指导意见规定:“投资主体合并计算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和最终受益人”。
与此同时,《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 对控股股东提出了硬性要求,主要是连续3年盈利+40%净资产比率, 目前来看,这个盈利要求对京东等是一个坎儿。
对于金融机构的控股股东,《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还列出了负面清单,其中一条是“滥用市场垄断地位或技术优势开展不正当竞争,操纵市场,扰乱金融秩序”,似乎也意味深长。
另一份文件——《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将深远影响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包括互联网资管/理财的命运。
根据资管新规: 针对非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开展资管业务的情况,尤其是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分拆销售具有投资门槛的投资标的、通过增信措施掩盖产品风险、设立产品二级交易市场等行为,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规范清理。
资管新规还对智能投顾作出了比征求意见稿更为严厉的规定,除了必须持牌经营,要求“金融机构应当根据不同产品投资策略研发对应的 人工智能 算法或者程序化交易”。
这样一来,那些定位于向金融机构输出智能投顾能力的创业公司,很难一招打遍天下,从而抬高了这条赛道的门槛。
三
强监管时代的种种,新金融琅琊榜概括为八个字: 欲做金融,必承其重 。其实这八个字本该是金融行业的基本原则。
无论如何,时代变了,金融巨头不好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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