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联清算平台45家股东名单出炉【附股权明细表】
【编者按】 电子支付 席卷资本市场,欣欣向荣的背后引发业内担忧:支付巨头做大可能扰乱市场秩序。为此,《 网联 清算有限公司设立协议书》为此打了一剂预防针。于国家监管支付领域健康运行而言,更是一重核心保障,这从股权结构中就能看出来。
本文首发于支付圈,作者圈圈;经亿欧编辑,供行业人士参考。
据支付圈独家获悉,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财付通、支付宝、银联商务等在内的45家机构和公司签署了 《网联清算有限公司设立协议书》 ,网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整,协议各方均以货币出资,出资额分3期缴纳,出资比例分别为50%、30%和20%。 本次在股权结构的设计上,央行系为第一大股东,其他国有机构也占据大比例股份,剩余的由其他30多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占有。 值得说明的是,第二大股东梧桐树投资平台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直属机构,支付宝和财付通股份相同位列第三方大股东,京东旗下网银在线紧邻其后为第四大股东。
此前也有业内人士担心,网联会不会被其他巨头支付机构垄断,央行此前也明确表态网联的定位是公共属性、安全性、便利性,目的是提高支付机构的清算效率、交易留痕、资金可追溯、风险可控,是基础金融设施建设。央行高层对网联曾有一原则性批示: 务必保证网联平台掌握在人民银行手上。 本次网联股东情况正式曝光,央行与其他国家机构占据主导地位充分说明网联的重要地位。
“ 网联 ”全称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而这个平台在功能上与银联十分相似,因而也被业界称之为“网联。 建成后将切断大量第三方支付机构直连银行的模式,网络支付必须接入网联进行转接。
2016年4月14日,按照央行等部委4月14日印发的《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必须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
201年8月,央行批复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
2017年月17日,“网联清算有限公司”名称已获(预)核准。
2017年3月31日, “网联平台”启动试运行。在此期间,需验证网联平台的系统功能、业务规则和风控措施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并完成首笔跨行清算交易。
2017年6月30日,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网联平台)正式启动业务切量,支付机构接入方面有多家支付机构和银行接入。
2017年7月28日正式确定股东的情况,45家股东正式亮相网联平台。
网联计划到年底完成接入银行数量接近200家,接入支付机构接近4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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