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供应链金融4.0时代,我们需要对治哪些行业痼疾?
我国 供应链金融 处于何种发展阶段?
20世纪80年代以来,生产的分工模式开始发生显著的变化,竞争迫使企业在价值链的每一个环节寻求最低的成本,促使越来越多的分工从企业内转向企业间:各个环节的生产分化成了供应链上各级的供应商,物流环节分化出了专业的物流仓储企业,支付及融资环节则分化出了专业的金融机构。各个环节专业化分工,最终又紧密合作,使得各企业间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甚至商流的管理变得复杂。企业间传统的信息传递方式是通过各类单证来完成,单证不光帮助直接关系的双方或多方明确权利义务,同时也可以作为相关业务的佐证出示给其他服务机构或监管机构。
在这一背景下,以单证为质押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逐渐成为通行做法。我国供应链金融亦从20世纪80年代起步,以票据贴现的方式支持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融资,是我国供应链金融产生的雏形。而随着改革开放后制造业的快速发展,“世界制造中心”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国际产业分工,中国成为大量跨国企业供应链的汇集点。在这一背景下,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得益于实体经济与监管政策的双重助力,我国供应链金融规模不断发展。
规模不断发展的同时,供应链金融的形式也在不断发生进化和演变。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转变以及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基础设施的深入发展,供应链金融也随之不断演进发展,完成模式的迭代更新,得以适应整体市场发展步伐。从供应链金融的进化过程来看,可以大致划分出四个主要发展阶段。
首先是供应链金融1.0时代。 这一阶段是指在产业供应链发展过程中以核心企业为主,以核心企业的企业信用为其所在的供应链的中小企业做担保,帮助其可以顺利获得传统金融机构融资的一种“1+N”模式的发展阶段。在此阶段中,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模式集中在线下,其主要以保兑仓融资、仓单质押融资、融通仓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及物流保理等为主要业务模式。
在供应链金融1.0时代业务的不断开展中,一些问题随之浮出水面,如在运营业务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这将导致传统金融机构无法准确控制融资风险。同时,在1.0时代,供应链金融呈现过度依赖核心企业的现象,这也直接让传统金融机构潜在风险增加。
第二阶段是供应链金融2.0时代。 这一阶段将以往供应链金融的线下模式转为线上,尝试加入第三方信息平台如物流、支付等,通过对第三方数据的采集,减少对核心企业所提供唯一数据的依赖,增加获取核心企业所在产业供应链中上下游参与企业的真实经营信息,实现供应链金融的信息对称化。
第三阶段是供应链金融3.0时代。 随着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和普及,市场需求呈现出了线上化的发展趋势。与此同时,电子商务平台的日常运营过程中可以实现大量个人和企业交易数据、物流数据以及支付数据的积累,这些数据可以帮助供应链金融风控体系的加强,并颠覆曾经以融资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使其进而转向以交易过程为中心的、围绕中小企业自身交易而展开的“M+1+N”平台模式。可以说,以电子商务发展为背景的供应链金融3.0时代,进一步完善了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的成熟化。
第四阶段是供应链金融4.0时代。 在这个阶段里供应链金融“在互联网+”的引领下,与更多 创新 科学技术进行更加密切的深度融合,这让供应链金融可以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云计算、区块链等前沿技术手段来实现更好的风险控制及产业供应链中高效的资金对接,并构筑供应链金融生态圈。
目前,在我国所处的市场环境下,供应链金融发展时期正处于供应链金融3.0时代向4.0时代转变的过渡期,可以说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在未来将会更加成熟与稳定,这也将对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促进国家经济健康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前供应链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是什么?
随着供应链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涌进了很多并没有充分专业能力的机构,不少从业机构或人员整体风控意识淡薄,风控手段流于表面或难以全面及时掌握及控制风险。甚至有些钻供应链金融流程长、业务复杂、风控要求高的空子,故意造假、虚构伪造、欺骗隐瞒,导致近年来供应链金融“爆雷”事件层出不穷。
目前供应链金融乱象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三套行为(即通过虚构交易行为和物流行为实施套利、套汇和套税);
重复和虚假仓单(即开具虚假仓单或者重复质押仓单骗取资金);
自保自融(即通过关联方进行担保或者实施动产监管,骗取资金);
一女多嫁(凭借供应链业务或资产,多渠道套取资金,放大融资风险);
移花接木(开展一段时间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后,为了扩大业绩或者实现上市等目标,转做小贷或者高利贷业务,甚至假借供应链金融的名义,实作民间借贷等业务)。
从表面来看,供应链金融领域频发各类风险事件的原因是从事供应链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风控意识不强,没有严格执行贷前审批、贷中监管、贷后追踪的风控流程,导致没有及时识别及应对风险,造成了供应链金融“爆雷”现象。但从深层次来看,以下两个原因是近来供应链金融问题频发的根源:
传统供应链金融第一还款人问题难以解决。 供应链金融通过自偿性的交易结构设计,构筑了独立于企业信用风险的第一还款来源。但这无疑对操作环节的严密性和规范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并造成了信用风险向操作风险的位移,因为操作制度的完善性、操作环节的严密性和操作要求的执行力度将直接关系到第一还款来源的效力,进而决定信用风险能否被有效屏蔽。自偿性既是供应链金融最大的融资便利优势,同时也使金融机构对第一还款人的信用判断无比重要。这一问题还导致传统供应链金融对核心企业十分依赖,仅能服务核心企业及其一级上下游企业,对于核心企业供应商的上游供应商,信用保证将大打折扣;对于经销商下游的消费者,供应链金融网络亦无法触达。
过程管理面临诸多困难。 供应链金融的过程管理,核心是“四流合一”“四性齐备”。即供应链条中物流、信息流、商流和资金流必须合一,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实时性必须保证。一旦其中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将导致可能出现的贸易真实性风险、信用风险或操作风险。传统供应链的过程管理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和时间,同时需要银行等机构有着丰富的风险识别和信用判断经验。即便如此,由于供应链条长、贸易频繁、信息数据化程度低等因素,即使最有经验的金融机构在过程管理方面也会面临诸多困难,这也是传统供应链金融生态下监管难、风控难、贷款难的核心原因。
解决供应链金融违约事件频发的对策是什么?
针对供应链金融潜在风险,2019年7月,中国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准地抓住了根治乱象的“牛鼻子”。
明确供应链金融的四条原则。 《意见》确定了供应链金融的四大原则:“(1)坚持精准金融服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主业集中于实体经济、技术先进、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链链条企业;(2)坚持交易背景真实,严防虚假交易、虚构融资、非法获利现象;(3)坚持交易信息可得,确保直接获取第一手的原始交易信息和数据;(4)坚持全面管控风险,既要关注核心企业的风险变化,也要监测上下游链条企业的风险。”这四项坚持是对供应链金融风控体系的核心要求,也是从事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企业所必须坚守的底线。
与时俱进,提出新供应链生态的要求。 《意见》提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充分保障客户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将金融服务向上游供应前端和下游消费终端延伸,提供覆盖全产业链的金融服务。应根据产业链特点和各交易环节融资需求,量身定制供应链综合金融服务方案。”这一创新提法深刻显示了监管层智慧,表明目前从最上游供应商至最末端消费终端的全链条供应链成为了有机整体,在监管思路中予以统筹综合考量,针对传统供应链未有效触及消费终端的局限性予以完善和修正。
鼓励创新,充分应用各种最新的技术解决供应链金融的问题。 《意见》指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信息交互充分、风险管控有效的基础上,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生物识别、 人工智能 等先进技术,与核心企业等合作搭建服务上下游链条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完善风控技术和模型,创新发展在线金融产品和服务,实施在线审批和放款,更好满足企业融资需求。”这一说法表明了目前监管政策支持和鼓励通过创新实用技术解决传统供应链服务、风控和效率问题,支持通过科技赋能切实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意见》中指出,“金融机构在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时,应加强真实性审查,应对交易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尽职审核与专业判断。必要时银行、保险机构可将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嵌入交易环节,运用移动感知视频等技术,对物流及库存商品实施远程监测,提升智能风控水平。”由此可见,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生物识别、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如何有效帮助供应链金融系统实现效率提升,如何完善整体系统风控体系,如何解决供应链金融对消费者覆盖不足等问题,成为了当前监管机构的关注重点,供应链金融业态的变革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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