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延续、医保目录调整、西医处方中成药出新规,医药经济如何重塑?
【编者按】面对新医药、新常态、新变革, 医药产业 参与者都在试图寻找未来。本文认为, 新医药经济 之新,必须适应新时代的新变化,体现新时代的新理念,应用新时代的新技术,满足新时代的新需求。对此,作者从八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本文来源于E药经理人,作者郭泰鸿;经亿欧大健康编辑,供行业人士参考。
2019年,新医药经济的提法越来越多。随着 医改 进入深水区, 4+7集采 、财税核查、重点监控用药目录发布、科创版开闸、医保目录动态调整等各项政策落地和施行,我国医药市场风起云涌。面对新医药、新常态、新变革,医药产业参与者都在试图寻找未来,以察势之智、取舍之慧,思考与抉择。
现在医药界提出要大力发展新医药经济。什么是新医药经济?现在还没有完全形成共识。新医药经济当然和原先的医药经济有所不同、有所区别,乃至有所创新、有所提升。
窃以为,新医药经济之新,必须适应新时代的新变化,体现新时代的新理念,应用新时代的新技术,满足新时代的新需求。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01.新品开发是基础
这个开发包括研发和仿制,当然最重要是新产品的研发 。我国现在自行研发的药品很少,大约只占药品销售总量的不到20%,这和美国高达60~70%的比例落差极大。这里面原因很多。有研发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有研发投入不足的问题、有药品企业规模不大缺乏战略规划的问题、也有新药审批时间过长的问题。但是,任何一个行业的生命力和活力,都在于不断地有新产品问世。没有了持续不断的新产品,根本不可能形成新医药经济。这就好比一个大家族没有婴儿出生,必定走向死亡。医药行业事关人的生命和健康,疾病谱也在不断翻新,人们对新药品尤为敏感,这一特点十分明显。
仿制药也是如此 。仿制药可以说是第二层面的新品,特别是首仿。在原研药价格居高不下或市场覆盖不周全的情况下,仿制药的上市,自然也是一种“新品开发”。新医药经济下中国的药品市场趋势必然是:老产品大浪淘沙,其中部分质优价廉的产品依然销售坚挺,部分逐步退出市场;原研药新锋锐利,销售量不一定大但销售额一定快速增长;新的仿制药随时跟进,将是药品销售的主体。
02. 兼并重组是途径
在正常的医药市场里,领头的医药企业一定是大规模的。唯有大规模,才能在药品价格正常的情况下,合法合理地获得高利润,从而在不长的时间里消化大额的研发经费,弥补长时间的研发周期和极低的药品研发成功概率。现在我国的医药企业数量很多、规模很小。2018年全国原料药和制剂企业4441家,其主营业务收入仅15001.7亿元,平均3.37亿元;百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平均83.96亿元,百强入门门槛26.1亿元。而2018年美国四大制药巨头辉瑞、诺华、罗氏、强生的营业收入就达1902.5亿美元(其中辉瑞536.7亿美元),按1:7的汇率计为13317亿人民币,已经是我们一个国家的88.8%。我们这么小的企业生产规模,如何消化固定资产投入?消化研发费用?如何才能获得扩大再生产的能力?
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经济效益最简捷快速的方法就是兼并重组。 当前兼并重组的困难一是动力太小,药企缺乏兼并的经济实力。中国药品企业规模小的表象是生产规模小,实质是资本规模小。自从药品生产从高利润走入微利润后,大多药品企业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最多也是对适销对路的产品增加一些产量,根本没有实力去兼并其他企业扩大再生产。二是阻力太大,受制于地方保护主义。地方政府往往视药品生产企业为就业重点、纳税重点、政绩创造重点,不希望本地药企被外地药企兼并。这一正一反两个方面的力量导致国内医药企业特别是药厂之间,有成效的兼并很少发生。今后新医药经济的起步,一定是兼并重组和小药厂的关闭。
03. 适应政策是关键
由于药品是法定的“特殊商品”,又是牵涉到每一位国民身体健康的“生命产品”,所以相比于其他行业,政府对医药行业的政策最多、最细、最严、改变最频,覆盖了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的全部环节。这里有药品监管部门的质量、效用、安全政策,有医疗保障部门的采购确认、价格确定、费用支付政策,有卫生健康部门的处方使用、数量控制政策(包括技术政策)。而药品企业最缺乏的就是对国家政策的研究和应对。这里有不能、不会、不敢的多种原因。
新医药经济的医药企业,一定要把重视、研究政府政策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要经常和政府部门进行政策互动。企业进行政策研究,和政策理论部门、政策执法部门不同。企业的政策研究要做到:问题发现于实践、建议来源于实践;要以服务政府和规范市场为标准;要以有益于社会为最终目标。
04.降低成本是要害
由于药品的质量与安全已经成为药品进入市场的行政和技术门槛,所以,药品进入市场以后的竞争,主要甚至唯一的方法手段,就是价格竞争。在政府主导的集中采购普遍推开之后,政府以确认和落实采购量为交换条件力推降价,价格更是上升为进入市场的经济门槛。
为了实现市场价格竞争,药品企业除了对外极力扩大销售量、提升自身生产能力的负荷率之外,更重要的是对内要努力降低各种成本,以降低生产成本来换取和联动降低市场价格。
从今后的趋势来看,无论是医保部门的政策制定、医保费用的收支平衡、病人用药的消费愿望、企业竞争的成败兴衰、政府反腐的强制约束,都将推动药品价格越来越低。需要说明的是,现在大多数药品的出厂价格并不高,但是病人消费和医保负担的费用却很重,这是事实。用政府的话说,叫“流通环节过多、流通费用过高”,那么,用企业的话怎么说?难道现在药品的“暴利”落脚到了药品流通企业?所以,新医药经济要把药品企业的生产成本和出厂价格向社会公开,以取得社会的理解、认可和支持。在新医药经济里,药品价格不仅是企业之间的竞争手段,也是政府部门平衡产业经济和社会福利的调控手段、是健全社会保障和发展商业保险的推动手段。药品企业再不能成为“药品高价、药品暴利”的背锅侠。
05.技术创新是战略
生物医药乃至化学制药、医疗器械、医用包装辅助材料等整个医药行业,是社会公认的高技术行业。其高技术,首先是在产品研发方面,药品的技术创新,如果没有持续不断的新产品问世,绝对是一句空话。但药品的技术创新,不仅仅限于这一点。新医药经济下,药品的生产工艺、流通方式、使用手段,以及药品的储存物流(包括冷链)标准,都将随着时代的进步而进步。药品的技术创新,既是政府部门的事,也是技术研究部门的事,但主要是药品企业的事。做好了,它能够给企业带来市场、带来规模、带来利润,是药品企业长盛不衰、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所有的药品企业,都要花大力气研究。
有人说,现代西医学的进步,主要的并不是医学的进步,而是工业技术的进步,西医学只不过把工业技术的新成就应用于疾病治疗而已。这话可能并不完全精准,但确实很有道理。药品企业也要把工业技术进步的新成就应用于自身的研发、生产、流通。
06.改革流通是重点
药品的流通环节是一个最复杂的环节。因为普通商品只有生产、流通、使用三大基本环节,而药品在流通和使用环节之间还存在一个处方环节。在普通商品上,谁使用、谁选择,谁购买、谁谈价,谁出钱、谁定价(参与定价),商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因此而取得平衡。但药品是治病的,健康的保持价值几何?疾病的危害又损失价值几何?所以,病人使用药品、却由医生选择药品,这是技术与信息决定的技术自然垄断;病人使用药品、却由医保支付费用,这是现代社会保障决定的社会福利;单个病人使用药品、却由医保集中谈价定价,这是量大价低、量小价高的市场规律的体现。于是,就使得药品的流通较一般商品的流通大为复杂。
现在公认药品最终消费价高,也公认价高在流通环节。那么,新医药经济就要问,是价高在普通的流通环节,还是价高在特殊的处方环节?只有找准了问题的真正所在,才可以对症下药、釜底抽薪,而不会隔靴搔痒、扬汤止沸。
新医药经济下的药品流通改革,一定要符合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律,适应药品消费的特殊要求,节省不必要的费用开支。
07.规范营销是自保
现在的医药行业,营销已成为一个贬义词。很多人认为,营销就是推销,营销就是回扣,营销就是贿赂。但这只是对当前营销被异化后某种手段的归纳,并不是营销行为的全部,更不是营销应当有的科学定义。规范的营销,一定是反对腐败、制止腐败,一定有约束腐败的机制。
现在同类产品竞争剧烈、是否销售成功就靠医院采购和医生处方,行贿也就纳入了企业的必要行为之中。比如挂靠走票就是为了规避财务制度,“合法”地拿到行贿的现金。行贿被发现就可能是犯罪,不行贿就一定是滞销乃至停销,企业就处在这样的纠葛之中。
如果新医药经济设置了合理的流通机制,药品企业不再需要回扣贿赂为药品销售开路,不再需要向医院医生输送回扣贿赂,只需要认真研究开发、生产、推销有疗效而又安全可靠的药品,满足治病需求,这就回归了药品生产、销售的本源。
新医药经济下,依然需要医药代表。现在的医药代表可以直接转型为医和药之间的信息技术沟通人员,他们将成为医药学术代表而非药品推销人员。他们的职责是向医院医生介绍新药新械的药理、毒理、机理特性和用药用械注意事项,介绍老药老械的已使用情况和所发生的异常,协助医护人员合理用药用械;是通过医生了解用药用械效果,搜集药品使用后的不良反应和器械故障,和医生一起研究改进用药用械方式;是听取医院医生对药品、器械临床使用的意见建议,及时送达给药械企业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结果反馈给医院医生;是根据地方疾病谱的存在、变化和本企业药械使用特点向生产企业提出推广计划和应用方案,满足查病治病需要。
08.扩大范围、走向大健康是方向
新医药经济,实际上将变成健康经济。它的范畴,将从主要是治病,扩大到防病、治未病、康复,扩大到长寿、聪明、美丽、强壮、快乐的获得和保持。这就是中央提出的大健康产业、大健康服务业。
新医药经济的制造业,应当利用自身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根据市场的需要,开发大健康产品。特别是根据祖国传统中医药的医理药理,按照药食同源的特性,开发调节身体阴阳、虚实、温凉的产品,开发适应时节、适应地区的产品,开发有利于锻炼、康复的养护器械、运动保健器械。
新医药经济的服务业,应当利用自身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营销网络,在销售药品的同时,销售保健品、营养品、养护器械、运动保健器械等相关产品。虽然现在有一些市县的医保部门发文不允许医保定点药店经营非药品,不允许展示、销售保健品,但这并没有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做支撑:国家医保局没有这一类的限制规定,多个省的医保局还正式发文认定这一类限制缺少法律和行政依据,明确医保部门并没有权力在定点协议中作出不允许多种经营的约定,直接下文取消了涉嫌违法设置行政许可的相关限制性条款。这才是正确的方向。
走向大健康既是药品企业适应竞争的需要,也是市场集约经营、合理配置资源的需要,更是社会发展进步、人民生活品质提升的需要,这一定是新医药经济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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