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本质与困境,共享经济被“妖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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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本质与困境,共享经济被“妖孽化”?

如果要给已经进行过半的2017年找一个热词,“ 共享经济 ”一定是一个可以入围的选项。

有些出人意料的, 进入到经济下行周期的2017年,“共享经济”不仅没有降温,反倒似乎变得更加火爆起来。

从 共享单车 、共享篮球、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共享床铺、共享按摩椅,甚至是共享女朋友……一时间, 各种与“共享”有关的概念和项目层出不穷,无论创业者还是资本都发疯似的开始往里扎,似乎我们真的开始来到了“一切都可以共享”的时代。

这场景,像极了2015年时,O2O大潮下,一切你想到想不到的服务都开始“上门”的时候。

然而,2015年的那波潮流中,包括“上门洗车”、“上门洗脚”、“上门做饭”等等在内的O2O项目,事后都被证明大都只是创业者和资本们美好的臆想,既难以支撑起一个成熟的商业模式,也很难对于某种恒定的用户需求提供稳定、可预期的解决方案。

而当下,在整个互联网业内,“共享经济”也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争议,开始被一部分人视为是某种“妖孽”式的看不懂也琢磨不透的存在。

以至于,当下在行业内,也慢慢出现了这样的说法——

生态、情怀、共享,堪可并称当代互联网三大被炒烂了的概念。

站在“共享经济”已经无处不在甚至显得有些泛滥了的这一年,我们似乎有必要冷静下来,重新对于所谓“共享经济”进行一些更为深入、理性的思考。

谈论“共享经济”之前,我们有必要先界定一下,到底什么是共享经济?

如果回归到发展路径和属性来看,可能存在两种意义上的“共享经济”。

最初意义上的“共享经济”,起源于美国,其目标导向在于“通过闲置资源的共享并将其与有短期使用需求的用户间实现匹配,从而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在这个过程中,使用者可以以较低的价格享有服务,而资源占有者则可以利用资源的闲置时间而获得收益,大家各取所需。而Airbnb和Uber、乃至Zipcar等等,都成为了这一阶段中的代表公司。

而这种以“致力于解放已有闲置资源”为导向的“共享经济”,也往往被视为是较为纯粹的“共享经济”。我们不妨称之为“A类共享经济”。

而进入到2015年之后,“共享经济”的边界开始被扩大。虽然仍然关注于“推动社会资源匹配和使用效率提升”,但是否一定是要通过“撬动闲置资源共享”来实现,则开始有了不同的做法——由此时开始,有越来越多的“共享经济”创业项目选择了自己集中采购或生产大量物品,然后通过出售其临时使用权获得回报的模式,其中以摩拜和ofo等共享单车为首。

这个阶段的共享经济,其导向开始全面转化为“弱化’物权’,强调’使用权’”。

本质上来看,它其实已经高度近似于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分时租赁”模式——它立足的基础不再在于“挖掘已有的闲置资源”,而是在于“我能集中提供一批产品的’短期使用权’”,并依靠持续出售产品的短期使用权而获利。

我们不妨称之为“B类共享经济”。

然而,A和B二者之外,可能还存在着一类“伪共享经济”。

在我看来,一个共享项目之所以能够区分于过往的一些线下传统生意被称之为“共享经济”,可能在于两点,也恰是这两点,令之可以显得显著比传统生意更加创新,效率更高——

1、它并非如传统线下模式一样,是纯粹依托于自然流量看天吃饭的,而是把需求和供给双方都集中起来进行运营,再统一通过线上方式来重新进行供给端和需求端的匹配,并可以通过运营手段持续提升其匹配效率;

2、它面向解决的并非是用户“随机性”的需求(所谓随机性需求类似于用户逛街过程中凑巧看到了一个娱乐项目受之吸引,于是决定去尝试一下,但在逛街之前用户其实没有这个需求),而是特定场景下目的和诉求非常明确的需求。

但我们当下正在面临的局面,却是大量“吃自然流量+随机消费”型的业务,开始雨后春笋般,匪夷所思甚至几近强行试图要与“共享经济”沾上点边(举例,考虑一下原有的租书店摇身一变自称为共享书店,原有游戏厅、网吧等自称为共享游戏机、共享电脑等),类似的现象,在业内也饱受诟病与非议。

在我看来,这类“吃自然流量+随机消费”型的所谓共享产品,是不折不扣的“伪共享”。

“伪共享”的出现,很大程度上跟2017年的资本圈缺乏可追捧的概念和风口,从而纷纷扎入“共享经济”这个这一年里为数不多的还可以炒一炒的领域有较大的关系——从来资本与“概念”,都是互相催生的。

但,如果排除掉这些纯粹只是来蹭个概念的不靠谱玩家与项目,我们上面提到的A和B二种共享经济之间是否真的存在着本质化的差异?

如果站在商业立场上看,我倾向的答案是:更加注重“解放现有闲置资源”的A类共享经济与更接近于“租赁”模式的B类共享经济之间,或许只是切入点不同,而并不存在根本性的差异。

本质上,无论A还是B,最终必然走向一个成熟的商业项目。而一旦回归到商业本质,任意一个项目终归都是要进入到某个可行的市场领域寻求逐利的。

这样一来,你可能会发现,也许所谓“共享经济”,只是切入某个现行成熟的商业市场并试图最终形成垄断,获得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手段。

汤姆·斯利在其2017年出版的著作《共享经济没有告诉你的事》当中,毫不留情的揭露了这一切——在他看来,当下的大部分共享经济公司的必然会经历的典型发展路径,事实上是先打着“分享”的旗号,通过种种方式逃避监管,一步步压低使用其平台的劳动者的报酬,从而可以切入某个成熟市场中收获较大市场份额,并逐渐形成垄断,最终,再在此基础上获得巨额利润。

回顾起来,无论是滴滴、Uber还是Airbnb的发展,都与这一路径是高度吻合的——在早期,人们享受着“共享”带来的便利和优惠,也渐渐形成了牢固的使用习惯,滴滴、Uber还是Airbnb也借此得以进入到出行和差旅住房市场,但当最终市场业态接近终局时,你会发现,在各大共享平台中无论叫车还是住房的价格都在显著回归,甚至在繁忙时,一个用户可能要支付原本车价的2-3倍才能叫到车。

如若考虑到整个市场中的出租车数量并未出现太大变化,这可能意味着平台已经具备了借由垄断地位抬高市场价格,从而最终收获更多利润的力量。

假使有一天共享单车大战也接近终局,最终仍然出现一家独大的局面,你猜会不会也出现在该领域内一家独大垄断一切呼风唤雨的局面?

以这个逻辑看来,“解放闲置资源”和“分时租赁”之间,在商业上或许注定殊途同归。这无关于道德伦理,只关乎于商业逻辑。

这样看来,抛开我们上面提到的显著的“伪共享”项目,在诸多A型和B型共享经济项目之间,或许只存在某个项目的商业路径能否走通的区别,而不存在“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商业”,又或是“A和B到底谁才是纯粹的共享经济项目”的区别。

所以,如果理性的思考,在各种从篮球到衣服到按摩椅到床铺,在各类琳琅满目的“共享”项目中,到底哪些“共享”才是真正靠谱和可行的?

我们来看一个故事。

假如,身在帝都的你今天搬家,因为要搬运的东西太多太沉重,你强烈觉得自己需要一辆货运手推小车来帮助你完成搬家。你可以选择买一辆,但一想到你如果花掉近千元大洋买完一辆货运手推小车后,很可能你接下来2-3年内都不会再用到它,相反,为了存放和维护这辆手推小车,你却需要耗费大量精力和投入成本,比如你需要为它找到一个固定地方来存放,你会担心放在家里孩子会不会碰到发生危险,定期你还要打扫擦拭一番以至于不让它变得太脏……

于是,你犹豫了。

这个时候,如果有人告诉你,他知道一个“共享手推小车”的平台可以出租手推小车,你觉得你会不会眼前一亮赶紧上去试试看?

所以,上面的描述,构成了一个事物在供给端“可被共享”的首要前提——用户虽然对某一事物的使用需求是刚性的,但该物品售价较高,使用频次却往往较低,因而用户拥有该事物所产生的便利性和用户因为占有而必须支付的成本(如闲置成本)将接近互相冲抵。故:拥有类似需求的用户可能会越来越不倾向于“拥有”该事物。

沿着刚才的故事情节继续往下。

假如你现在真的打开了一个“共享手推小车”的APP,试着要在上面租一辆车,但花了15分钟找了半天,你却发现整个APP中,离你最近的可供租用的手推小车,离你可能有10公里远,且一旦租用,必须上门自提,且用完后归还也必须自己送还。对比起来,可能离家门口500米的五金杂货店就能花上几百块买到一辆小车,你觉得你还会选择租用吗?

所以, 这构成了共享经济在用户消费端能够发生的另一个重要前提——供给端可以基于地理位置上相对集中和充分,能够确保用户产生需求后获取“使用权”的便利性,且用户的使用成本必须显著低于购买占有成本。

我有点不记得曾经是在哪本书里看到过这样一个案例,说的是硅谷最早投身“共享租车”的Zipcar,早年发展时增长一直非常缓慢,直到后来,他们基于某个区域做了一个尝试:在该区域中大量投放车辆,并建设租车点,确保该区域内任何一个用户只要想要租车,最多在步行5-8分钟内必定可以到达一个Zipcar的租点,从那之后,Zipcar的业绩开始了相较之前几何级的增长。这个案例的背后,也正影射着我们上面提到的这个前提。

继续回到故事。

假如你就是那个“共享手推小车”APP的运营方,现在,在你的APP里已经有了数量足够多的手推小车可供用户租用,你也已经成功解决了我们上面提到的用户使用成本的问题,可以确保用户在产生需求后,15分钟内肯定可以拿到小车。

但是,你在运营了3-4个月后却发现了两个致命的问题——

你发现,在消费端,虽然在某些情况下租用小车是刚需,但存在这类需求的人群基数其实是很小的,平均下来,在一个区域内,你一个星期能接到1-2个订单就不错了;

为了降低用户的还车成本,你设置了一些固定还车点,但却发现在这样的方式运转下,小车的损坏率和丢失率都很高,平均每4-5次租用就会带来一次损坏或丢失……;

试想,在这样的背景下,这个项目还能做吗?

所以,“共享经济”要能够成立的第三个重要因素,关乎于商业——

在一个共享经济项目中,你的预期收益要能够大于预期成本(包括维护成本、初始投入成本、存放成本、防盗成本等)之和,且面向整个市场的预期收益必须能够带来商业想象空间。

假使以我们如上的几个思考和结论来重新审视目前我们可以看到的诸多“共享”项目,或会得到一些有趣的答案和判断。

我们不妨来做一些简单的思考和延展假想。

对于“共享篮球”这样的项目,符合“刚需+使用频次低”的界定吗?对于那些视打篮球为刚需的用户来说,他们是不是应该会更高频的打球?一旦打球变成高频,他们是不是更应该选择自己拥有一个篮球才更合理?另外,篮球属于使用时可多人共同使用的物品,所以,即便打球对我是刚需且我又真的不倾向于自己买个球,我是不是只要知道我身边谁有球可以借就好了?更何况,拥有一个篮球的成本并不算太高。

对于一个号召家长们把自家孩子的玩具共享出来可供租用的“共享玩具”项目,虽然目前家庭中普遍存在的玩具闲置的现象是不争的事实,但如何应对小孩玩玩具损毁率高的现实问题?假如租来的玩具小孩玩起来损毁率天然就很高,为什么家长们不选择自行购买呢?

此外,对于租赁玩具而言,卫生状况也是家长们极度担心的一点,但假如你要每次都给每个玩具消毒的话,你的成本又将急剧上升,损毁+折旧+卫生……这些成本加在一起的话,玩具真的能够满足“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条件?

对于一个“共享轮椅”项目,要在供给端做出多少储备和投入,才能满足“用户获取便利性”的条件?如果我租用一个共享轮椅的结果是我必须去6公里以外的某地自取,那我还会选择租用吗?

同理,包括“共享服装”、“共享充电宝”、“共享床铺”等等在内的诸多项目,当你以类似的逻辑去试着思考和验证它们时,你也会得到一些有趣的答案。

如果结合上面的逻辑粗粗想来,或许倒是一些售价较高、易被闲置、折旧不会根本性影响使用、本身可供持续使用的生命周期更长,且能够使用较合理方式解决“被盗+损毁”问题的事物更适合被共享。放开猜想一下的话,例如Xbox或PS4等售价不低的游戏机是否更有可能?

但无论如何,看起来,真的特别适合“共享经济”的事物,应该已经不多了。

我们不妨再把视角回到当下。

放到2017年的大环境下看,一方面是依然层出不穷各种稀奇古怪的共享经济项目,另一方面,现有的一些具备标杆意义的共享经济项目,也正渐渐来到深水区。

无论是诞生于2008年的Airbnb,诞生于2009年的Uber,诞生于2012年的滴滴,还是从2014年开始渐渐火爆起来的共享单车,正都越来越多的面临着一家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所必须面对的,也是最至关重要的现实问题——盈利。

如前所言,当我们放长周期以商业角度来审视“共享经济”时,它们看起来其实更像是通过一个细分切入点进入了某个市场的一种行为或策略。

而现在,在出行、住宿等领域,领头的共享经济企业们已经占据了足够多的市场份额。

逻辑上看,任何一个互联网产品,在已经获得了足够多的用户,并占据了他们足够多的使用频次和时间后,一定会自然而然的转向商业化导向,试图获取到更多利润,这个逻辑,哪怕一贯号称“克制”的微信也无法躲过。

于是你会看到Airbnb的房价和滴滴的打车费都在渐渐上涨,你会看到滴滴还在试着扩大自己的边界不断上线了租车等业务的同时也试着推出了“豪华车”等商业化产品。不出意外的话,共享单车也会渐渐停止“免费”的补贴,开始试着自我造血。

然而,“共享经济”的商业化之路,也许注定会面临更多考验。

无论是前述A和B当中哪一种类型的共享经济,其诞生之初,之所以能够获得强大的社会认同和舆论支援,或许在于他们都存有一个共同的价值诉求——希望用更少的设备数量,服务好更多的人,提升整个社会的运转效率。

然而,在商业世界中,随着企业的发展和一个领域内竞争的加剧,这个原有的核心理念,正在变得越来越立不住脚——当共享单车在许多城市已经几近“泛滥成灾”,挤占了大量公共资源,甚至是开始为城市街道管理带来额外成本和难题之时,你还能认同它们是在“用更少的设备数量,服务好更多的人,提升整个社会的运转效率”吗?

此外,“共享经济”们一旦开始追求商业化和规模化,也必将在安全、规范、监控、服务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进而无限将服务标准化。然而,这些东西,不正是最早“共享经济”们试图颠覆和革命掉的东西吗?

如此种种,都极容易让舆论和社会渐渐站到“共享经济”的对立面,而一旦失去强大社会认同和舆论支援的支撑,共享经济的商业化之路,每踏出一步,如稍有处理不慎,都将容易招至更为猛烈的反弹——此前滴滴出行在完全取消补贴后曾经阶段性遭遇的猛烈吐槽,正源自于此。

从这个角度看,我倾向于认为,既然是任何一家能够走到市场规模较大化,有资格开始追求商业化的共享经济公司,其商业化进程亦或必然是一个至少2-3年周期(甚至更长)的渐进式过程,需要抱有足够强的隐忍和耐心,才有可能冲破桎梏,而鲜少能够一蹴而就。

而所有怀揣着憧憬奔着“风口”在近两年一头扎入共享经济大潮的创业者,亦当看清此点。

最后,我们不妨来重新审视一个问题:共享经济的终局是什么?我们又该如何看待它?

在我看来,随着人们的时间、精力越来越稀缺,拥有一件非高频使用型事物对人们带来的额外成本亦必将越来越高,如此背景下,“共享经济”或将成为一个长期存在,且或会持续涌现出各种不同的“共享经济”项目。

且,在某个市场领域已被充分填充后,该市场或会往进一步细分的方向发展,就如滴滴在打车出行市场趋于饱和后上线了“豪华车”,而共享租车领域的微型电动车租赁项目也开始持续出现。

此外,一切共享经济的终极追求,或许都是在起始阶段借由牺牲掉少数人的利益为代价,进入到某个特定领域内形成垄断,追求利益最大化,并借此完成该领域内新一轮服务标准和科学技术应用的升级和更迭。

认清上述此点后,或许我们才可以更客观理性的去审视它——

或许它诞生之初的本意是好的和善意的,但在一个资本和市场驱动的环境中,它必然需要接受资本的驱动,追求增长、财富和利润,走上一条与最早它被人们所鼓吹的形象截然不符的道路,产生“资本的恶”。

然而,正如《共享经济没有告诉你的事》一书中写到的:“解决复杂的社会问题是没有捷径的,遏制共享经济的恶也没有捷径”。

所以,我们既不应用过于理想化的视角来要求“共享经济”,也不应对之抵触和恐惧,我们只需要明白和理解:它或许只不过是商业环境下的一种必然产物,伴随在它身上的一切美好与恶都是自然且合理的,我们或许应该以更长远和宏观的视角来看待它,而并不需要一定要在它身上打上几个盖棺定论的标签。

而如果是要站在更长远和宏观的视角上,我倾向于相信,共享经济一定会带来诸多服务和消费领域的更迭和升级。

这就如同,互联网也曾经带来了诸多“善”和“恶”,引发过无数争议,最终却几近被公认为是“史上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一般。

至于“共享经济”们的规模化盈利,目前看起来,除了苦苦熬过,做时间的朋友之外,似乎难有他法。

或许,借由主动向政府示好,主动纳入政府的监管体系下,从而更快、更加名正言顺的实现商业化,亦会是其中的选择之一。至少,在这条可见的路径上,政府和法规,一定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关口,也可能是最后的一个关口。

只是,以这个逻辑看,会不会当下的诸多共享经济项目面前,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如流星烟花般一闪而逝,要么,则是在漫长蛰伏后彻底完成了对一个行业服务标准、流程和底层技术方面的全面升级,无限趋近成为新时代的一方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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