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保险时代,迎风而立的秘诀是什么?
当前, 互联网保险 处于创业时代。在这个时代中,风险投资者是左右趋势的重要推手,其格言备受关注。一位投资人说过,选对了风口,猪都会飞起来;另一位投资人说过,当大海退潮的时候,才能知道谁在裸泳。那么,对于互联 保险 事业来说,“风口”在哪里?做到不“裸泳”的秘诀在哪里?
互联网保险:传统保险业的全面升级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互联网保险的概念一经提出,保险业界和学界看法不一。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互联网保险就是传统保险产品在互联网渠道开展销售;第二种观点认为,传统保险产品在互联网渠道销售只是互联网保险的一个表象,真正的互联网保险应当是贯穿于保险经营的过程。客观地将,互联网保险刚刚萌芽,要把互联网保险表述好和探索好,的确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是,要发展互联网保险,回答互联网保险的基本特征问题不能回避。
综合多位保险学界和业界人士的观点和探索,结合“互联网+”在其他行业特别是 金融 行业的运营,笔者认为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保险,是在保险回归保障功能的前提下,互联网技术对保险也进行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具体表现在保险经营的四大关键经营环节:
一是产品研发。 相对而言,当前的保险 产品研发 信息来源有限,保险公司设计出来的产品与保险消费者的风险状况相脱节;互联网保险由于通过互联网技术,收集的风险数据数量更多,分析风险数据的能力更强,保险公司设计出来的产品与保险消费者的风险状况吻合度提高。以车险产品为例,当前车险费率因子集中于随车因素,主要考虑车价、车龄、车辆“零整比”系数,完全忽略了随用、随人的原则;未来互联网保险经营中,决定车险价格的费率因子会逐步扩大随人、随用的因子,逐步缩小随车的因子。
二是产品销售。 相对而言,当前的保险销售由于产品存在先天性缺陷,保险产品价格与风险状况脱节,营销竞争的主要手段是价格竞争。互联网保险经营中,由于保险产品设计与具体保险消费者的风向状况吻合度提高,对同一类风险标、同样保险金额下,保费价格差异悬殊,营销竞争的主要手段就改变为服务。以车险经营为例,当前车险经营规则中,对同一类风险标的、同样保险金额下,风险状况最小的优质客户享受的折扣为4折,而风险状况最高的客户承担的上浮为2.3倍,相差区间不足三倍。在互联网保险经营中,车险价格费率因子更多考虑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情况、投保车辆年度行驶里程、行驶区间等因子,风险状况不同的车险消费者车险价格悬殊,价格竞争退居次要位置,彰显服务竞争。
三是风险预防。 相对而言,当前保险经营中,在完成保险产品销售后,进行风险管控的措施很少,几乎没有。互联网保险技术条件下,保险公司完成承保以后,可以同技术手段对风险标的进行实时管控。以车险经营为例,2016年全国车险经营行业综合费用率为41%,赔付率为58%;局部省份车险市场,甚至出现综合费用率和综合赔付率倒挂的情形。从车险综合费用率的数据上,一方面反映出车险市场经营激烈程度,另一方面也折射出重承保、轻风控的倾向。在互联网保险经营中,可以通过综合运用监管部门、经营部门建立的监控平台和驾驶人以及特殊关系人智能手机端,对风险状况进行实时监管。
四是车险理赔。 相对而言,当前保险经营中,在保险消费者车险以后,进行索赔中需要保险消费者提供一系列的资料,例如保单、事故责任认定书、诊断证明书、医疗费支出、死亡证明等资料;在互联网保险条件下,由于社会各行业数据共享的范围更大、内容更全、方式更简,保险消费者出险以后,进行索赔需要提供的资料更少、手续更简。
综上所述,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保险,对于传统的保险业来说,不是“洗心革面”,而是“脱胎换骨”,贯穿于保险经营的方方面面,体现在业务流程的全过程中。
互联网保险的“风口”:治理、竞争、体验
互联网保险,是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不是凭空臆想而来,而是由社会治理手段的升级、不同行业之间竞争和消费者改善体验等多种因素交织发挥的产物。
一是满足社会治理的需要。 以国家为主导的社会治理,要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发展,提高社会治理的效果、降低社会治理的成本。保险业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风险管控的一种工具,在国家整个社会治理体系中具有从属性。
二是适应跨业竞争的需要。 互联网技术一经问世,影响了很多行业的游戏规则,改变了保险的格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智能手机的高度普及以及资费的下调,为采集收据、分析数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尤其是对于依靠于数据生存和发展的保险行业来说。对于传统的保险公司来说,借助互联网技术提升经营能力,既是难得的机遇,更是严峻的挑战。
三是消费者改善体验的需要。 一个人生活在社会生活,会面临着疾病、各种意外的风险,应对这些风险,保险无疑是重要的手段,但不是唯一的手段。传统保险公司涉足、精耕互联网保险业务,在应对现有同业、新进主体竞争外,还要应对各类互助类机构的竞争。站在消费者的视角看,只要能在较低成本下规避风险,不在乎提供风险保障的主体是谁。正是在各种有利条件下,互联网保险业务可以进行开展。广阔的市场,激烈的竞争,可谓中原逐鹿,胜者取谁,传统的保险公司是天然的参与者,但是未必是必然的赢家。
互联网保险制胜的秘诀:风控、防范、共建
互联网保险发展过程中,由于新兴技术的应用,提高了保险公司和保险消费者之间风险状况信息匹配程度,一方面会降低谨慎型保险消费者的风险,压缩保险业务的空间;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会精准评估鲁莽型保险消费者风险状况,提高了对此种风险状况消费者评估分值,提高保费。对于传统的保险公司来说,面对互联网保险新生事物,如果无动于衷,直接为市场所淘汰。如果不认真研究互联网保险发展真谛,在互联网保险概念大潮涌来时,难免露出“裸泳”的尴尬。
一是加强基础研究,挖掘风控潜力。 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保险,是在保险业现在经营水平基础上的一次转型升级,未来发展存在的不可预料因素固然很多,但是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如何发展保险行业特有的风险控制能力是永恒不变的主题。
二是优化业务流程,突出防范能力。 当前,保险公司经营户过程中,重销售、轻风控的现象,无论在产险公司还是寿险公司都存在。寿险领域的销售误导、车险领域的理赔难是行业顽症。在互联网保险发展中,由于保险产品的设计环节已经与保险消费者见面,产品的研发过程和销售过程,可能就是同步进行,销售过程是保险公司和消费者之间充分沟通的过程,或许可以遏制销售误导。对于当前的车险理赔难问题,由于车险在销售过程中,近一半的车险保费已经沦为营销成本。在互联网车险经营中,由于车险价格包含的费率因子更多,车险价格与风险状况息息相关,势必会降低保险中介的介入,提高直销的比例,或许会改善车险理赔体验。
三是提高自身技能,争取各方支援。 互联网的本质是联通,在直接促进信息交流的基础上,间接促进物资交流、人员交流。发展互联网保险,在夯实保险行业自身的基础上,离不开社会治理体系的支持,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体系中。例如,在车险经营过程中,《道路交通法》《校车管理条例》《交通发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中,已经要求校车、客车等运营机构应当安装行车记录仪等电子设备,保险公司就要以此为契机,开发相关的车险产品,提前介入风险管控。再如,在寿险领域,国家推动保险公司经办大病保险,保险公司可以以此为契机,为客户建立健全健康档案,一方面为客户提供更多的保健预防服务,另一方面掌握和了解潜在消费者健康状况。保险业与社会上更多的参与社会治理的职能部门合作,通过信息共享,在为保险行业自身发展争取有利条件的同时,也服务于构建全社会更强大的社会治理能力。
尽管说当前互联网保险的意义和内涵基本上是聚焦于互联网销售渠道,尚未涉及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本质,但毕竟开启了保险经营的新阶段。但从长远看,推动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有利于倒逼保险公司提高经营能力,有利于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有利于营造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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