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析消费金融类abs风险控制
近年来我国 消费金融 行业发展迅速,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前三季度,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71.0%,比上年同期提高13.3个百分点,这其中消费信贷的快速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并预计未来几年消费信贷仍将保持较快增长态势。目前在消费金融领域的参与主体众多,主要有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 小贷公司 、电商平台和P2P网贷平台等。
1、消费金融类 ABS 产品发行情况
根据万得资讯披露的ABS产品发行数据,截至2016年11月27日,市场上已发行消费金融类ABS产品87笔,累计发行金额达1177.55亿元。因住房抵押贷款和汽车抵押贷款相对特殊,暂未纳入本报告统计范围,剔除该部分后各年消费金融类ABS产品发行情况如下图所示:
从2013年首单消费金融概念ABS“东证资管-阿里巴巴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以来,消费金融类ABS产品近三年复合增速达226%,呈几何型增长,2017年发行规模有望突破千亿元。
2、消费金融类ABS市场结构
目前市场上消费金融类ABS发行主体,主要包括银行(信用卡、消费贷款)、消费金融公司、持牌小贷公司、电商(赊销模式)、P2P网贷平台等五类,其中P2P类暂被交易所纳入负面清单。
截至2016年11月底,各主体发行数量和金额如下图所示:
根据以上数据,历年市场发行结构如下图所示(单位亿元):
2016年持牌小贷公司是发行规模最大的主体类型,截至11月底其发行金额占当年消费金融类ABS发行总额的73.87%,累计发行金额占消费金融类ABS累计发行总额的65.75%。在五类发行主体中,电商发行规模增长最快,其依托于直接的网络消费场景衍生出赊销类消费贷款模式受众广泛。第二类增长较快的发行主体是消费金融公司,这类主体一般不吸收公众存款,而以无担保、无抵押的个人消费贷款为主营产品,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等,具有小额、分散的特点。
3、消费金融的运行操作主要模式
消费金融类公司采用不同的商业运行模式,其直接决定了所生成的基础资产是否适合包装为ABS产品,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模式1(小额贷款模式):此模式中,传统小贷公司只能在特定辖区内开展线下业务,而线上面向全国的业务是互联网小贷的优势所在,蚂蚁、京东、小米等通过小贷平台,提供贷款给各地的互联网用户。除多家机构在重庆申请了互联网小贷牌照外,万达集团、携程都宣布在上海拿到了此类牌照。
模式2( 信托 模式):因一些消费金融类公司没有发放贷款的资格,信托在该模式中作为通道,发放贷款给其用户。
模式3(赊销模式):此模式中,因有真实的消费场景,消费金融类公司不需要牌照,其生成的资产属于企业正常应收账款范畴。
模式4(P2P模式):P2P模式的行业情况比较混乱,监管也正在规整之中,目前此类运行模式下生成的基础资产不适合包装为ABS。
4、消费金融类ABS投资要点分析
在消费金融类ABS投资时,需要进行多维度考量,包括基础资产、原始权益人、交易结构和风险控制等要素。通过对产品多维度的深刻透视,并结合收益率和拟投资证券评级等要素,来综合判断是否具有投资价值。
①基础资产风险点分析
消费类贷款一般具有金额小、期限短、收益高、较为分散的特点,其对应的债权或收益权比较明确,这种天然属性使其适合包装为ABS产品。针对基础资产,在投资中主要关注几个层面:
第一,基础资产不违背政策或者法规要求。例如首付贷、校园贷等违反当前法规要求或存在政策争议的资产,因存在政策性风险而不予考虑。
第二,资产池分散度的考虑,包括金额分散、行业分散和区域分散。金额分散,即将单笔合同金额纳入考量;行业分散,若存在不同行业时,尽可能分散化,例如京东白条入池资产在商品种类上的分散性;区域分散,贷款人不会集中在某一个或几个区域。小贷公司多具有区域性的特质,小贷类资产的地域集中度使其可能面临较大系统性风险。
第三,原始权益人对贷款人的资质审核及流程等是否合理。由于消费金融依赖于个人信用,因此对个人信用的评分办法、审批流程及资产历史表现在风险控制中更为重要。此外,各消费金融公司对贷款人的五级分类存在不少差异,需要在逾期情况中具体甄别贷款人的还款意愿,判断其是否真实存在信用风险。
②原始权益人
原始权益人的股东背景、注册资本、产品运营管理能力、风控体系的完善度等方面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在股东背景和注册资本方面,消费金融公司的股东多为传统金融机构,其背景较强,注册资本门槛在3亿以上,其中5亿以上的占比约65%。小贷类公司具有区域性属性,多数股东背景不强,注册资本门槛在2000万左右。
以广东(不含深圳)为例,366家小贷公司中仅有7家注册资本在三亿以上。电商类公司从目前已发行的产品来看,多为知名电商;在产品运营管理能力方面,考量其贷款历史经营数据,是否有完整的生命周期,并在此周期中衡量公司的产品运营管理能力;在风控体系健全性方面,从人员配置、系统建设和内部流程等多维度,来衡量贷款审批到投后管理的风控管理能力。基础资产的质量分析,不仅要考察消费金融类公司管理水平的高低,还需要通过以上指标进行综合判断。
③交易结构
交易结构考量也至关重要,这关系到现金流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偿付方式合理性。消费金融类ABS通常设置了循环购买结构,将不确定的、短久期的基础资产和长久期证券结合起来进行有效管理。
循环购买结构符合消费金融小额、短期的基础资产特征,也可有效降低产品早偿风险。在该结构下,由于新入池资产的不确定性,投资还应当关注入池资产标准设置的合理性,以及资产服务商运营管理系统和流程等方面的问题。
在内部增信措施中,超额利差、超额抵押和较厚次级档较为常见。一方面,消费金融的基础资产利率较高,给ABS产品提供了较好超额利差保护。另一方面,循环购买结构下基础资产的规模往往大于证券本金,超额现金覆盖部分为ABS产品提供了信用增级。部分产品结构采用了保证金或现金储备账户,类似于现金方式的“超额抵押”。
除此以外,消费金融类ABS常具有较厚夹层和次级档,平均比例达到了20%,其中电商赊销模式的比例最高。夹层和次级档厚度较高的ABS产品为优先级的现金流提供了充足安全垫,使优先级证券的投资风险大为降低。
尤其夹层档的比例设置极为关键,若设置得当,既可以保证优先级证券的现金流安全,又能降低ABS产品的综合利率。纵观国内市场,目前仅有为数不多专注于夹层档的专业投资机构,通过把投资者需求沟通前置到产品设计之中,减少了发行端和投资端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优化产品分层结构,以更好地满足不同投资者需求,降低产品发行端综合融资成本,提升产品发行效率。
④风险控制
衡量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可基于几个方面来考量。
第一, 现金流归集路径清晰。 是否存在一个闭合的归集路径,以此降低产品存续期间,基础资产现金流和原始权益人其他资金混同的风险。同时综合考量产品的还款节奏和现金流归集频率,以此评估原始权益人挪用产品资金的风险。
第二, 后续资产服务机构的运营管理能力 。在消费金融类ABS产品中,原始权益人通常承担资产服务商的职能,需要从人力、系统、流程等多维度来分析其运营管理有效性。
第三, 区分有真实消费场景和纯现金贷的不同风控手段 。针对有真实消费场景的基础资产,电商和交易平台 大数据 风控能力是投资中的重要考虑因素。大数据风控能力主要体现在将 金融科技 化和具体场景结合,实现不同风控场景风控系数和维度的及时调整。不同地域、行业、场景、商业模式的风控模型均有所差异,同时线上线下结合的情形也不同,需要具体针对不同场景进行风控分析;针对纯现金贷的基础资产,由于贷款人的还款意愿依赖于个人信用,因此投资中更看中对个人信用评级方法、审批流程和资产历史情况的考量。
消费金融是蓝海领域,市场规模很大,但不同主体、场景、商业模式下,消费信贷的孵化和发展速度有所差异。作为第一家持牌机构的夹层基金,中航信托将运用专业水平和资源整合能力,协助消费金融公司借力ABS获得低成本资金,稳健地站在风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