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14亿商标侵权案生变,最高法发回广东高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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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14亿商标侵权案生变,最高法发回广东高院重审

“王老吉”商标引发的纠纷持续九年后,又有了新的进展。

7月1日, 加多宝 官方微信称,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多宝和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侵权 纠纷案 裁定,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裁定如下:

加多宝14亿商标侵权案生变,最高法发回广东高院重审

1、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

2、本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自2010年起,广药集团收回加多宝对“王老吉”商标的使用许可,双方关于就红罐凉茶的商标权争夺一直没有停过,相关诉讼持续了达九年。

第一起商标侵权案件历时5年之久。早在2014年5月,广药集团就向广东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亿元。

同时浙江加多宝、加多宝中国、福建加多宝、杭州加多宝、武汉加多宝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

不过,双方之间的诉讼案件并没有因此告终。2015年1月22日,广药集团向广东高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称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因侵害“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由10亿元更变为29.3亿元,这也成为两家公司赔偿额最大案件。

2018年7月6日,广东高院就“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案件做出一审《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加多宝赔偿广药集团14.4亿元。

判决书显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1,440,557,200元。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和被告各负担一半。

就该判决,当日,加多宝发布声明回应称,不服该一审判决,将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文提及的加多宝7月1日发布的公告即为最高院对于加多宝上诉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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