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整治办、网贷整治办十项举措应对网贷风险,严禁新增网贷机构
据新华社新华8月12日消息,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召开网贷机构风险处置及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有关省市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汇总分析当前网贷风险形势及前期应对工作情况,研究拟订下一步风险应对举措。
据介绍,近期受多种因素影响,部分网贷机构出现风险。各省区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动员部署,多措并举,维护社会稳定和金融稳定,保护出借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转移资金、跑路等恶性退出行为;监测资金流向,管控高管人员,引导问题机构良性退出;依法缉捕外逃人员,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会议指出,做好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战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承担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要畅通出借人投诉维权渠道。 网贷机构建立沟通机制,提高经营的透明度。地方政府设立沟通窗口,解释政策、回应诉求。
二要开展网贷机构合规检查。 引导机构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要多措并举缓释风险。 指导网贷机构通过兼并重组、资产变现、与金融机构合作等多种市场化手段缓释流动性风险。
四要压实网贷机构及其股东责任。 已退出机构要依据破产法、公司法及有关监管要求制定清盘兑付方案,股东依法负连带责任,有关部门监督执行,切实提高债务清偿率。
五要规范网贷机构退出行为。 建立报备制度,明确退出程序,规范资产处置和债务清偿,确保出借人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六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恶意退出的网贷平台。 缉捕外逃人员,加大法律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七要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 将恶意逃废债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八要加强金融基础知识普及工作。 帮助群众准确分辨非法吸储、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增强投资风险识别能力和审慎意识。
九要引导出借人依法理性维权。 依法打击造谣、煽风点火、聚众闹事等非理性、超越法律界限的维权行为。
十要严禁新增网贷机构。 各地要禁止新注册网络金融平台或借贷机构,加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