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互惠互利到相爱相杀,P2P和保险可还能继续携手?
近日,银保监会的一纸监管函,将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安责任保险)推上了风口浪尖。 履约险 ,再次被人拿出来,当作是长安责任保险遭遇“滑铁卢”的元凶。
监管函中指出,2018年3季度,长安责任保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41.50%,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之前为B类)。 银保监会根据有关规定对其采取3项监管措施,包括:责令其完成增资扩股工作;停止接受除车险和责任险以外的新业务;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截图来源于银保监会官网)
“金字招牌”不管用了?
麻烦还不止与此。
银保监会的监管函发布后,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长安责任保险的主体信用等级评为A(原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原为稳定),并将“16长安保险”信用等级评为A-(原为A+)。
从长安责任保险自己发布的报告与行业人士分析来看,其偿付能力上出现的问题,与“履约险”有很大的关系。 而保险公司因与与 P2P 平台合作而受到影响的,已经不止于长安责任保险一家。 就在不久前,还有安心财险与米缸金融就逾期赔付的问题争论不休。其余的小型保险公司,因为合作P2P而踩雷的,甚至还有更多。
关于此事的具体情况,独角金融 (微信公号:uni-fin) 向长安责任保险方面寻求核实,但截至发稿前未能取得联系。
在P2P行业里,“履约险”一度是金字招牌,几乎成为“靠谱、稳健、安全”的代名词。但随着近期保险公司受到P2P平台“拖累”的消息频频传出,有行业人士也开始疑虑,保险公司+P2P的这种组合,还能继续干下去吗?
从前互惠互利,现在相爱相杀
业内人士指出,履约险,也就是履约保证保险,有的也叫履约责任保险。通俗点说,它的作用就在于,签了这个保险以后,如果借款人无法按照约定还款,就会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出借人的责任。近年来随着P2P的兴起,履约险为人所熟知,但有履约险的平台仅有几十家,其中部分已经爆雷。
公开资料显示,长安责任保险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十部委共同支持组建成立,于2007年9月29日由原保监会批准开业,注册资本16.2亿元,为我国唯一一家专业责任保险公司。
从行业情况来看,长安责任保险算得上是“履约险“大户,合作过不少P2P平台。仅现在仍然公开在官网上披露长安责任保险为合作伙伴的P2P平台,就有予财宝、邦融汇、存利网、金投行等数家。长安责任保险曾向财联社表示实际合作P2P平台为6家,但具体合作方的名称并未透露。
随着去年的“爆雷潮”中雷声连续炸响,P2P行业很快被许多人视为“高危行业”。据独角金融了解,在去年里,已经有许多从业者从P2P行业跨行转到了其他行业,谈及跨行原因时,隐晦地提到其中的“风险”。从事后的角度来看,“踩雷”的保险公司显然做了笔不划算的买卖,但当初为何就与P2P平台“看对眼”了呢?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诗强向独角金融 (微信公号:uni-fin) 表示,“ P2P平台与保险合作主要还是监管政策要求促成的。 对于网贷平台来说,根据网贷监管政策要求,网贷平台不能为出借人担保,但是鼓励与有担保资质的机构合作。目前具有担保资质的机构主要是保险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
一家具有履约险合作经验的保险公司高管王明(化名)向独角金融 (微信公号:uni-fin) 表示, 保险公司本身就需与时俱进,根据市场发展接触创新业务 。P2P作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一大创新业务模式,有利于带动保险公司的业务模式及产品创新,保险公司根据市场发展变化拓展P2P合作渠道,在过去几年行业的实践情况,也可看出P2P平台的合作促进了保险公司履约险的快速发展。
另外,对于P2P平台来说,王明认为,保险公司作为持牌金融机构,对P2P平台的安全性保障是一种强有力的增信措施,也有助于平台的规范、合规发展以及提升平台的品牌、声誉。
双方的合作,看起来是一场各取所需的“商业联姻”,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但最后何以弄到现在这步田地呢?另一家保险公司的负责人韦军(化名)认为,“ 履约险这个保险,是个好保险,但是P2P把经念歪了。 ”
考验“风控技术”的时刻到了
“2年前我就叫停了公司的P2P项目!”
韦军如此向独角金融 (微信公号:uni-fin) 表示。听说最近一些保险公司因为与P2P平台合作而出现问题后,他有些庆幸,“不然现在我们也成了受害者”。
韦军介绍,履约险刚开始出现时,还不叫履约险,而是借款人意外险。但是一些P2P平台在宣传中,对投资人进行了误导,让人误以为有保险兜底。于是,他果断叫停了这个项目。
“如果P2P平台与保险公司进行全面、赔付门槛较低的合作,可以有效的保证出借人资金安全。但是很多时候,只是部分产品有合作,且在赔付时设置了很多条款,这就导致很多履约险产品大打折扣。”谈及P2P平台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方式,王诗强如此表示。
对履约险有一定研究的一位互金从业人士黄立(化名)向独角金融透露,保险公司与P2P合作,一般是履约险或者信用保证保险。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让P2P先押钱过来,出险的时候其实还是P2P公司自己赔,保险公司相当于是个增信通道。P2P平台为了增信,说是保险公司赔付,实际上保险公司赔的钱就是P2P公司的,本质上资金成本来自于借款人。
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这么算,保险公司岂不是稳赚不赔?“一般P2P平台与保险公司合作并非缴纳100%的保证金,而是大约20%到50%的保证金,因此就会存在P2P平台放在保险公司的保证金不够赔的情况。” 黄立进一步解释,“如果P2P平台雷了,保险公司又是出险的,即使无法从P2P平台再拿到钱也只能继续赔下去。保险公司出险用的是保险合同,跟P2P签的是抽屉协议,或是另外一份合同,但给借款人签的保险合同里肯定没有抽屉协议部分的内容,该赔还是得赔。”
如果这样来看,一旦遭遇雷潮或是合作的P2P平台出现大规模逾期,保险公司只能是欲哭无泪,打落牙齿和血吞。在现在如此严峻的行业大环境下,监管铡刀高悬,爆雷逾期层出不穷,保险公司与P2P平台之间,还存在多少继续结合的空间?
王明认为, P2P平台的频繁爆雷为保险公司在经营信保业务上敲响了警钟。但不可否认的是,风险和发展是相辅相成的,金融行业中收益是来自于风险控制能力。 在与P2P的合作过程中,保险公司可以不断完善风控能力。同时,在经过这一轮洗牌后,会有一些合规优质的平台存活下来,这些平台依然是很好的合作对象。并且,在保险科技的发展推动下,保险公司面对新型资产的风控能力也会有显著的升级。 通过科技能力与业务能力的互为赋能,保险公司与P2P依然存在互利共赢、良性发展的可能。
“任何事情都不能因噎废食,保险公司与P2P平台合作也一样。虽然出现了个别不好的现象,但是保险公司与P2P平台合作还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王诗强也认为“P2P+保险公司”的模式仍然有其可取之处,但提出了建议,“要想实现合作共赢,保险公司就要做好风险把控,而不是把风险控制完全交给合作的网贷平台。”
从这样的角度来看,接下来,将是真正考验“技术”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