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位专家解读:新三板首次纳入证券法意义几何?
【编者按】“自今日始,吾等之非无名人矣”, 新三板 首入 证券法 ,得以正名。 截至2017年4月26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企业数量达到1111家,其中,基础层10170家,创新层941家。
本文转载自解读新三板,原文题目《新三板首次纳入证券法,你需要这样去解读》,亿欧编辑整理,供行业内人士参考。
据新华社消息,4月24日证券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本次审议稿聚焦七大市场焦点,包括注册制暂不规定、加强监管、规范上市公司收购、强化信息披露、突出投资者保护、完善证券交易规则、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等内容。
其中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在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这一板块,草案二审稿将证券交易场所划分为三个层次,新三板首次进入证券法。
以下为草案二审稿原文:
将证券交易场所划分为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新三板)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三个层次。
考虑到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目前的发展情况,在证券法中对其只作原则性规定,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这是新三板首次进入证券法
。事实上,关于新三板的市场定位,去年11月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就已明确:新三板坚持独立的市场地位,公司挂牌不是转板上市的过渡安排。
现行证券法于1999年7月颁布实施,最近一次完成修订是2014年8月31日。
根据证券法,沪深证券交易所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均由国务院决定设立,但证券法对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定,基本上都是针对沪深交易所设计的。股转系统于2013年12月被国务院认定为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仍处于市场发展的初期,证券法对于股转系统的地位并未予以规定。
为此,解读君联系采访了新三板市场多方参与者,看看9位业内人士如何解读新三板首次进入证券法这个重磅消息。
安信证券新三板研究负责人诸海滨
新三板市场作为一个拥有四万亿市值,一万一千多家公司的新兴产业、创业型企业的资本市场代表,已然不可忽视,证券法将其纳入修订草案是对其法律地位的一种支撑。
作为顶层设计的一部分,新三板进入证券法是对新三板市场定位和未来积极发展的肯定,也充分说明新三板市场不是临时性、阶段性的市场,更加不是预备板市场。
其二:证券法只作原则性规定,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这说明不会给新三板设立具体的束缚,未来新三板市场在整体交易制度和规则制定上,都可以大胆的进行创新和设计,体现包容性和土壤、苗圃的定位。
东北证券山东分公司总经理张可亮
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一直是我国发展资本市场建设的既定战略,不过之前一直只出现在政府报告或者领导讲话当中。
此次证券法的修订,明确将新三板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体系,既是将党和政府的既定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规定,也是对三年多来新三板实践的积极肯定,证明发展新三板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东北证券新三板研究中心总监付立春
证券法修订草案二审,新三板定位明晰。
这次证券法修改对于监管、信披、投资者保护等都进一步细化,既考虑到注册制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当中的迫切问题,也留下了足够的空间,根据市场发展、改革进程,再进一步后续完善。
证券法草案把交易所分成了三个层次:主板中小创,也就是一二板被归于交易所;第二个层次,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的全国性的证券交易场所——只有新三板,它是唯一的,单给新三板提出来,而非简单划分交易所和非交易所,说明新三板的作用比较重要。
应该看到,证券法草案虽然明确新三板独占三个层次中的一个,但毕竟不是交易所,已然存在本质区别。
新三板体量很大,一万多家挂牌企业,分化很严重,需要差异化的制度安排。新三板上接交易所,下接四板市场,处于承上启下的位置,期待新三板能为优质企业提供比交易所更活跃,更创新的制度供给,为质地一般的企业提供接近于区域股权市场的制度,这些都是可想可试的方向。
中科招商副总裁朱为绎
新三板首次进入证券法比首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意义还要重大,原来新三板是无法可依,现在至少是有法律上层规定。
下一步国务院可以根据新三板的发展状况,做一些具体的实施办法,这更加有利于新三板未来与A股实行差异化竞争。
这里面明显把新三板界定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很重要的一环,新三板可以起到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我们可以期待新三板被纳入证监法的监管范围,未来新三板的监管也会纳入各地证监会、各地派出机构以及交易所的监管范围,把新三板界定为真正的全国性的交易场所,新三板的发展还是值得期待的。
很多人说这次没有把新三板界定为交易所,我觉得如果把新三板界定为交易所,反而是新三板市场的一种悲哀。
新三板本来就不对标A股,如果新三板对标A股的话,那么完全没必要再搞一个新三板出来,在A股里面扩容就行了。既然搞了新三板,就是要做一个与传统的A股不一样的市场,而这个市场是真正可以为中小微
企业服务
的市场,真正可以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市场。
国海证券深圳机构业务部总经理范国胜
新三板是旧的证券法出台后的新生事物,一开始没有被纳入,现在证券法进行修订,(新三板纳入)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新三板发展到现在将近12000家企业,市值很大,本来就是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的一环。
相信纳入证券法之后对新三板的发展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后续配套政策的出台都将有法可依,精选层、竞价交易、转板等等都有了法律基础。我预计证券法会对新三板进行重新定位,不排除将提到上述利好政策,之后再出台具体细则。
联讯证券策略研究院魏彬
新三板市场近几年得到了快速发展,因此有必要将新三板写进新修订的证券法,这是对新三板的市场地位在法律层面进行的确认,为新三板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李艳清
首先新三板的定位确实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部分,但是作为资本市场的一个基本大法的证券法之前并没有涉及,也与其定位本身不符;其次,新三板的未来将与A股市场衔接,证券法的修改有了上位法的支持,之后再出台相关法规也有了上位法的依据。
第三,增加这部分也是现实需要,新三板市场蓬勃发展,需要法律保驾护航,其主体的行为具有资本市场的特点,如何适用的通用规则,包括法律处罚、承担法律责任方面也需要位阶更高的法律来支撑。
新三板知名投资人士周运南
我个人认为这个消息对新三板无所谓利好利空,属中性,因为草案二审稿将多层次资本市场划分了三个层次,新三板是中间一层,这也是当前新三板实际现状和地位的真实反映。
只不过二审稿中又写到,考虑到目前的发展情况,在证券法中只作原则性规定,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这也为新三板更大的发展还稍微留下了一个想象的可能空间。
新三板领域独立学者布娜新
《证券法》是我国经济领域基本大法,此次二审明确新三板的地位,说明新三板发展成就已获国家重视,对于我国大量中小微企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福音。
但需要注意的两点是:第一,由于仅是原则性规定,今后新三板现有问题的改观,是具体执行层面的问题,还是要等待国务院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第二,纳入证券法,也不能简单认为新三板与沪深交易所性质就等同,二者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但具体到准入门槛、投资者构成、服务对象等多方面,却存在巨大差异,虽然二者交易的标的具有证券属性,但性质上却相差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