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押金”是道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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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押金”是道伪命题

【编者按】 共享经济 自被单车炒热后,便一直成为大众津津乐道的谈资,学界翻来覆去谈论了好几波,眼瞅着这些商业模式倒了又起,打着“共享”的旗号不停地获取融资,是学界的推演错了,还是资本钱太多?随着一批批“共享”企业的倒台,终于证明了这场资本主导的商业游戏中,共享经济是个讲故事的伪命题。

文章首发于十一车,作者萌萌黑の一帆;由亿欧编辑,供行业人士参考。


昨晚的北京六里屯派出所,途歌共享汽车CEO王利峰在里面躲了8个小时。

我曾投资过的一家P2P公司,老板跑路前夜选择的躲避地点也是派出所。只有在这里,人们才能对话得相对心平气和。

和连日打砸抢着围堵家门要求退还押金的消费者们对峙了8个小时,王利峰除了一遍又一遍地强调“所有用户的押金都会退还,公司目前虽然遇到困难,但是运营仍然在继续”,并未能给出任何实质性的答复。

我赌九毛钱,这些押金八成已经没了回头路。

不信你看酷奇单车的299元,小蓝单车的99元,ofo的199元,EZZY共享汽车的2000元,巴歌出行的599元,至今为止哪个毫发无损地还给大家伙儿了?

人们曾一度以为途歌会有所不同,在去年此时刚刚拿下2600万美元B+轮融资的途歌,以Smart、Mini Cooper甚至宝马、奥迪为车队组成,是目前市面上少有的运营汽油车的分时租赁商,其主打的接力用车模式和中高端定位,一度为其赚足眼球。

没有人想到铺设了7座城市的途歌,会在一夜之间一车难求。

途歌的落魄再一次将共享经济的真伪问题推上了舆论风口,人们想起朱啸虎撤资ofo后说的那句话,“越来越疯狂的资本助力下的市场恶性竞争与估算之外的巨大损耗,让共享经济的商业模式逐渐变得不可实现。”于是将一切质疑和责任归咎于共享经济,称“这本身就是个伪命题”。

现在,我不想去探讨以途歌为代表的所谓共享经济到底是不是披着“共享”外衣的传统重资产行业、是不是在没有盈利模式之前收押金就一定是耍流氓行为,已经有太多媒体做过这些事,我只想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去试图理解一下到底为什么在中国押金这么难退。

一提到押金,现代人们会迅速联想到ofo、途歌这些共享经济体。但其实在中国,押金难退一直都是个大命题。

比如小到常见的饮水机桶装水,一个水桶的押金在50~100元,购买桶装水的时候厂家说只要不在我们这儿订水了,随时可退,还给规规矩矩地开出了收款凭据和押金条。可在某些厂家那里,一旦你真的不再需要,打电话或者上门要求退押金,哪怕你的押金条再完好无损,他们也总有理由搪塞过去。

再比如租房,现在流行的支付方式是“押一付三”,只要合同到期时你能把房子原封不动地退回给房东,押金是理应分文不少地还给你的。但有多少人遇到过坚决不退或克扣押金的房东?我一共租过两次房子,不幸的是两位房东全都巧立名目不肯把钱退我。

还有一些小区物业在业主装修时会要求业主缴纳装修押金,说是以防工人乱敲承重墙、乱倒垃圾等等,如果装修结束后不存在野蛮装修和其他违规现象,押金都会立即退还。但结果,对簿公堂的还少么?

总之,别管在什么经济时代,钱一旦进了别人的口袋,《白鹿原》里白嘉轩那句话就得放出来,“从来都是还比借还难”。

而这一问题之所以在共享经济时代得以爆发,只不过是由于过去的“受害者”们太过分散,无法形成势力,可现在他们却通过同一个企业和同一个互联网被连接起来,将“涉案”基数与效应无限放大了而已。

我本来想说两者唯一的不同或许就在于有无恶意,但很快我又推翻了自己的论断,谁知道其中的某些共享玩家们到底是不是本来就打着卷押金逃跑的主意呢。

与其说共享经济是个伪命题,我宁愿说,押金在中国才是伪命题。

已经倒闭的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 共享单车 和共享汽车们,都早已通过赤裸裸的事实证明了它们的商业模式——押金就是它们重要的现金流。

所以“押金难退”的问题总能得到看似合理的解释:产品体验变差或遭到同行挤兑——用户申请退回押金——缺乏盈利模式的企业资金压力陡增——退款难问题出现。

但其实从根本上来说,这种问题本身就不应该存在。

押金是什么?是为了限制用户对产品做出人为损坏、偷盗等行为,一旦用户对产品造成了相应损害,则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物权法》写得很明白,用户掌握押金“履约退还”的根本权益。这是用户的信用背书,是为了保护产品方才存在的东西。

可现在呢?却反转过来,押金成了产品方的信用污点、和用户的焦虑。

导致这种反转的原因很多,我们不必站在道德高地上绑架创业者们,更深层次的理由是,几乎所有的押金都没能与企业自有资金严格隔离。而本来,无论从法律还是情理上来说,企业和相关部门都必须这样做。

比如2017年交通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共享单车新政,里面规定得很清楚:

“用户押金与预付款应由第三方进行监管,平台需要与开户行合作开设监管账户,交通管理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对押金也有负责监管的责任。”

但遗憾的是并没有多少企业严格照做。

最典型的是酷奇单车,当年第一个打出与民生银行签订协议的幌子,口口声声喊着自己的押金“专款专存、随退随还”,没想到在倒闭前夕“退款难”的问题出现时,直接被民生银行打脸“没这回事儿”、“根本没有实质业务合作”。

酷奇单车所说的“专款专存”,不过是和大多企业一样,为押金另立了一个企业账户而已,完全所属自己,银行根本无权过问企业调度权,也没有类似于金融领域备付金的第三方监管。

所以事实证明,任何只是写在纸面上的规定与政策在这个鱼龙混杂的时代都远远不够,只有明确的法律监管与流程,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押金何去何从。

市场经济的本质永远是法治经济。在信用社会到来之前,押金只能是法制社会的产物。

纵然法律对拒不退还押金的企业采取了不少强制措施,比如高额罚款、吊销执照或是像戴威一样被上失信名单,但对消费者来说,只要钱退不回来,这些都是无意义的;对企业而言同样如此,反正押金已被挪用,企业已经破产或倒闭,罚款和吊销执照又有什么好怕的呢?

法律只有事后惩处,而没有事前和事中监管,一切都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像很多其他国家一样,强制企业建立专门的押金和存管资金银行账户,对其存管资金比例做出要求,同时引入第三方账户监管,才是我们现在最应该推动的事情。

所以当前不久大家都在排队退ofo押金的时候,有人说,ofo和戴威创业不易,不缺那199块钱的,不如就此放手、支持一波戴威吧,我理解这种惜才如命的心情,也理解戴威的不甘、不平,但还是觉得这是一口不能更毒的毒鸡汤,是在掩埋公众正确看待押金、推动有关部门立法的可能性。

经济师辛瀑的说法我很赞同,“共享经济如果这么发展下去,是对社会信用的摧残,押金最后将变成弥补企业资金不足的替代品。”

回归到日常生活里,预付卡本质上也和押金是同样的问题。摩拜单车的月卡、健身房的年卡、美容院的套餐卡、水果店的返点卡,消费者大笔大笔充钱进去,一旦商家跑路,只能认栽,根本没处说理。

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过一个数据,上海全市预付卡发卡主体多达10万家,而上海市商务委备案的企业只有351家。

无备案、无存管、无监管,这才不是共享经济引发的问题。

正相反,我们或许还应当感谢共享经济将这一问题成功放大。再倒下这么几家啊,可能对押金和预付金实行第三方监管的法律,就会被反追着成功出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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