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拥流量就能玩金融?金控监管和资管新规能否约束“互联网金控”?
大 流量 催生的新型金融业务
不可否认,现在的金融业也需要依靠流量。分两点进行阐述:
第一、传统金融机构的“后程加速”
网络化时代,传统金融并没有输在“起跑线”上,只是后半程加速中慢了许多。在2011年,网上银行已经开始普及,改变了普通投资者的购买理财的习惯。从这一点上来说,传统金融机构覆盖的还是原有的客户群体,虽然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纳新”,但是受制于“网上银行”的操作,很多用户群体并不能完全接受。
之前的理财从线下转移到了线上,这是一个质的飞跃,也是开启了一个新的“理财时代”。然而, 大部分的用户并不能够得到需求上的满足,主要是因为“收益”问题 。所以,当互联网类理财开始兴起的时候,低门槛、高回报,打出这样的招牌确实能够吸引很多人。
现在又不一样了,传统金融机构也开始注重抢占流量和市场,但从安装ETC就能够看出来,各大金融机构网销、线下销售立体式营销。安装ETC看似是一件小事儿,但是能够从中获取大量的信息,车主信息、车辆信息、以及消费记录等等。所以,作为传统金融机构来讲不会放弃这个大蛋糕。其实,反映出传统金融机构在流量上,后程加速。
第二、互联网公司的“野心”
不管是门户网站还是电商平台,在发展的初期还是依靠自身的互联网来进行营销。但是在推出产品的同时,也在获取大量的用户以及用户的基础信息。尤其是在发展多年后,积累的大量的用户群体,有了海量的数据。这些数据中金融类的信息占了绝大多数, 有些电商平台以此建立了自身的大数据平台,从而开展金融方向的布局 。
所以, 互联网公司是通过主业的布局来开展副业 。可以说布局金融是一种 “附带价值” 。只要有了用户,有了流量就不愁没有业务。因为用户群体在那,用户的需求在那儿,你随便给他们推个产品,就有用户能够匹配。这一点,正是传统金融机构所或缺的。 互联网+金融可以说改变了人们的金融习惯,从被动购买到主动购买 ,所表达的内涵也只是一个技术上的改变,金融产品和业务的构成方式并没有改变。
之前跟某宝的朋友开玩笑,我说我真的想写篇文章叫“老太太们又去超市了”。她说为什么要写这个,我说看到很多中老年群体,去超市用你家产品付款,折扣高,每天固定还给优惠,之前连乘坐公交车都是花几分钱。
从而尝到“甜头”的互联网公司,慢慢把金融变成了自己的主业,并不在是一个依附于自我生态衍生出的产品,而是正经的当成一个“业务”来做。前文中我们提到了,金融最终的表现形式依然是产品, 从投资端来讲,基金、理财产品、保险甚至信托都可能从互联网上进行购买。传统金融机构能够提供的服务,互联网公司衍生出的“金融机构”同样也能 。
从牌照的角度来讲 ,金融类牌照价值较高。 从监管的角度来讲 ,从事金融类业务必须具备金融牌照,也让互联网公司开始纷纷开启“拿牌照”之旅。
金控 政策与 资管新规 ,能否约束 互联网金融
现在无论什么行业都讲究一个“生态布局”。互联网发展金融业来说,是 以互联网的生态为底层,布局金融业务 。金融讲成为互联网生态中的一部分。
跟原有的金融业不一样,金融的生态布局是“全金融牌照”。银行、券商、保险、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相比较而言,传统金融机构是围绕着用户的金融需求开展业务。而互联网金融是以流量为基础,开展业务。 一个是金融需求,一个是流量延伸。
其实,近几年理财产品、公募基金、保险等资管产品在通过互联网销售已成为当下的热门。比如经常看到的某宝基金,改变了人们的理财方式。通过互联网销售的资管产品,其实也造成了很大问题。
首先,通过互联网销售的资管产品信息披露不充分。 在某宝刚诞生的时候,很多投资者认为钱并不是买了基金,而是给了某宝。从这个角度上来讲,互联网销售资管产品,存在一定的信息不对称。
其次,通过信息不对称进行资管产品的嵌套。 这一点资管新规曾经明确提到,很多资管产品层层嵌套,经过包装后,在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加之,之前并没有有效的“去刚兑”,聚集了一定的风险。
最后,并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原则。 依靠流量而言的互联网机构,在销售产品的过程中,讲究的是“精准营销”。充分刻画用户“肖像”,对用户进行精准的推送,甚至打出了“智能投顾”、“智能理财”的招牌。但资管新规中也有明确的规定,使用“智能投顾”产品需要向监管报备,也需要披露智能头箍系统的参数以及算法。如果借助技术和互联网开展金融销售业务,也需要取得相应的资质。
从资管新规的约束来看, 针对于资管产品通过互联网进行发型、销售有确实设立了很多“门槛” 。对于互联网设立金控来讲,金融管理办法同样,也是对其有一定的“门槛”限制。依托流量优势从事金融业务并不为过,但是需要符合相应的金融法规以及政策。
说到底还是“利益”角度不同。
传统的金融机构和金控公司,以“风险定价”为前提 ,产品设计以及产品运作方式是以风险防控为优先级。这就是为什么很多投资者吐槽银行理财收益低的原因。 互联网公司成立的金融机构,不管是互联网银行还是网销基金,都是以收益最大化,快速占有市场为前提。 投资者体验好,必然风险较高。投资者体验低,获得的收益低,风险自然就低。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从本质上来讲,此次出台的金控监管办法,依然是资管新规的补充。从更为宏观的角度来约束金融控股机构、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发展。资管新规是在微观的角度来对金融产品的表现形式进行规范。所以, 以流量为住的互联网金融机构,以及依靠流量来成立金控公司的企业,未来需要面临重重挑战 。
值得一提的是,在去刚兑的大背景下,监管也是为了防止以互联网为背景的金控公司,快速的扩张金融业务,从而引发一定的风险。毕竟,在之前释放出的信号看,还是希望互联网公司能够回归本质。坐拥万亿流量,这没有错,但是不能“任性”的玩金融,最起码也要对金融有一定的敬畏之心。
这个敬畏要体现在风险防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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