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解读: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实施“ 互联网+ 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6〕24号,以下简称《意见》)。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负责人就《意见》进行解读。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主要解决哪些问题?
流通领域是与互联网接触最早、融合最深、影响最大、成效最明显的领域之一。互联网改变了流通的组织结构,使得流通的环节大幅减少,生产直接对接消费成为可能;互联网改变了流通的作业时间和流通半径,使得流通的时空障碍消失了,随时随地消费成为常态;互联网还提升了流通的效率,降低了流通成本,丰富了流通业态,改变了流通市场的格局。互联网使得流通脱胎换骨,焕发生机,更为精准、有效地对接生产和消费,对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和先导性引领作用更加突出。
一方面,互联网加速了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形成,要素充分流动,资源合理配置;另一方面,
阿里巴巴
、
京东
等一批国内流通企业加速拓展国际市场,成效斐然,增强了我国互联网经济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可以说,互联网引发了新一轮的流通革命,但互联网与流通的融合发展并非坦途,进一步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硬瓶颈”和“软制约”两个方面。一是要突破信息基础设施、冷链运输、“最后一公里”物流滞后等“硬瓶颈”,包括农村宽带普及率不高、商业智能设施不足、冷链仓配体系不完善、电商与物流发展不协调等;二是要破除市场秩序不规范、制度体系不适应等“软制约”,包括线上线下规则不统一、商业诚信体系不健全、侵权假冒行为时有发生、与互联网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形成等。我们认为,困难和问题是当前发展阶段的产物,进一步促进发展,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是化解上述困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
二、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的意义是什么?
《意见》指出,“互联网+流通”正在成为大众 创业 、万众 创新 最具活力的领域,成为经济社会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重要途径。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有利于推进流通创新发展、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拓展消费新领域、促进创业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有利于降本增效,拉动消费和就业。“互联网+流通”行动是流通领域实现稳增长、扩消费、强优势、补短板、降成本、提效益的重要举措。
三、《意见》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意见》明确了7项工作任务。 一是加快流通转型升级。 支持企业全渠道经营,大力发展体验消费,着力提高供应链管理控制能力,增强老字号等传统品牌影响力,推动商品交易市场创 新商业 模式。 二是推进流通创新发展。 鼓励发展分享经济新模式,支持发展协同经济新模式,大力发展流通创新基地。 三是加强智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流通基础设施投入,推动智慧物流、冷链物流建设,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加大农村宽带建设投入,加快提速降费进程。 四是鼓励拓展 智能消费 新领域。 鼓励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体验式智慧商圈,实施特色商业街区示范建设工程,拓展智能消费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 五是大力发展绿色流通和消费。 推广绿色商品,开展绿色商场示范活动,推动“互联网+回收”模式创新,开展“绿色产品进商场、绿色消费进社区、绿色回收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 六是深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 着力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引导电子商务企业拓展农村消费市场,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整合农村物流资源。 七是积极促进电子商务进社区。 大力发展社区电子商务,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消费功能,增加门店数量,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和生活品质。
四、《意见》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
《意见》提出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快完善流通保障制度。 组织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落实“互联网+流通”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推进工商用电同价,引导降低实体店铺租金,阶段性适当降低困难流通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互联网+流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境外资本加大对流通领域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的投入。 三是增强流通领域公共服务支撑能力。 鼓励整合建设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加快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加大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指导支持各类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大赛。 四是健全流通法规标准体系。 加快修订完善流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推动线上线下规则统一,健全批发、零售、物流、生活服务、商务服务领域标准体系,加大标准贯彻实施力度,引导企业规范化发展。 五是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环境。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商家侵权假冒、虚假交易行为和平台企业包庇、纵容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商务信息体系建设。
五、《意见》有何亮点和创新?
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在流通领域的深度应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包括《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线上线下互动 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5〕72号)等。即将出台的《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与已发文件主动对接,和国办24号文、40号文、72号文思路一脉相承;又体现创新和差异性,针对当前实际问题,再出台新措施、硬措施、实措施。
关于《意见》的亮点,我认为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指出供应链管控是流通企业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 回归商业本质,由场地经营到商品经营转变,是实体商业转型的核心问题。破解之法就是鼓励百货等零售业态积极发展买手制,提高自营和自主品牌商品比例,通过发展连锁经营、采购联盟等多种组织形式降本增效,提高转型升级的能力。
二是提出体验消费新途径。 积极开展全渠道经营,支持企业充分应用互联网新技术,突出商品和服务特色,全方位、全天候满足消费需求,降低消费成本。合理布局购物、餐饮、休闲、娱乐、文化、培训、体育、保健等体验式消费业态,增强实体店体验式、全程式服务能力。
三是提出智能消费新领域。 鼓励发展智慧商圈,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商圈内资源整合能力和消费集聚水平,向主动服务、智能服务、立体服务和个性化服务转变。积极开发虚拟现实、现实增强等人工智能新技术新服务,提高智能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与水平。
四是提出绿色消费新方式。 积极推广绿色商品,限制和拒绝高耗能、高污染、高环境风险、过度包装产品进入流通和消费环节。推动仓储配送与包装绿色化发展,提高商贸物流绿色化发展水平。推动“互联网+回收”模式创新,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有机衔接。
五是提出流通创新发展新载体。 大力发展流通创新基地,为中小企业应用互联网创业创新提供集群注册、办公场地、基础通信、运营指导、人才培训、渠道推广、信贷 融资 等软硬件一体化支撑服务。
六是指出发展分享经济的要素、方式和目标。
充分发挥平台要素和闲置资源要素,通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营造包容宽松的发展环境,来实现产品和服务消费空间领域拓展和扩大社会灵活就业等目标。
七是提出智慧流通信息基础设施。 一方面加快智慧物流、农村电商双向通道、社区电商综合服务站等硬件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另一方面加强智慧流通基础信息软设施的投入,建设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软”“硬”结合,共同构建“互联网+流通”新型基础设施。
八是提出增强有效制度供给,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 包括:组织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突破现有政策限制,发展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无车承运人”新模式,提高物流的组织化程度和物流效率。落实“互联网+流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保障企业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开展商业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试点,鼓励用电企业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削峰填谷,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引导降低实体店铺租金,鼓励采取先买后租、先建后租等方式,保障社区菜市场、社区食堂等惠民、便民服务设施低成本供给。阶段性适当降低困难流通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经营困难企业减压减负、纾困解难。
九是提出营造线上线下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环境。 坚持打、建结合,一方面加大对侵权假冒、无证无照经营、虚假交易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平台型服务企业包庇、纵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另一方面,推动线上线下规则统一,创新监管手段和方式,推进商务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保障“互联网+流通”顺利实施的法制化营商环境。
以上九个方面,是以问题为导向的有的放矢,也是以目标为导向的前景规划,既立足于当前,也惠及长远,既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体现政府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互联网+流通”行动的实施,将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加快流通现代化进程,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