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药房托管再次被提到国家层面,将撬动千亿市场?
【编者按】实施 药房托管 ,让医药流通企业甚至是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接入 医院 的药品管理,反倒是让医药更进一步的融合,使得药企利益与医院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此次国家6部门再次从国家层面明令禁止药房托管,而医院自办的自费药房也再次遭遇政策封杀,势必影响650亿以上规模的用药市场,那么这些接管医院药房的医药商业流通企业也将迎来变局。
本文发于医药云端工作室,作者为云中鹿;经亿欧大健康编辑,供行业人士参考。
近日,国家卫健委、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共提出20条意见,每条都能影响医药行业各方现有的格局。
其中,意见第十六条中提出:坚持公立医疗机构药房的公益性,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营利性 药店 。
各地均发文明确禁止药房托管
而这项规定也并非头一次提出,早在2018年11月26日,国家卫健委下发《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就明确指出:“加强药学部门建设,重点强调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通过多种有力举措,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此后2019年5月8日,国家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印发2019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再次提出杜绝公立医院外包、出租或托管药房。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在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20余名代表、委员联合建议规范药房托管,防止其衍变为变相的“以药补医”。2015年3月,湖北省内就曾有超过300家中小医药生产和配送企业联名上书,表达反对意见。
此后,各地也一直响应国家政策,陆续发文落实。
药房托管是如何形成的?
药房托管是指医院药房在所有权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医院通过契约的形式,将药房交给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医药企业进行有偿经营与管理,药房的所有权仍旧属于医院。
2017年9月,全国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医院少了15%的收入,甚至是亏损状态,只能通过与企业二次议价来弥补亏空,再加上药占比的要求,使得医院自办药房成为各大医院转移高价药方的渠道,从而达到不占药占比、不占用医保基金的目的。
而通过药房托管,医院能得到一定的资金补充,对托管的药企而言,渠道相对集中,供货需求稳定,企业利润有了保证,甚至对地方政府来讲,也缓解了拨付巨额资金的压力。
因此,自2001年起,药房托管形式在全国各地蔓延铺开,尤其在新医改、两票制推行的政策背景下发展迅速。
药房托管市场规模已超8000亿元
据21世纪经济报道, 截至2018年,全国范围内约有半数以上的二级及以下医院已实施或计划实施药房托管。康美药业、九州通、上海医药、步长药业等都曾在该领域布局,业内人士根据商务部发布相关报告估算,药房托管市场规模已经超过8000亿元。
但在实际运营中,药房托管不但涉嫌垄断,而且助长行业腐败,从为了解决“以药养医”“医药补医”弊端逐渐演化为“借医药分开之名,行以药养医之实”。原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巡视员廖新波多次公开表示,药房托管名义上打着“医药分开”的旗号,实质是“科室承包”,是药企给医院输送利益。
这与医改中提到的真正的医药分开,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实施药房托管,让医药流通企业甚至是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接入医院的药品管理,反倒是让医药更进一步的融合,使得药企利益与医院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明令禁止药房托管,多家企业调整布局
那么,此次国家6部门再次从国家层面明令禁止药房托管,这一条,便堵死了打着“医药分开”旗号进行的各种药事管理、药房层面的合作,而医院自办的自费药房也再次遭遇政策封杀,势必影响650亿以上规模的用药市场,那么这些接管医院药房的医药商业流通企业也将迎来变局。
对于此,很多流通企业也提早做出了业务调整。据21世纪经济报道,2018年6月国药控股、上海医药、步长制药等都表示,药房托管与国家医改方向不符,都在做出调整。如国药控股相关负责人坦言,药房托管业务不赚钱,而且还存在政策风险,已经不做了;上海医药则表示要以服务换市场;步长制药则调整为专业药房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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