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在“等”处方外流吗?

亿欧网  •  扫码分享
我是创始人李岩:很抱歉!给自己产品做个广告,点击进来看看。  
你还在“等”处方外流吗?

【编者按】自从国家提出 医药分家 之后,一些企业包括医药商业公司和互联网公司等纷纷探讨医药分家的模式。由于准备不充分,摸着石头过河,有的没有看到明天的太阳就倒了下去,有的还在顽强的支撑着,但也生存艰难。

本文为中国药店,作者为凌浪,经亿欧大健康编辑,供行业人士参考。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部门政策频发,推进“医”和“药”的分家,解决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2月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明确提出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发挥“互联网+药品流通”的优势和作用,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8年4月28日,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该意见明确指出,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明确对线上开具的处方经过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配送。

文件同时明确指出,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复诊续方。医疗机构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实体医院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允许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医师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允许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医院、医务人员、患者之间的有效沟通。

国家随后发布了《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三个执行细则,明确了互联网医院申请途径,开展要求,如果规范管理等,有效促进了各省的互联网医院建设方向。

2019年 8月3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互联网+”条件下的医疗服务仍是医疗服务,基本适用一般性的原则和政策。项目和价格纳入现有政策框架中,强调促进线上线下协调发展; 针对价格机制,文件要求对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主要由医保部门对项目收费标准的上限给予指导;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实行市场调节。此外,医保支付政策明确,对线上线下项目实行平等的支付政策。

医药产业链各环节的从业人员有些应接不暇,对政策的理解囫囵吞枣,一知半解,就纷纷投入医药改革的洪流中去。由于准备不充分,摸着石头过河,有的没有看到明天的太阳就倒了下去,有的还在顽强的支撑着,但也生存艰难。笔者结合近三年的 处方外流 探讨和实践,究其原因,供大家参考。

1、处方外流, 要认清医院的真正痛点

医疗、医保和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是医改的核心,是中国医改的魂。国家出台的政策如两票制、4+7集中采购、零差价、按病种付费、分级诊疗、多点执业等等,都是围绕“三医”联动改革的具体实施策略。

但“三医”改革的核心是医保控费,打击欺诈骗保基金行为,打击过度用药,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用于薪酬制度改革,打破医疗体系的“以药养医”的痼疾。所以,对于医院来说,现在最大的痛点是医保控费,主要是针对慢性病用药的医保控费。据我们了解,平均每家医院医保欠费3000万元左右,规模大的医院欠费更多。如何通过处方外流,解决医院慢性用药的医保控费问题,是在这个时间窗口切入处方外流的敲门砖。

2、处方外流,不是简单的技术连接

自从国家提出医药分家之后,一些企业包括医药商业公司和互联网公司等纷纷探讨医药分家的模式,主要有三种模式如托管医院药房、在医院内部开药房和指定药房销售,由于这三种模式具有垄断性,国家下文明令禁止。但处方信息流转共享平台+智慧药房,这种模式,国家是认同的,鼓励探讨。

但一些企业认为,建立处方信息流转共享平台,只要与医院的HIS打通,就认为处方可以出来了。但事情远没有这样简单,即使进行了技术连接,但处方流转到社会药店的还是寥寥无几。这就说明了,处方外流不是简单的技术连结就够了,而是要与人建立连结的,才可能有处方流转出来。

3、处方外流,不是简单的信息化项目

处方外流是要做深度运营的,包括“面子工程”和”里子工程”。

面子工程是在当地电视和报刊以及医院的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宣传,是践行医药分家的有益探讨,是一种惠民工程。

里子工程则是指做好医生的培训工程,患者的引导工作,政策的宣传工作,药品供应厂商的沟通工作等等。

处方外流,是一种趋势。但做任何事情,必须找好切入点,选择最佳时间窗口,才有可能成为前辈,而不是先烈。

本文已标注来源和出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随意打赏

承接处方外流处方外流模式处方外流市场院外处方远程审方
提交建议
微信扫一扫,分享给好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