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等19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引导PE/VC参投“数字经济”
在世界各国正积极融入 数字经济 浪潮的当下, PE/VC在支持数字经济主体创新创业、扶持中小企业项目和早期创业项目等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加快培育数字经济新兴就业机会、持续提升劳动者数字技能、大力推进就业创业服务数字化转型等方面提出了多条措施,支持数字经济发展。
在激发数字经济创新创业活力方面,《指导意见》表示,要加大融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稳步扩大创新创业公司债试点规模,支持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数字经济领域,增强资本市场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创业能力。
高资本密集度是数字经济最明显的特征之一,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资本作为依托。 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日前在“首届中国数字经济投融资论坛”上表示,数字经济已成为全球和中国经济的增长点, 服务包含数字经济在内的实体经济,是资本市场的天职。要支持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促进长期资本形成、支持数字经济主体创新创业。
数字经济成转型升级重要引擎
《指导意见》中明确,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兴起,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 人工智能 等数字技术日新月异, 以数据资源为重要生产要素、以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的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加速增长,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此前发布的《数字中国建设发展报告(2017年)》显示,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27.2万亿元,同比增长20.3%,占GDP的比重达到32.9%,成为驱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引擎。
随着数字经济发展,我国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加速增长,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到2025年,伴随着数字经济不断壮大,国民数字素养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数字人才规模稳步扩大,数字经济领域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适应数字经济领域就业要求的法律制度框架基本完善,数字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效率明显提高,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质量持续改善。
而在数字经济领域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的当下,数字经济领域早已成为投融资行业关注的重点领域之一,投融资对数字经济项目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并且,伴随着互联网与信息技术产业规模逐渐增大,相关VC/PE投资量也随之稳步增长。
PE/VC持续为初创企业“输血”
科技创新离不开金融资本的支持,而私募基金是创新资本形成的有力工具。根据《指导意见》,资本市场支持数字经济主体融资主要集中在资金领域,包括通过新三板提供更好的融资环境,让企业可以借助新三板市场更快、更便利地进行融资,扩大双创公司债试点规模以及引导私募基金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
事实上,数字经济更依赖资本市场融资。作为参与数字经济主体之一的中小企业在正式登陆股票市场前,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成为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业内人士认为,民营中小企业体制机制灵活,具有迅速捕捉科技创新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的能力。但民营中小企业也具有个体资本金不足、研发投入受限等劣势,在其发展早期无法获得有效的金融支持。在互联网、信息技术等新经济领域,轻资产化导致民营中小企业缺乏间接融资所需的抵押品,融资难、融资贵成为长期难题。
而PE/VC是资本“输血”中小企业的重要渠道之一。 私募基金较传统金融中介,有更高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担能力,更看重企业的未来,将企业的未来估值变现为当前投入。私募股权与创业投资基金是一种系统的股权投资活动,能够有效挖掘各类技术创新、 产业创新 的资本潜质,通过承担风险,获取创新成功的平均收益,已经成为我国创新资本形成的重要载体。在支持创新和民营经济方面,私募基金布局战略新兴领域,重点扶持中小企业项目和早期创业项目,为新经济发展提供关键支持。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洪磊在“首届中国数字经济投融资高峰论坛”上表示,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新经济已经成为私募基金的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在支持中小企业方面,中小企业项目和早期创业项目成为私募股权与创业投资基金的重点投资对象;在支持创新方面,私募基金敏锐布局战略新兴领域,为新经济发展提供关键支持,有力推动了新经济成长。
据基金业协会统计, 截至2018年二季度末,互联网等计算机运用、机械制造等工业资本品、 医疗器械与服务、医药生物、原材料等产业升级及新经济代表领域成为私募股权与创业投资基金的布局重点,在投项目3.98万个,在投本金1.89万亿元。
引导资金向数字经济主体倾斜
除了PE/VC助推数字经济主体融资外,股票、债券等市场也在支持数字经济主体规范、高效融资,数字经济发展收到了来自资本市场实质“利好”。 阎庆民表示,证监会将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创业能力,调动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积极性,形成“投资——退出——再投资”良性循环,引导资金向数字经济主体倾斜。
在股票发行方面,阎庆民表示,证监会坚持新股发行常态化,不断提高IPO和再融资审核效率,完善监管理念、标准,支持代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企业上市、融资。统计显示,2017年至2018年8月,共有493家企业完成发行,融资3199.72亿元。目前, 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创意等产业上市公司的数量和市值大幅攀升,高新技术企业的IPO占比已高达80%,数字经济“主力军”日益壮大。
在并购重组方面,数据显示,2017年至2018年8月,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共实施并购重组424单,交易金额4859.09亿元。并购标的涉及“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经济主干领域,有力促进了上市公司质量提高和转型升级。
债券市场方面,证监会稳步扩大创新创业债券试点规模,支持设置转股条款,推动债券市场服务关键领域自主创新。目前,符合国家战略导向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规模占比已超过30%以上。
与此同时,在风险防控方面,证监会一直高度关注数字经济投融资领域面临的风险和问题,保障数字经济与资本市场规范融合。阎庆民表示,特别是针对上市公司在数字经济投融资活动中出现的脱离主业盲目扩张、跟风炒作等风险点,综合运用信息披露、行政审批、稽查执法等监管手段,整饬乱象,维护市场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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