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汽车产业政策:恢复对美加征关税,放宽汽车限购
据亿欧 汽车 统计, 2019年8月 (08.01-08.31)期间,各地共出台了19项汽车出行产业相关 政策 。其中,国家层面9项、地方层面10项,内容涉及关税调整、新能源汽车、污染治理等方面。
8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宣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12月15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恢复加征关税,涉及约1260亿美元美国进口商品。
8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决定,为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积极支持。促进二手车流通,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除此之外,宁波市、徐州市以及昭通市等陆续推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方案,对新能源货车予以通行证办理绿色通道,允许大中型新能源客车在市内公交专用车道行驶等,旨在加快新能源车的推广使用。
以下是2019年8月汽车产业相关政策:
国家层面
交通运输部公示第11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
8月1日,交通运输部根据有关规定,对通过技术审查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11批)》进行公示,本批公式的车型共1056种,其中客车车型92款,货车车型964款。
交通运输部发布《2019年交通运输标准化计划(第三批)制修订项目表》
8月1日,交通运输部根据有关规定,发布2019年交通运输标准化计划(第三批)制修订项目表,包括已下达的国家标准计划项目21项,行业标准计划项目14项,部门计量检定规程计划项目2项。
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贯彻实施《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通知
8月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贯彻实施《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要深刻认识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意义,切实推进备案制度落地实施,切实提升机动车维修服务水平,切实加强信用监管和监督检查。
交通运输部发布《汽车号牌视频自动识别系统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8月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汽车号牌视频自动识别系统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实施规范》,规范明确汽车号牌视频自动识别系统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的范围、术语和定义、检验依据、抽样方法和流程、检验要求、判定原则、检验结果告知流程、异议处理以及复查流程。
工信部发布关于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批)的公示
8月7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批)的公示,公示包括乘用车3款,轻型商用车4款,重型商用车418款,城市客车2款,货车20款,客车9款,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6款,纯电动商用车262款,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18款,燃料电池商用车12款。
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执行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
8月12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执行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通知指出,企业申报车厢可卸式汽车新产品时,应在选装照片中提供车辆装载封闭式专用货厢的右侧45°照片;在其他栏注明“该车仅运输封闭式专用货厢”;在佐证材料中提供车辆实现专用货厢交换的专用装置的说明材料及厢体装卸作业时照片。车厢可卸式汽车产品应在2019年11月1日前通过变更扩展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恢复加征关税的公告》
8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恢复加征关税的公告》,公告指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12月15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恢复加征关税。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10号)附件1所列28个税目商品,恢复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所加征25%的关税;对税委会公告〔2018〕10号附件2所列116个税目商品,恢复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7号)所加征25%的关税;对税委会公告〔2018〕10号附件3所列67个税目商品恢复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实施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8号)所加征5%的关税。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
8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意见指出,为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积极支持。促进二手车流通,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应允许符合在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在本省(市)内交易流通。
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等十八部门关于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推动邮政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8月29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等十八部门关于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推动邮政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邮政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全面深化改革;(二)强化创新驱动;(三)加快结构调整;(四)提高服务质量;(五)推动绿色发展;(六)加强队伍建设。
地方层面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南京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8月1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南京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告指出,南京市决定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编制南京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北京市政府发布《北京市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优先通行工作实施方案》
8月5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北京市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优先通行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指出,自2019年四季度起,北京市将通过北京市将通过分季度提升纯电动货车持证比例和实施差别化通行措施,实现到2020年底轻型物流车中,纯电动货车比例达到相关要求。
长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关于对新能源纯电动载货汽车放宽通行交通措施的通告》
8月6日,长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关于对新能源纯电动载货汽车放宽通行交通措施的通告》,通告指出,对长沙县的新能源纯电动载货汽车采取放宽通行交通措施。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宁波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
8月11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宁波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计划指出,对新能源货车予以通行证办理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2020年起,允许大中型新能源客车在市内公交专用道行驶,且不受重污染天气交通管制限制,享受停车优惠政策。
徐州市政府发布《徐州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
8月12日,徐州市政府发布《徐州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方案指出,要实施清洁柴油车行动、清洁柴油机行动、清洁运输行动、清洁油品行动“四大清洁行动”,加快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使用,在划定的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昭通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昭通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8月12日,昭通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昭通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告指出,对提前淘汰并购买新能源货车的,享受中央财政现行购置补贴政策,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车辆采用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制定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
河北省政府发布《河北省推进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8月12日,河北省政府发布《河北省推进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意见指出,以职工通勤车、物流车和载重货车为切入点,配套建设制氢工厂和加氢站,大力推进燃料电池重载汽车示范,形成可复制的商业模式推广。到2022年,全省建成20座加氢站,燃料电池公交车、物流车等示范运行规模达到2500辆,重载汽车实现一定规模示范;到2025年,累计建成50座加氢站,燃料电池汽车规模达到1万辆,乘用车实现规模示范;扩大氢能在电力、热力领域的推广应用。到2030年,至少建成100座加氢站,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超过5万辆,其中乘用车不少于3万辆
武汉市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我市载货汽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8月16日,武汉市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我市载货汽车交通管理的通告》,通告指出,三环线主线及区域内道路全天禁止外埠载货汽车通行,但部分区域对新能源货车不限行。例如:八一路、中北路、洪山广场环路允许小型新能源载货汽车通行等。
襄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在市区道路实行货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
8月21日,襄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在市区道路实行货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通告指出,将在不同的区域对不同类型的货车实施限行,但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我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购置地方财政补贴标准的通知》
8月27日,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我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购置地方财政补贴标准的通知》,通知指出,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不超过国家补贴1:1的比例补贴,纯电动公交车按照不超过国家补贴1:0.5的比例补贴,且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消费者支付金额)的60%,其他类型车辆不再给予地方补贴。
科技创新正触发新一轮物流竞争序幕,新物流比拼的是跨界整合能力和大数据算法等科技能力。在此新形势下,整个行业、企业如何抓住在新一轮物流竞争中抓住新机遇?又如何实现内部产业变革与升级,创造出新的竞争优势?
基于这些观察与了解, 亿欧物流将于9月20日在北京举办以“科技赋能 智创未来”为主题的——GIIS 2019第四届物流科技创新峰会。 如今,峰会嘉宾与议程已经公布,报名通道也已开启,感兴趣的朋友,快马加鞭来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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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郝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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