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证列入P2P网贷监管要求,但是它还有很多伪命题?
6月1日上午,上海市金融办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对《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该意见稿共计四十一条,主要包含了“备案管理”、“风险管理与客户保护”、“法律责任”等内容,并在第二章备案管理第十一条指出网贷机构需提交“与第三方电子数据存证平台签订的委托合同存证的协议复印件”。至此,已有厦门、上海两地在网贷备案管理细则中明确提出了第三方电子数据机构存证的要求。
6月10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布了《上海市网络借贷电子合同存证业务指引》,为全国首个针对网络借贷电子合同存证业务的指引性文件,全文共分五章、二十五条,详细覆盖了对委托人、存证人、存证业务系统、存证人履行责任、出具报告要求等多个方面做出了规定。
意见稿、指引文件发布后,存证的概念引起关注:究竟什么是存证?备案要求的合同存证指的是什么?普通存证与第三方电子数据平台存证有何不同?市面上那么多存证机构究竟要如何选择?对此,记者就以上问题特别邀请到了由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推出,并与厦门市金融办合作推出全国首个“互联网金融风险预警平台”的第三方电子证据综合服务平台“ 存证云 ”做了详细解答:
问:什么是存证?
答:“存证”即“保全”,“电子数据存证”就是“电子数据保全”,为何电子数据需要保全?在于保全后电子数据才能作为“电子证据”使用。这背后主要是与电子数据的特性有关,因电子数据容易灭失、剪辑、修改,保全之后才能符合法律上对电子证据的要求。P2P网贷行业生于网络,容易发生矛盾纠纷,为保护债权双方利益,落定权责,各地监管部门均提出了对网贷平台的合同(主要是电子合同这类电子数据)必须存证的要求。
问:监管要求的“合同存证”究竟是什么意思?
答:现在网贷平台使用的基本都是电子合同,监管所指的“合同存证”也主要是针对“电子合同存证”而言。备案要求中有这一项,就是想抓住签约这一关键,把合同落成合规证据,这对后续的纠纷责任划分、处理都有极大好处。
问:普通存证和第三方电子数据机构存证有何不同?
答: 备案要求中之所以指定必须是“第三方电子数据存证平台”,首先在于我国法律上对电子数据保全(存证)有一系列严格的规定和要求,普通数据存证基本上满足不了,另外一点关键在于“第三方”他证,如果网贷机构自己存证,非常容易遭受到质疑,会有“自证”之虞,所以这个“第三方”必须是有国家资质的公信机构来做存证才有效。
问:我国对电子数据保全的要求到底是怎样的?
答:目前,我国对于电子数据保全的具体要求可分为几个方面。
合法性原则,电子数据保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采用合法手段和方式固定的证据才具有证明效力。
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国家、商业组织的秘密、个人隐私及个人信息的电子数据证据依法承担保密义务。
独立性原则,电子数据保全机构应当独立从事电子数据保全业务,不受任何关联、有潜在利益冲突的第三方个人、企业的影响。
完整性原则,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保全的电子证据内容必须真实完整且未被改动或删减,二是电子证据的来源、主体、所依赖的介质,系统、网络环境,软件系统数据、硬件设备数据、时间、系统日志文件及过程数据也应当一同固定,保证电子数据产生的环境和过程可还原、可追溯。
另外,在保全电子证据的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数据、系统及设备。一般情况下,电子数据保全需要复杂操作和专用设备才能完成,并经过检查、分析、保全、传输、存管、校验等一系列步骤,在此过程中很容易破坏原始数据,因此,电子数据保全必须时刻铭记完整性原则。
专业性要求,保全电子数据时必须对网络环境、电子数据生成的系统环境、设备进行清洁性检查;证据固定时应通过国家授时中心获取标准授时时间戳;采用哈希算法进行证据一致性校验值计算;数据传输时对数据及传输通道进行技术加密;电子数据和一致性校验值数据必须分开保存,一致性校验值数据在生成时同步存储到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等具备公信的国家资质机构,确保更高的法律证明力。
那么,选择服务商看重什么?
1、资质门槛。 电子数据存证机构必须独立存在,而且必须由从事该行业的专业资格的机构,比如国家审批通过的电子数据的司法鉴定、公证等机构进行存证,仅仅是提供合同电子签章技术或实名认证技术的第三方机构均不具有从事电子数据取证、分析的资质。
2、“存取相依”。 在电子数据的保全中,取证和存证是相互依存的关系。证据有取才能存,存证首先要取证,这样电子数据的来源、主体才能说清,从而保证保全的电子数据完整、真实、紧密关联。只存不取或者只取不存会割裂电子数据的完整性与关联性,合规的第三方电子数据存证机构一定是“存取相依,有取有存“的。
3、服务一体性。 电子数据非常容易遭到破坏,所以数据在流转、存储、做一致性校验值加密的时候要非常小心,否则很容易造成瑕疵、断点、证据的不完整。这不单是对第三方存证机构技术上有要求,还要在电子数据产生、固化、存证、存储及后续证据使用中减少中转、倒手的次数,每多一次中转就意味着多一层破坏的风险。
如果这些电子数据是存储在租赁的服务器上,必然就要增加数据中转次数,数据篡改的风险也会增加,完整性也会被破坏,所以,我们首先推荐大家要找提供电子数据取证(电子合同取证)、存证、出证一体化服务的机构,把电子数据从前至后的每一个环节都控制住,确保法律、监管要求的完整性。
4、存证时效性。 电子数据存证从来不是一锤子买卖。存证之后,数据需要长时间保管,考虑到诉讼有效期,p2p网贷的电子合同存证,通常是5~6年的保管期。也就是说,如果一家第三方存证机构中途发生了倒闭之类的意外或数据保管期不够长,此前存证的数据就面临灰飞烟灭的结局,因此,在找第三方存证机构的时候,要关注该公司自身的规模和体量、提供足够长的存证时间,以免前功尽弃。
5、服务延伸性。 各地监管细则把存证提上备案要求,关键在于后续要用电子证据化解网贷债权纠纷,实际上也对第三方电子数据存证机构能给到什么样的出证服务提出了要求。如果存证机构无法提供出证服务或是与出证机构合作,最后能不能出证不确定的话前面所做的所有存证工作就付之东流,这就是为何要强调找电子数据取证、存证、出证一体化服务的第三方电子数据存证机构。
这无疑是一个数据时代,互联网、物联网的发展从网上交互的所有痕迹逐渐演变成一个个行为分析数据,数据“操控”着各行各业未来的发展风向。当下用户 数据安全 和维护意识逐渐增强,企业信息风控是一个大话题,如果不以重视,就会被抵赖、诋毁、质疑,如果形成不了完整证据链,最后导致企业自身的利益受损,无法追讨回来。
我国商业化独立第三方电子数据保全机构的发展历史其实并不长,在国家大力推进智能化协作的情况下,相信将来存证服务与金融、法律、政策的融合会更加深入,“存证”也将不再为人所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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