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平台现金贷乱象百出,监管会让传统银行“接棒”吗?
今天,在某内部讨论中,大家的问题集中在现金贷今后的走向问题,有人提到现金贷会不会像校园贷一样,由传统金融机构来接棒, 网贷 等机构不再进行直接借贷信息的匹配,而只是助贷。就这个问题,我们来讨论一下。
现金贷与校园贷的“对象不同”
这一段时间跟随中国 互联网金融 协会到各地高校进行校园贷普法工作,深刻地体会到大学生群体与“社会人”在人生阅历、识别能力、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心理素质上还是有差异。
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或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都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诚然,大学生多数已经成年,是民事上完全行为能力人,但是其未踏入社会,尤其是很少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所以,在面对高消费等诱惑时,不惜饮鸩止渴,向某些机构借贷,利滚利,最终身心受到巨大压力,甚至出现不良事件。
但是,社会人不同,工作后,年轻人开始成熟理性,随着社会经验的积累,工资财富的积累,在心理素质和财力水平上比大学时代要强很多,针对这部分群体, 不宜采取“父爱主义”,强行由银行等主力信用中介全额占领市场,而是可以允许不同市场主体为老百姓提供多种多样的金融服务 ,真正让有需求的群众“获得”金融服务。
现金贷的概念,边界不清晰
什么叫现金贷,业内、学界众说纷纭,虽然大家都认同来自美国发薪日贷款,但是传到中国来的现金贷,显然比原始的发薪日贷款要广泛得多。
单从参与主体而言,我国 现金贷不是只有金融科技公司提供,而是庞大的群体,包括线上、线下、半线上,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网贷平台、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等 ,甚至发现了信托等业态的影子。
无疑现金贷这块肥肉,大家都喜欢,飒姐接待的咨询中,有互金老板坦言:我们这么多条业务线,只有现金贷业务赚钱。
从法律角度讲,现金贷没有法律概念,最多之后有政策文件上的官方定义。但是现在,面对提供服务的主体多样化的现实,咱们必须得使用现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规制,那么,就要区分不同主体,对不同主体采用不同的法律和监管策略。
对于民间借贷的信息中介,当然要严把利率关,年化24%、36%的红线不能突破,但对于金融机构,利率是市场化的,不受前述限制。
对于非放贷机构或非信息中介平台,一些想赚快钱的机构,那就要痛下手,坚决打击,防止风险事件出现。
现金贷的前景是黑还是亮?
与今天讨论的其他嘉宾观点不同,我还是看好现金贷产品。逻辑出发点是老百姓的需求,既然老百姓日益增长的对美好新生活的追求就在那里,那么,就要有人去满足这种需要,既然传统放贷机构服务不到位,那就需要有人来“补位”,这时候,民间金融机构、民间信息中介平台就可以满足不同层次的人们的不同需求。
金融服务能选择的机构增多,是好事。
观察近期的政策走势和专家发言,我们认为,对于那些有超高利率、暴力催收的平台和现金贷产品当然要严肃处理,但是,对于法律框架内的,政策允许下的,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服务, 不一定会采取“一刀切”的办法 。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设立,让我国金融监管“升维”,对于金融创新和新金融发展,肯定会有原则性规定和导向,甚至会出现负面清单,各地金融监管部门也在等待。
同时,对于地方上存在的迫切的、可能涉及百姓利益的风险事件,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当然会先行处理,大家也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最后,金融这块处女地开垦到现在,也处于攻坚阶段了。
参考我们的邻居日本国,您会发现该国对借贷等金融业务的法律规制很完善,没有空子可钻,但在比特币和虚拟货币方面反而很开放。
我们国家的金融类法律法规也在逐渐完善之中,未来放贷、民间借贷、股权、发行债券都会移植一些国外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现实情况,坚持为实体经济服务,坚持让老百姓有金融服务获得感。
我们还路上,一路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