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汽车产业政策:工信部修订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3项汽车标准公示
据亿欧汽车统计,2019年7月(07.01-07.31)期间,各地共出台了18项汽车出行产业相关政策。其中,国家层面7项、地方层面11项,内容涉及 自动驾驶 、 新能源汽车 积分、 车辆购置税 、 网约车 等方面。
7月9日,工信部就《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对于新能源汽车积分, 方案将第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公布。
另外,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依据本办法自由交易。 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按照下列规则向后结转,结转有效期不超过三年:2019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等额结转至2020年度使用;2020年度存在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50%;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达标值的比值不高于123%的,允许其当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向后结转,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50%。只生产或者进口新能源汽车的企业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按照50%的比例结转。
除此之外,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起草了《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对网约车价格行为规范提出了要求,厦门也发布全国首个网约车运营服务管理地方标准, 《标准》对网约车经营者运营条件、网约车运营条件、网约车驾驶员运营条件和网约车经营服务档次要求进行了明确。
以下是2019年6月汽车产业相关政策:
国家层面
自然资源部公示甲级测绘资质审查意见
7月5日,自然资源部网站发布消息,对 北京华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泰乐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勘查院、广州精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绵阳天眼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中陕核工业集团地质调查院有限公司、宁夏天拓经纬测绘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的甲级测绘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 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11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九批)
7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九批)。 本批次《目录》包括516款车型,其中节能型汽车72款(可享受车船税减半政策),新能源汽车444款(可享受车船税免征政策)。
工信部就《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
工信部于7月9日发布通知就《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新的管理方法将第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公布。
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依据本办法自由交易。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按照下列规则向后结转,结转有效期不超过三年:2019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等额结转至2020年度使用;2020年度存在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50%;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达标值的比值不高于123%的,允许其当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向后结转,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50%。只生产或者进口新能源汽车的企业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按照50%的比例结转。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7月12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起草了《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致力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市场化改革,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其中,对于网约车,征求意见稿也提出了明确规定。 征求意见稿提出将规范网约车价格行为,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主动公开定价机制和动态加价机制,通过公司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等方式公布运价结构、计价加价规则,保持加价标准合理且相对稳定,保障结算账单清晰、规范、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
道路客运定制服务(含预约响应式的农村客运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在农村地区开通的公共汽电车客运,纳入公共交通价格管理。
交通运输部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7月16日,交通运输部修订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经营许可、教练员管理、经营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7章,其中提到要大力推行网络远程学习、学时预约、先培训后付费等便民利民措施,赋予学员更多自主选择权,优先保障学员合法权益。 落实驾培机构主体责任,明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负责人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驾培机构经营管理行为。
交通运输部出台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
《纲要》提出,推动交通感知网络与交通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深化高速公路ETC门架等路侧智能终端应用,加快北斗导航在自由流收费、自动驾驶、车路协同、海上搜救、港口自动化作业和集疏运调度等领域应用。 鼓励物流园区、港口、铁路和机场货运站广泛应用物联网、自动驾驶等技术,推动自动驾驶船舶、自动化码头和堆场发展。 推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与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推进车联网、5G、卫星通信信息网络等部署应用,完善全国高速公路通信信息网络。
工信部发布3项汽车行业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7月29日,工信部发布公告,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道路车辆 先进驾驶辅助系统(ADAS)术语及定义》等3项汽车行业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除上述提到的驾驶辅助系统(ADAS)外,此次修改的汽车行业推荐性国家标准还包括《道路车辆 盲区监测(BSD)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以及《乘用车车道保持辅助(LKA)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地方层面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安徽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实施方案》
7月2日,《安徽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实施方案》(皖收费路改〔2019〕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由省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印发。
《实施方案》明确: 按照应急工程简化程序,加快相关工程建设,2019年10月底前完成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系统等软硬件建设任务,11月初开始联调联试,12月底前具备新旧系统切换条件,确保年底前如期取消我省高速公路21个具备条件的省界收费站。
同时大力推广普及ETC车载装置的安装与使用,2019年底前全省在籍汽车ETC车载装置安装率达到80%以上,全省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积极稳妥完成人员安置等各项工作,确保全省高速公路安全稳定运行。
深圳:到2021年完成工程车领域新增车辆纯电动化
7月4日,《深圳市推进新能源工程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计划》”)正式印发。根据《计划》,到2021年,深圳市工程车领域新增车辆纯电动化工作率先完成。深圳市政府将统筹现有相关专项资金,大力推动新能源工程车核心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及产业化应用。
《计划》提出,2019年-2021年,深圳市将着力夯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持续扩大新能源汽车整车产业规模,促进工程车辆电动化升级转型,提升新能源工程车核心技术水平、核心产品竞争力。
四川省关于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
7月5日,四川省发布“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有关事项通告”。 通知表示,自2019年7月1日起,四川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分区域、分车型、分步实施。
其中,轻型汽车自通告实施之日起,四川省区域内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应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6a阶段标准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四川省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6a阶段标准要求。
郑州出台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补贴政策,2021物流车全电动化
7月8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郑州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到:将大力推进绿色运输发展,推广新能源车辆,制定《郑州市新能源汽车替代专项行动方案》, 出台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运营补贴政策,加快物流园区、公用停车场及其他交通和商业站点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发展建设各类集中式直流快充站。到2021年,郑州市建成区物流配送车、邮政快递车辆全部实现纯电动化。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19年度第十一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的公告》
7月9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2019年度第十一批符合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动力机械、发动机的生产企业、产品及其污染物控制装置予以公告。
其中发布的“2019年度第十一批电动车”目录中共列入100个新能源车型,其中99个纯电动车型(含乘用车36个、客车33个、专用车30个);燃料电池电池客车1个。
广州市2019年出租汽车运力指标投放招标公告
7月11日,为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纯电动化推广工作,根据《广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广州市拟采取招标方式,对提前更新纯电动出租汽车的企业发放运力指标。
本次招标计划投放共3751个运力指标,主要用于鼓励目前合法在运营的非纯电动出租汽车更新为纯电动出租汽车 。其中属于永久性经营权出租汽车提前更新的,本次招标投放运力指标不超过3287个;属于无偿投放运力指标出租汽车提前更新的,本次招标投放运力指标不超过464个。通过招标方式选取最多不超过25个入围资格中标人,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中标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前更新纯电动出租汽车情况核算后对应发放运力指标。
河北雄安新区将建移动源污染物低排放控制区
7月15日,河北雄安新区管委会发布《关于划定雄安新区移动源污染物低排放控制区的通告》提出,雄安新区在全国率先建立移动源污染物低排放控制区,进一步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根本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明年1月1日起,新区范围内建设工程使用(含新区范围外的物料运输)的重型柴油车不得低于国五排放标准,且满足《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中排放限值要求。 明年年底前,新区范围内运营的公共汽车、环卫、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等车辆,应全部实现新能源化。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对出租汽车更新为纯电动车资金奖励政策的通知
7月17日,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对出租汽车更新为纯电动车资金奖励政策的通知》。《通知》表示,此资金奖励是对符合本市纯电动出租汽车更新要求的出租汽车经营者给予一次性政府资金奖励。 奖励标准比照纯电动出租汽车生产环节电池采购价格,每辆车奖励上限为7.38万元,低于奖励上限的按实际电池采购价格确定。奖励期限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厦门发布全国首个地方标准规范网约车运营
7月18日,《厦门市网约车运营服务管理标准》正式发布,《标准》包括运营条件、服务规范、运营管理、信息安全、安全与应急、监督管理等六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当天发布实施,其它五个部分正在征求社会意见。
成都市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开展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补短板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7月22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成都市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开展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补短板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方案》提出,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构建低碳城市发展路径。加快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推动低碳城市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加快在郫都区、龙泉驿区等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区域配套建设加氢站,探索建设加氢、加油(加气)、充电综合能源站。 着力构筑智能电网,推广建设智能变电站,加快部署配电自动化系统。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莆田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7月25日,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莆田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0年,柴油货车排放达标率明显提高,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明显改善,柴油货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全市机动车排放监管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绿色低碳、清洁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初步形成。 其中,全市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0%,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全市柴油和车用尿素抽检合格率达到95%,违法生产销售假劣油品现象基本消除; 到2020年,全市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铁路、水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提高,港口铁路集疏运量和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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