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个城市医联体试点名单公布,对民营医疗机构有何影响?
亿欧大健康8月14日消息,国家 卫健委 发布《关于印发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这也意味着,分级诊疗制度逐步过渡到深水区。
《通知》显示,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医疗资源需求与布局等因素,确定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唐山、大同、本溪、金华、铜陵、佛山等118个城市作为 医联体 建设试点城市,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事实上,医联体的概念已经火热了好几年,主要政策可以追溯到2017年4月。 当时,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医联体建设目标、原则,并明确四大组织模式。这四大组织模式包括:在城市主要组建医疗集团( 城市医联体 )、在县域主要组建医疗共同体( 医共体 )、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在边远贫困地区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
紧接着,同年5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
2018年8月, 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印发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并且先后在北京、天津、重庆等9个城市开展试评估。
今年5月, 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实施医联体候选城市的基本条件: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部门间建立良好的协调机制,能够为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市域卫生健康工作具有较好基础。城市规模适宜,市域内有较强实力的牵头医院和康复、护理等其他医疗机构,医疗资源相对充足、发展较为均衡,布局较为合理,有“分区包段”的地缘、资源基础。
(三)具有工作基础。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8号)要求,制定了本市医联体建设规划,启动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管理工作,具有试点工作基础。
本次城市医联体试点名单是5月《方案》推行的结果。 具体来看,亿欧大健康对本次卫健委公布的《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城市名单》进行了分析,如下图:
值得注意的是,这118个城市中,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直辖市单独开放了其中的区作为试点,其中北京的海淀区、东城区、朝阳区等6个区都特别列入进了试点名单中。
此外,在其他省份中, 浙江省开放的城市位列首位, 为11个,其中包括杭州、宁波、温州等城市; 江苏省紧追其后, 开放城市为10个,其中包括南京、苏州、无锡等城市; 四川省、广东省、湖南省、山东省在内的4个省也不甘落后, 开放城市有7个。但仍有一些省份的试点力度相对较小,包括贵州省、海南省、黑龙江省在内的7个省份试点城市仅有2个。
随着城市医联体试点逐步落实,这对于民营医疗机构的影响毋庸置疑将会是巨大的。
从政策上来看,医联体对民营医疗机构持支持态度。2016年12月,国家卫计委发布的《关于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有三处提到了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从数据量来看,据国家卫健委数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已有1021家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医联体,尽管数量占比不大,但增速达到43%。未来,随着医联体城市试点名单的进一步落实,或许将有更多医疗机构加入到医联体建设中来。
但也有行业人士认为,优质民营医院加入医联体的意义并不是很大。此外,政策虽然对于民营医疗机构加入医联体持支持态度,但整体更多偏向公立医疗机构,未来仍可能出现民营医院边缘化现象。
不管如何,随着医联体、医共体的深入发展,民营医疗机构更应该重新审视自己:在定位上,了解自身与同级的公立医院所属位置;在优势上,确定好是办综合或者专科,靠设备还是人才。只有这样才可能抓住分级诊疗带来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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