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药品加成是否有利于医药分开?医改此举或将导致药店名存实亡
“自下而上”, 从基层开始的 医药分开 ,取消药品加成,若按照国家卫计委的要求,今年将在全国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铺开。 对于医院的影响、对临床用药继而对药品采购的影响,健识局已陆续推出各种文章论述。
但临 床用药市场的巨变,对 零售 药店 ,究竟是大利好,还是“滑铁卢”?似乎乐观预测较多。 今天,健识君邀请到长三角(浙江)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郭泰鸿,晒出完全不一样的观点和分析——
一、药品零售 将失去竞争优势
要卖药,除购买药品所需的费用外,一定还会产生经营成本,包括库房建设、设备添置、库存铺底、正常损耗、人员工资等等各种经营成本。医院对药品15%的加成有部分是抵充这些经营成本,是以药养药,并不完全是以药养医。所以, 对医院取消加成的弥补是应该的。
在现行的政策下,医院取消了加成,降低了病人的药品消费,但是允许医院通过医疗费用提价,弥补被取消加成的90%。
作为药品零售经营性企业,除了要承担和前述医院类似的各种经营成本以外,还有医院成本中所没有的税费缴纳、投资者利润回报等。因为药店和医院一样,只要经营药品,就必然发生正常的成本。 医院取消了加成,这些成本可以用其他方式抵充和弥补,那么,药店呢?
药店也曾有过和医院一样的垄断时代。那是在政府有关部门对零售药店有距离限制的时代。 距离限制使得药店数量较少,竞争不充分,药店销售药品的价格就比较高。那个时代,药店的药价和医院大致相同。这种状况曾经引发了社会的极大不满。
自从政府宽进严管、放开距离限制之后,药店数量大增,市场竞争充分,价格也就回归到正常的行业合理利润。这时候的药店,药价平均大致要比医院低10~15个百分点。
这10~15个百分点,是由于药店一般不需要给上游供给商送回扣所导致的价格落差。因为无论上游给下游,还是下游给上游,只要送回扣,这笔费用一定会最终体现到药品销售价格中,由消费者来承担。也因为此,药店才能够和医院售药的方便、信誉相抗衡,吸引一部分消费者来药店购药。
现在医院在采购成本方面,有政府行政权力的强制压价,有省级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压价,有医药不分形成垄断地位导致的二次议价,进价已经极低,再加上经营成本方面由于以医养药和财政补贴接近于零,零售药店怎么和医院售药并存于一个市场?怎么公平竞争?
二、处于弱势的医药零售
现在的药品零售企业,完全是市场的弱势群体。
一是整个药品零售业只占药品终端消费市场的约20% ,势单力薄,80%的市场份额在医院;
二是药品零售业的连锁率不到50% ,一半以上的药店是单体药店,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营利水平低;
三是虽然药品零售业已经开始抱团联采分销 ,但联采只是市场行为,抱团规模还是不能和医院相比;
四是虽然可以以扩大了规模和药品生产商讨价还价,但 绝没有政府部门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强势 。
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讲,药品零售企业都和医院不相匹敌、不是对手。即使和原先医院有加成相比,但 药店已经在税费和投资回报的负担上处于明显劣势。
现在医院又取消了药品加成,而对药品零售企业没有任何相应的优惠,真的该问一句:“中国的药品终端消费市场,是不是不再需要药品零售企业的存在了?”
国家早已明确, 医改 的方向之一是医药分开 ,由于种种原因,现在尚不能马上付诸实施。但各种改革措施应当往这个方向努力,应当逐步引导病人去药店买药。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对医院来说,经营药品没有了公开的利益,只剩一些不合法的权力寻租,在医药部分上的总获利下降,这有利于医药分开;但是, 医院享受政府补贴的药价大幅度下降,甚至低于药店的正常成本,迫使药店无法生存,这又不利于医药分开。 所以,还该再问一句: “取消药品加成,有利于还是不利于医药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