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监会认定DAO代币为证券资产,以后ICO发行可能要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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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证监会认定DAO代币为证券资产,以后ICO发行可能要先备案
ICO上演着一幕幕疯狂,在中国监管出手前,美国证监会先出手了。

周二, 美国证监会(SEC)发布调查报告 显示,ICO可能属于联邦证券法监管范围内。该调查报告提醒投资者,通过“虚拟”组织发行或者销售数字资产,需要遵守联邦证券法的要求。这样的发行或者销售行为,通过机构或者组织利用分布式账簿或者区块链技术进行,被称为“首次代币发行”(Initial Coin Offerings)或者“代币销售”(Token Sales)。

ICO英文全称Initial Coin Offering,即首次公开发行加密数字代币,目前成为了一种区块链创业项目筹资的方式。区块链创业项目为了融资,会给认可他们的人或者狂热者销售加密代币,这些代币大多数通过比特币或者以太币等其他加密货币购买。也就是说,ICO融得的资金往往不是法币,而是比特币、以太币或其他数字加密代币。

ICO发行可能受美国证券法监管

美国证监会发布的新闻稿表示,不管该行为用的是什么术语或者技术,判断一项交易是否涉及证券的发行和销售,取决于事实细节和环境,包括交易的经济情况。

SEC的调查报告与之前被称为“史上最大区块链众筹项目”的The DAO有关。 The DAO有点像一个去中心化的风险投资基金 ,以智能合约的形式运行在以太坊公有链上,投资者可以通过以太币购买DAO代币,持有者可以获得The DAO的投票权。该项目 后来因为被攻击而损失了超过6000万美元的以太币 。

从累计融资额来看,自2016年以来,区块链早期创业公司通过ICO募集的资金一直稳步增长,到2017年一季度累计达到1.47亿美元;传统风险投资金额达到3.86亿美元。

SEC表示,虚拟组织所发行和销售的代币为证券资产,受联邦政府的证券相关法律管辖。 报告表示,除非有有效的豁免权,否则基于分布式账簿或者区块链技术证券的发行商,必须对相关证券发行和销售进行登记。参与了未注册证券发行的人,有可能违法并需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此外,提供该类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也必须登记,获得豁免的除外。

SEC解释,联邦证券法律之所以规定需要登记,目的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投资者所能购买的投资,都有适当而全面的披露,并且都经过了监管审查。

“(美国)证监会正在研究分布式账簿和其他创新性技术的影响,同时鼓励市场各方参与进来,跟我们一起努力。”SEC主席Jay Clayton表示,”我们正在尝试形成一个具有创新性同时对市场有利的方式融资,不过前提是,确保投资者和市场利益受到保护。”

公司财务部主任 William Hinman表示:”投资者需要了解每一项投资机会背后的关键事实,这样一来,他们才可以基于更充分的信息,作出考虑全面的决定。今天的报告已经认定,用分布式账簿或者区块链技术操作的发行保荐人,必须遵守证券法。”

产品型ICO可能未受影响

36氪此前解释,一般来说,项目通过ICO发行的代币可以购买公司未来的产品和服务。以太坊是ICO发行的一种比较成功和接近理想化的模式,以太坊(Ethereum)是一款能够在区块链上实现智能合约、开源的底层系统。谁若想用上面的智能合约,都要支付一定的以太币,因为越来越多人用以太坊,所以以太币也越来越贵,早期持有以太坊的人就赚了。因此,ICO投资者实际上并不拥有项目的任何股权或者债权,只是有产品的优先使用权,而上述的The DAO则产品本身就是收益权。

曾任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银行审查官的Tim先生表示,SEC的报告首先明确了DAO代币是一种证券资产,SEC并没有表明所有的代币都是证券,但是很多代币都可以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第11至15页证券的四项标准被定义为证券。在B.3准则里说到:购买DAO代币的投资者投资于一个一般性的企业,并希望从该企业获得合理收益。有一些非证券类代币可能并不符合这个标准,例如代币购买者可能期望得到的是某个应用的使用权,而不是收益。

对于SEC这份公告,Tim先生总结了几个影响。

第一个影响是:美国的非合格投资者可能不能再投资ICO项目针对证券类代币,在美国发行和出售证券的ICO发行人必须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或获得豁免权。这也意味着根据SEC的监管要求,ICO项目将有可能只能向合格投资者或者非常富有的人发行。

影响二:ICO发行人可能会搬离美国。“如果代币是一种证券,在美国发行和出售证券的ICO发行人必须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或须符合豁免注册。针对证券类代币,如果ICO发行人不想遵守SEC的监管要求,可以把发行活动转移到美国境外,并且不接受美国投资者参与。”

第三个影响则是,代币成为一种证券资产后,ICO代币发放的时间和成本都将显著增加。“针对证券类代币,ICO代币发行时间和成本将显著增加。ICO平台服务提供商(例如承销商)可以提供服务来确保ICO活动遵守了SEC的监管要求,但是成本会增加很多,融资金额也会降低很多。”Tim先生说道。

“风暴之后就会回归平静。Tim先生表示,尽管许多行业参与者和观察员可能不同意SEC的报告,但是美证券交易法是不能被违反的。我希望美国证监会再发布一个针对非证券类代币的报告,这会让行业更明确如何发展。”

缺乏投资者教育的中国ICO市场

ICO近来在中国甚是火热,根据ICO的原理,要判断项目是否靠谱,需要看其发行的代币在数字货币市场是否有有足够的竞争力,如果企业自己发行了代币要看其自身技术是否安全稳定,初创企业是否真正将融资获得的代币用于项目本身以及参与的用户是否活跃等。

不过,OKCoin币行研究员指出,目前大多数发行ICO的项目存在的问题首先是过度吹嘘区块链的应用,没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其次是重点放在代币推广上,官方吹嘘其代币价值。然后是KOL领袖战略,找一些行业大佬强行站台,把全部精力和金钱放在推广上。

OKCoin币行副总裁田颖认为,市场的火热有利于ICO概念普及,但目前的市场是不健康的,大量投资者盲目涌入,没有建立起跟正确的风险认识,市场目前最缺少的还是投资者教育。

此外,还有人质疑ICO项目存在骗局。由于ICO项目融资时没有成行的产品,投资者拿到的也不是股权或者债权,对创业者几乎没有约束力,产品最后是否像白皮书说的那样谁也无法保证。在国外,已经有政府监管部门开始对ICO进行关注并且进行严格的监管。今年3月初,加拿大证监市场监督机构就向使用区块链技术的企业发出警告,其所进行的ICO有可能触犯了法律。在当时加拿大证券监管机构发出的声明中就指出,认为它刺激了过度投机和欺诈行为,未来ICO将归属加拿大证监会管辖,其中包括登记或提交招股说明书的需要。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在一次研讨会中表示:“从制度建设出发,我们应该尽快在法律上给予ICO一个说法,一个完整的监管框架,对于促进整个区块链行业健康发展非常重要。”

业内目前提出了不同监管方式,一种是可以参考目前成立的众筹平台,来对ICO平台进行监管,在起初的发行环节强化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投资者教育等责任。另一种是对数字代币交易平台进行监管,试图在代币的交易环节加以监管。不过交易平台OKCoin认为,数字资产的交易平台应该是客观中立的,而如果过分强调交易平台的责任似乎在法理上也不尽合理;而且即便强化了代币交易所的监管,代币往往还可以去中心化地来进行。

姚前也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额度管控与白名单管理,避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中进行监管套利;

二、ICO 融资计划管理。因为大多数数字货币投资人只看到比特币的巨大收益,就理所当然地认为 ICO 就是赚钱的机会。因此引入 VC 的阶段性投资理念,有助于投资者保护;

三、对发行人施予持续、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强调反欺诈和其他责任条款;

四、强化中介平台的作用;其五是监管部门主动、及早介入,加强行为监管,全程保留监管干预和限制权力;其六是加强国际监管合作与协调和开展ICO “监管沙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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