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无人驾驶上路的法律障碍,美国即将公布修订后的无人驾驶汽车指导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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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来自 网易科技 ,作者:刘春

据路透社报道,一些知情人士周二透露,特朗普领导的美国政府将于下周在密歇根州公布修订后的无人驾驶汽车指导方针,以回应汽车制造商的呼吁,消除让无人驾驶汽车上路的法律障碍。

据四名知情人士透露,下周二,美国交通部长赵小兰(Elaine Chao)预计将莅临位于密歇根州安阿伯市(Ann Arbor)的一家无人驾驶汽车检测机构,并在那里公布修改后的无人驾驶汽车指导方针。

赵小兰的发言人没有立即对此置评。美国政府网站上发布的一个帖子显示,美国白宫管理和预算办公室已于8月31日批准了美国交通部对该指导方针的修改,但具体细节未公布。

本周三,美国众议院将对无人驾驶汽车的一揽子立法提案进行投票,该提案旨在加速无人驾驶汽车的部署,禁止各州封杀无人驾驶汽车。这项提案可能会有助于美国众多汽车制造商和科技公司实现其承诺,到2020年或2021年让无人驾驶汽车上路。

美国众议院将按照“快审通道”的规则对该法案进行表决,该规则允许对需要表决的法案不进行修正。一个由美国两党参议员组成的小组开展了类似的立法工作,但并没有提出议案。

今年7月,该提案获得了美国众议院下设的一个委员会的一致通过。该提案将允许汽车制造商获得豁免权,在不符合现有汽车安全标准的情况下,第一年至多部署2.5万辆汽车。在三年内,这一上限每年将增加至10万辆。

美国众议院的这项提案,将要求汽车制造商向监管机构提供其无人驾驶技术的安全评估报告,这是2016年公布的无人驾驶汽车指导方针提出的,但其无人驾驶技术不需要获得上市前的审批。

消费者维权人士呼吁,应出台举措,让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更快地获得有关无人驾驶汽车车祸的数据,并让该机构有更多资金来对无人驾驶汽车实施监管。

包括通用汽车公司和Alphabet旗下无人驾驶汽车公司Waymo在内,美国汽车制造商和科技公司呼吁联邦政府制定更宽松的无人驾驶技术法规,而一些消费者团体则要求针对无人驾驶汽车采取更多安全举措。

2016年9月,奥巴马领导的美国政府发布了无人驾驶汽车指导方针,呼吁汽车制造商在开展15点“安全评估”时自愿提交其无人驾驶汽车系统的细节,并敦促各州监管机构遵从联邦政府针对无人驾驶汽车所出台的大部分法规。

对于奥巴马政府出台的无人驾驶汽车指导方针,汽车制造商提出了许多担忧,包括该指导方针建议无人驾驶系统上市前,汽车制造商应提交给监管机构审查。

包括Waymo、通用汽车、福特汽车公司(F.N)、Uber、特斯拉在内,美国众多汽车公司和科技公司都在积极开发无人驾驶汽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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