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代币可能属于“证券”,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检查委员会发表《有关首次代币发行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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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代币可能属于“证券”,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检查委员会发表《有关首次代币发行的声明》

编者按: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据外媒消息,鸵鸟创投媒体(微信:wechuangye)了解到,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检查委员会(简称香港证监会)今天发布了有关首次代币的声明,该声明中阐明,视乎个别ICO的事实及情况,当中所发售或销售的数码代币可能属于《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证券”,并因此受到香港证券法例的规管。虽然在一般ICO中发售的数码代币通常被认为具有“虚拟商品”的特点,但证监会观察到某些ICO的条款及特点,可能意味着有关数码代币属于“证券”。

鸵鸟创投媒体(微信:wechuangye)还了解到,香港证监会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梁凤仪女士表示:“对于香港及其他地方有愈来愈多以ICO来募集资金的活动,我们表示关注。参与ICO的人士需要知道,一些ICO结构可能受到香港证券法例的规管。”香港证监会呼吁投资者注意ICO所涉及的潜在诈骗及投资风险。由于ICO的运作是在网上进行的,在香港可能没有营业点,因此投资者可能面对较高的欺诈风险。

以下是香港证监会《有关首次代币发行的声明》全文(最后更新日期 : 2017年9月5日):

数字代币可能属于“证券”,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检查委员会发表《有关首次代币发行的声明》

本文作者: Ti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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