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云音乐因周杰伦作品被判赔腾讯音乐85万,周杰伦版权费公布
蓝鲸TMT频道11月6日讯,历时一年半,腾讯音乐因周杰伦作品起诉网易云音乐侵权一案有了判决结果。
中国裁判文书网11月1日发布的判决书显示,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已于9月17日裁定,网易云音乐、乐读公司、网易公司三被告赔偿原告腾讯音乐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共计85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46720元。
判决书显示,腾讯音乐称,2017年其通过转授权形式将涉案的周杰伦录音制品授予网易云音乐。2018年3月31日,授权期限届满,腾讯音乐当天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立即下线相关歌曲。
但被告网易云音乐却制作了一张包含200首歌曲的《周杰伦热门歌曲合辑》的假数字专辑,以付费售卖的形式通过其开发、经营的网易云音乐网站、网易云音乐PC客户端等多个客户端,向其用户提供。用户支付了相应费用后可以进行在线播放和下载。
腾讯音乐表示,与此同时被告多次通过其官方微博、网易云音乐小秘书向用户全网推送,建议用户以400元/张的价格进行购买后实现终身免费收听,公然实施侵权行为,企图通过上述侵权行为实现抢占用户市场及获取不法收益。
网易云音乐辩称,原告于2018年3月31日17:24通过邮件方式通知要求立刻下架涉案歌曲,这完全超乎被告的意料,且当日是周六休息日,大部分工作人员不在岗,离期限届满仅几个小时,处理相关事宜的人手和时间均严重不足,导致本案所涉行为的出现。
法院认为,网易云音乐是《音乐授权合作协议》的签订者,且三被告为关联公司,在授权合同到期,原告已通过电子邮件明确指示其将涉案录音制品下架的情况下,网易云音乐不仅未及时按照约定采取相应措施,相反于2018年3月31日23时44分,通过其关联公司在网易云音乐网站、微博通知用户尽快下载,其与被告网易公司、乐读公司存在共同侵权的故意,应当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随着此次判决结果的公布,周杰伦音乐版权费也随之公开。涉案歌曲属于杰威尔曲库,整个曲库约有808首歌曲,双方第一次授权期间即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的授权费用为870万元,第二次授权期间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的授权费用为864.29万元,第三次授权期间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的授权费用飙升至1818.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