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指导意见》出台:城市管理细则迫在眉睫
今天,多部委联合下发《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份《指导意见》之后,不久后将会有各个城市的管理细则出台。
懂懂早上通读了一下这份文件,就文中的重点进行一个解读。
这份文件中,最有价值的一点是给共享单车了一个主体身份: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各地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推进公共租赁自行车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城市出行服务系统。”
从这一点来看,与其它的互联网创业项目不同,共享单车这个风口,成为城市公共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多层次城市交通中的一个重要层次。这个主体地位明确,对于共享单车创业企业是一个重大利好。
正因为这个主体地位的确定,可以预见,共享单车将来还会对城市发展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我们看,公共交通是政府主要大力发展的出行方式,所以每一个城市都会为公共交通形成配套的城市设施。未来,共享单车也将可以“享受”到这样的待遇,越来越多的城市将为共享单车铺路。
在《指导意见》中称: “完善自行车交通网络。合理布局慢行交通网络和自行车停车设施,将其纳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并与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相衔接。积极推进自行车道建设,提高自行车道的网络化和通达性。要优化自行车交通组织,完善道路标志标线,纠正占用非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保障自行车通行条件。”
现在我们看到很多城市有专门的公交车道,未来,城市中将会有更多的自行车专用车道。
其次,共享单车经过这段时间的发展,给城市带来的负面效应也一一暴露出来,比如占道严重,骑行、停车不规范行为较多,大量坏车造成城市垃圾。其实在一些大中型城市,这些问题已经非常严重,以北京为例,单车与行人和汽车抢道问题就非常严重,在某些地区已经成为新的拥堵因素。
这些问题的暴露,根本在于两点:一是没有科学的管理办法,二是竞争导致过度投放。其实,在这方面,已经引起了一些城市居民的强烈反感,怨声一片。
所以在这份文件中,提出了对单车规范管理的要求:
“引导有序投放车辆。各城市可根据城市特点、公众出行需求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定位,研究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和安全稳定运行。”
作为多部委联合发布的这一文件,显然是意识到了共享单车发展中的弊端。但是每个城市的现状并不相同,所以这份文件只是给出了一个粗放的管理方向。在这方面,迫切需要各个城市尽快出台管理细则,对单车的发展进行引导。放大共享单车便利的一面,尽量降低负面效应。
说完大的方向,再说说《指导意见》中几个小细节:
第一:共享电单车被宣布死刑,一批创业者和投资人或血本无归。
在确定共享单车是城市公共交通一部分的同时,有这样一句话: “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其实,在共享单车火起来之后,电单车便开始出现在多个城市。一大批的创业者和投资人将目光聚焦在共享电单车这个新的方向。但在之前,我们也发现多个城市对共享电单车项目叫停,也有城市对这个项目持观望态度,所以这个领域一直存在创业风险。从这次指导意见来看,似乎是直接给电单车判了死刑,诸多创业者和投资者可能血本无归。
第二:市场将淘汰没有技术的共享单车。
文件中对共享单车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无论是对单车本身的质量、技术含量,以及运营单车的互联网平台,都需要有很高的技术,不是随随便便什么车都可以拿来共享。文件中这样说到: “鼓励企业制定更高水平的产品质量、运营管理、售后服务等企业标准,探索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要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利用车辆卫星定位、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经营管理,创新经营服务方式,不断提升用户体验,提高服务水平。” 从这一点看,与业界对共享单车下半场竞争在于精细化运营的判断一致,车的质量越好、技术含量越高、运营越高效的企业,将会胜出。
第三,个人信用将出现“道德信用”新维度。
单车的骑行记录,将成为个人信用的一个重要维度。之前,共享单车被称为“国民照妖镜”,人性中各种自私、邪恶的一面,在共享单车中被放大。但随着共享单车快速发展,这将会成为个人信用的又一个维度。与我们银行信用卡、资金借贷中产生的“财富信用”不同,这是衡量人的“道德信用”的一个因素。文件中称: “加快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领域信用记录建设,建立企业和用户信用基础数据库,定期推送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企业和用户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加强企业服务质量和用户信用评价。鼓励企业组成信用信息共享联盟,对用户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支持发展跨企业、跨品牌的租赁平台服务。” 相信随着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一个人的“道德信用”体系的建立也会越来越完善。
第四,可能会给共享单车企业带来两方面的挑战。
现阶段对于企业比较有挑战的有两个方向:一是, “创新保险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二是, “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 现阶段,所有的共享单车都是创业阶段,没有一家出现赢利,并且不断通过免费、补贴来争夺用户。共享单车对于用户来讲是一个低成本出行的方式,如果加上“保险”的费用,恐怕使用成本会提高不少。所以,在这方面“创新保险机制”尤为重要,要看哪个企业能够找到最佳的解决途径。关于免押金,也是企业不小的挑战。在道德信用机制还不健全的阶断,盲目取消押金,恐怕会带来企业不能承受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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