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吃3万罚单 第三方支付机构或面临最强监管年
蓝鲸TMT 谢媛媛
今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官网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第134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其中支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要求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人民币罚款。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为央行首次披露对支付宝的处罚行为。
3万元的罚款对支付宝来说微不足道,真正给支付宝带来伤害的是被罚后的负面影响。虽然没有明确指出支付宝具体违反了哪条支付业务规定,但是从《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还是可以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支付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注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转让、出租、出借《支付业务许可证》的;
(二)超出核准业务范围或将业务外包的;
(三)未按规定存放或使用客户备付金的;
(四)未遵守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比例管理规定的;
(五)无正当理由中断或终止支付业务的;
(六)拒绝或阻碍相关检查监督的;
(七)其他危及支付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上述七条理由中,第一、二、五、六、七条支付宝都不太能涉及到,第三条和第四条可能性最大,而这两条也是支付宝最忌讳提及的。
在媒体曝出支付宝被央行罚款后不久,支付宝方面做出回应称,支付宝在去年年初就启动了相关的系统升级和改造工作,并通过各种方式让广大用户理解、认可账户实名制给大家带来的帮助和价值,目前支付宝已按照要求完成相关落实工作。这里,支付宝没有指明自己受罚的根本原因是什么,仅对实名认证落实问题做出回应。
早在2016年9月,中国央行就已经出台新规,新规直接限制支付宝额度,并表示支付交易时产生的客户备用金统一交给央行管理。对此,央行解释,新规是为了使得支付机构更为安全可靠,扶持小微企业做好主业。
目前监管机构正在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处罚加码,据不完全统计央行共开出51张罚单,第三方支付机构就开出10张。央行如此大力度的监管,是为了防止爆发重大风险事件,尤其像支付宝、财付通这样的支付巨头。
由于中国出境游热潮正在为支付机构带来巨大商机,支付宝和微信支付正在全面进驻国外市场,美国、印度、韩国都都已经成为支付宝和微信的布局范畴。日前,支付宝收购速汇金的行为也能证明其在国际发展的决心。越是如此,央行越将严格把控第三方支付,早先央行就表示第三方支付机构存在跑路危险。
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央行已经暂停发放新的第三方支付牌照,未来一段时间内重新发放的可能性也不大。或许,第三方支付机构将要迎接一个监管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