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AWS涉嫌在华违法建设云服务数据中心
云计算服务是信息时代的基础服务,使人们获取计算、存储、网络资源就像工业时代获取水、电资源一样便捷;云服务数据中心是信息时代的基础设施,其重要性应不亚于水厂、电厂、银行,是数据信息聚集、存储和加工的场所。
笔者获悉,作为国外公有云服务领先企业的亚马逊AWS正在国内建设用于提供云计算服务的数据中心,并公开宣布将于今年内基于这个数据中心面向国内提供云服务。笔者认为,这样的做法明显违背了国家对公有云服务的监管政策,在信息安全方面存在很大隐患。
1、在国内提供公有云基础服务需有“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2015年12月28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其中明确规定:为用户提供数据存储、互联网应用开发环境、互联网应用部署和运行管理等服务的公有云基础服务属于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属于增值电信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2、亚马逊AWS没有“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国家对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的管理和许可发放一直都比较严格,经营许可持有者基本为内资企业。
经记者查询,亚马逊AWS目前并没有“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因此,亚马逊AWS不具有在国内提供公有云基础服务的合法资质,如果其建设数据中心并依此提供服务则涉嫌违法,这将意味着用户数据信息存储在不具备服务资质的亚马逊AWS所拥有的数据中心中,存在很大的信息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