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放开外商投资支付限制,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平台面临竞争
蓝鲸 TMT 频道 3 月 22 日讯,今日上午,央行正式发布外商投资支付有关事宜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2018 )第 7 号(以下简称《公告》)。此公告的发布,一定程度上对于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巨头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或将面临外商投资支付机构争夺市场的危机。
《公告》规定,境外机构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主体的境内交易和跨境交易提供电子支付服务的,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
此外,《公告》明确了外资和内资支付机构须遵守相同规定,实现统一的准入标准与监管,同时要求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日常运营、风险管理、资金处理、备付金交存等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对支付机构的监管要求。
为实现监管,《公告》对应具备的条件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 1 )商业存在。境外机构应当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作为申请支付业务许可的主体。( 2 )支付业务设施。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应当在境内拥有安全、规范、能够独立完成支付业务处理的业务系统和灾备系统。( 3 )信息存储要求。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金融信息应在境内存储。
2013 年至 2017 年,支付机构处理的业务量从 371 亿笔增长到 3193 亿笔,金额从 18 万亿元增长到 169 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 71% 和 75% 。一些大型支付机构已经“走出去”面向全球客户提供支付服务,而让外资企业“走进来”却需要平衡巨大的风险。而对于国内电商支付行业来说,新公告的发布或能刺激更大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