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明确科创板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尺度
蓝鲸科创频道7月18日,上交所此前发布了《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有六个方面被认定为异常交易行为。
一、虚假申报,以引诱或者误导其他投资者的交易决策;二、拉抬打压,导致股票交易价格明显上涨(下跌)的;三、维持股票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四、自买自卖或者互为对手方交易,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的;五、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六、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上交所业务规则的其他异常交易行为。
《细则》中明确了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尺度。投资者实施异常交易行为的,上交所将依据相关制度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对于反复连续实施异常交易、涉嫌参与过度炒作和市场操纵等情形的,上交所将予以从严监管。
对于会员未适当履行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职责的,上交所将对其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