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起诉Uber:提供9千兆文件仍被指“证据不足”
蓝鲸TMT 谢媛媛
今年二月,谷歌无人驾驶部门Waymo以窃取无人驾驶商业机密为由向Uber提起诉讼。时隔三个月,该诉讼案于本周三上午在旧金山法庭开庭。
该案件的核心人物是曾在谷歌自驾驶部门Waymo工作的Anthony Levandowski。作为谷歌的高管,Levandowski于2016年从离职,离职后建立了自己的自驾驶卡车公司Otto。八个月后,Uber以6.8亿美元收购了Otto。Levandowski转而为Uber研发包括LiDAR在内的无人驾驶相关技术。这也Waymo怀疑Uber与Levandowski是否早有商业往来。
开庭后,Waymo向法院提供了内存达9千兆的相关证据,以证明Uber工程师AnthonyLevandowski在离开谷歌前从公司窃取了14000份文件。在Waym看来,Uber通过Levandowsk获取到这14000份文件,并在无人驾驶的研发中“非法”使用了这些从谷歌窃取的信息。
Waym方面表示,Levandowski在离开谷歌的第二天就获得了Uber 500万股的股票奖励,该笔股票价值超过2.5亿美元。而这笔股票的行权日期是在2016年1月28日,也就是Levandowski从谷歌辞职的第二天。
对于这些质疑,Uber给出的回应是,自己的无人驾驶技术研发并没有Levandowski的直接重大参与。Waymo的控诉只是企图阻碍Uber的“自主创新”。Uber还称对员工的电脑进行审查分析后,并未发现这14000份文件曾出现在本公司电脑服务器中。然而,Uber公司又不能对Levandowski的私人电脑进行审查,因为他援用了宪法第五修正案所规定的公民权利,该条款允许美国公民拒绝分享任何可能牵连其“自证其罪”的信息。
对此,法官WilliamAlsup法官警告Uber:“如果你们不能找到这些文件,你们将被迫执行中止无人驾驶项目的临时禁令。”他还表示,如果Levandowski拒不遵守公司规定交出文件,Uber公司应该解雇他。
负责该案的法官WilliamAlsup表示,尽管Uber的工程师窃取谷歌无人驾驶秘密文件是“非常明显的事实”,但是仍然缺乏“确凿的证据”证明Uber在无人驾驶的研发中“非法”使用了这些从谷歌窃取的信息。法官表示,对该案的判定产生了困惑。“因为现在所做出的裁决只能是基于Uber‘有可能’使用谷歌知识产权信息并对其造成威胁的‘假设情况’,但‘不足以证明’Uber一定使用了这些专利。”
由于证据不足,法官对该案的裁定结果尚不明朗。但他需要尽快做出决定,是否同意Waymo的请求,立即实施临时禁令,强制命令Uber在法律诉讼过程中暂停使用无人驾驶汽车相关技术,直到最后判决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