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天猫“双11”的狂欢下:一半是海水 一半是火焰
导读
如今在“双11”这天,如果不去淘宝一下,支付几笔费用,那这一天过得还真是差了点意思。现在不就有一种形容网购族的说法么,叫“鳌拜”,在熬夜的同时大大地“败”了一回家。回顾刚刚过去的天猫“双11”,提前着手精挑细选,向网络对面的卖家细致入微地咨询提问,货比三家后还得及时搜罗满减活动,可以说随着天猫“双11”运营模式的成熟,营销策略也越来越五花八门,消费者要想寻找到价格和品质都是最优的商品,还真需要多费点功夫。
天猫“双11”购物狂欢节到今年恰逢第十个年头,它对消费者的影响力已经演变成可以堪比春节的全民性节日。2分5秒,成交额突破100亿元;15小时49分就超过去年天猫“双11”全天交易额。到12日零点,2018天猫“双11”全球狂欢节的成交额在数据大屏定格为:2135亿元。
从2009年的一次促销活动,逐步演变为今天的购物狂欢。走过10年历程的“双11”,成为了观察中国电商乃至互联网产业、消费变迁的一个典型样本。如果把11月11号这天比作是大年初一的话,“春节”前夕的预热工作自然是相当重要的。不过,在天猫“双11”第十个年头里,许多消费者好像都会有和以往不太一样的一些感受,有个声音似乎在不断敦促着消费者:你该更新购物车了!
20多岁的王先生从事软件编程工作,每天免不了要和一堆冰冷的代码打交道。不过进入11月后,狂轰乱炸的天猫“双11”广告给他的正常工作带来了严重的困扰。
王先生介绍,广告内容主要是以红包福利为主,涵盖了化妆品、户外运动、小 家电 等类别。夺人眼球的天猫“双11”广告满天飞舞早已是见怪不怪的事情了,但今年却尤其给人一种特别霸道的感觉。 驱动中国 记者观察到,这些广告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是通过浏览器等应用弹出的,还有一部分在桌面直接被下载成了快捷方式。
记者还发现,很多弹窗广告并没有固定的弹窗位置以及明显的边框,关闭按钮要么特别小,要么必须点开广告后才可以关闭,有时候还可能关不掉,另外还有一些即便是关掉了,但在后续上网的过程中还会弹出来。
天猫“双11”这场大戏一年比一年隆重,除了五花八门的广告持续轰炸外,如今以家电、服装鞋帽为主的各大品牌商家纷纷投身其中,意图凭借之前积累的品牌口碑可以大卖特卖。所以,一些以“电商专供”或是“线上专供”为名目的商品也顺其自然成为了天猫“双11”中的香饽饽。
目前在市面上,“电商专供”商品主要存在三种情形:同款不同质,指的是线上线下销售的商品是同一型号,质量却有不同;同牌不同质,即同一个品牌,但质量有所区别;还有就是盗用品牌,即盗用商家的品牌,推出的线上产品。一 些消费者表示,对于类似“看上去很美好”的“电商专供”产品,他们还是持谨慎的态度。
驱动中国记者调查发现,同款产品在线上线下的价格还是有所差异的。不过,有些意外的是,附加上促销的优惠幅度,线下的折扣力度反倒会更大一些。在线下卖场,一些销售人员就提醒着记者,如果打算在线上购买,一定要擦亮眼睛。
早前,有媒体就曝光过,某品牌的一款三门冰箱,线上卖4000元,线下一台外观几乎一模一样的产品则要贵出近2000元。原因就在于,“电商专供”虽然便宜,但其中的用料也差了很多。比如冰箱中起保温作用的发泡层的厚度,标准版有5厘米的发泡层,“电商专供”则要相差近2厘米,冰箱的保温性当然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律师表示,商家出售“电商专供”商品,应对其与线下同款商品在功能、配置、规格、做工、选材、设计等方面存在的差异进行充分披露,不得在推销产品过程中以任何方式隐瞒、混淆产品的重要信息,以避免消费者陷于错误认识。
今年的天猫“双11”前夕,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就发布了“科学理性消费,谨防消费陷阱”的消费提示,其中就建议消费者要事先了解市场价格,再对促销活动进行评估是否优惠,避免被个别经营者采用虚假宣传、先涨后降、虚构原价等促销手段所忽悠。
当然,不得不提的还有针对营销规则度身打造的预付定金方式。在缴纳“预售定金”前,消费者一定要详细了解营销活动细则,并注意留存商家承诺页面截图资料,不要未看清规则,随意下单。
据了解,目前在中消协电商消费维权直通车平台中入驻的企业已达24家,基本囊括了淘宝网、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唯品会、亚马逊、国美在线等消费交易量大的电商企业。电商企业在收到平台受理的投诉后,承诺提高规格优先处理,妥善解决各类投诉。
截至2018年10月,电商直通车系统共处理投诉案件4577件,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调解成功率达到86%。
栏目观点:
“消费升级”成了中国消费十年变迁的缩影。换句话说,中国的消费者越来越有钱了,也越来越会买了。收入的增长刺激着蠢蠢欲动的消费者,淘宝自上线以来,已经成功地为用户培养出只要打开App,就想花钱的消费习惯。不过,我们希望消费者在面临权益被侵犯时,能够去做多一点抗争。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即将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都明确了,消费者在参与网购消费过程中,应反映电商平台和相关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坚持消费体验评价客观公正的立场,当然这也会更好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另外,全新的《电子商务法》将让相应的监管更加全面,也有法可依,同时也在提前示警,敦促电商平台、网络经营者都能据此对自身的经营行为调整,以期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良的商品和服务,带来更优质的消费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