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彩币发行虚拟货币涉集资诈骗,翁涛等人移送检察院起诉
蓝鲸TMT频道8月12日讯,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的《翁涛等人涉嫌集资诈骗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显示,犯罪嫌疑人翁涛等人涉嫌集资诈骗一案,已于近日由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报送本院审查起诉。
深圳市检察院通报明确指出,“犯罪嫌疑人翁涛等人通过深圳光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社会发行虚拟货币‘光彩币’,同时以传销的手段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光彩币会员。后翁涛等人收购发行‘福币’的弗尔斯特控股有限公司,将原‘光彩币’、‘福币’两种虚拟货币及会员合并,向社会推出‘凯富K’积分,之后利用募集的资金收购河北攀宝沸石矿部分股权,通过积分兑换沸矿股权等方式继续非法集资,后无法按时兑付投资者的投资款,给投资人造成巨大损失。”
公开资料显示,翁涛曾担任深圳光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联席主席 、中红博爱董事长;因与郭美美微博掐架闻名,2012年时,其因涉毒曾被警方刑拘。
此外,公告显示,“由于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
2017年年初,据公司认证微信公众号的介绍称,光彩事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6日成立在深圳,是“天才全球付GCB”的运营主体,法人代表李圣明(别名为李昊)。
不过,光彩事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和光彩币在2017年2月经举报人多方核实,该公司严重涉嫌网络金融传销(非法集资)。
据该公司介绍称,GCB 是能增值又会繁殖的自由货币系统和虚拟货币,是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金融工具;且此公司曾声称,该项目的虚拟币可正式在全球购、全球付、全球汇三大板块中流通。
2017年的业务介绍声称,天才全球付GCB分为四个套餐(1美金=6.5RMB):1星会员--1000美金,2星会员--3000美金,3星会员--10000美金,4星会员--30000美金(每位会员有一次升级机会)。
在收入方面,光彩币曾称收入包括静态收入和动态收入;,静态收入按持币算力和市场浮动增值,采用区块链云端挖矿技术。根据账户持有的GCB数量复利增涨;其中,第1月-8月的每月复利涨10%,第9月-3年的每月复利涨5%,第4年-6年的每月复利涨3%,第7年-20年的每月复利涨1%。
举报中显示,动态收入是GCB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此部分业务收入包括:
(1)推荐奖:1星会员拿8%奖金,2星会员拿9%奖金,3星会员拿10%奖金,4星会员拿10%奖金。
(2)对碰奖:1星会员拿8%奖金,2星会员拿9%奖金,3星会员拿10%奖金,4星会员拿10%奖金。
(3)领导奖:1星会员可拿3代5%,2星会员可拿5代5%,3星会员可拿7代5%,4星会员可拿9代5%。
(4)见点算力。拿自己点位下面推广算力的0.5%,1星会员可拿4层0.5%,2星会员可拿6层0.5%,3星会员可拿8层0.5%,4星会员可拿10层0.5%。
(5)全球分红。小区业绩完成200万美元可享受0.5%教育配额,小区业绩完成600万美元可享受0.5%教育配额+0.5%养老配额,小区业绩完成1800万美元可享受0.5%教育配额+0.5%养老赔额+0.5%特别贡献,除首期 1200 万枚由实验室直接发行外,推广奖励全部通过钱包算力发行给参与用户。其中每天 50%按钱包排名算力发行,50%按推广算力发行。
值得注意的是,举报者严重怀疑,GCB(光彩币)严重涉嫌网络金融传销。同时,该模式也严重涉嫌非法集资。GCB奖金制度的本质是“拉人头、发展下线”的典型传销模式。首先,参加者通过认购所谓的虚拟货币GCB(光彩币)取得加入、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同时,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此外,组织者利用参加者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发展人员数量决定。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此公司存在大量虚假宣传:首先,冒用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光彩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光彩集团)名义开展虚假宣传,尤其是拼接李克强总理讲话视频开展虚假宣传;其次,进行GCB可做国际结算支付工具的谣言进行宣传,并进行“互金协会成立区块链工作组,该公司CEO李昊任副组长”的谣言宣传。
在业务运营方面,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显示,该公司涉及光彩币(GCB)发行的注册公司有四家,即全球汇网络营销(深圳)有限公司(注册号:440301116106238),全球付区块链文化交流(深圳)有限公司(注册号:440301116576077),全球付区块链信用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注册号:440301116581521),全球付区块链创新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注册号:440301116576229);而在营业执照登记内容方面,上述四家公司仅仅具备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网络游戏币的研发等许可经营内容,发行光彩币(GCB)明显超出了该四家公司的营业范围,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非法集资的传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