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尔通过发行D股相关议案,或是A股发行D股的第一股
蓝鲸TMT频道4月28日讯,今日,青岛海尔发布公告称,27日的临时股东大会上获通过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在中欧国际交易所D股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公告显示,根据此前发布的议案,青岛海尔此次D股发行的方式为国际配售,面向符合资格的全球投资者发行,拟在位于法兰克福的中欧国际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欧所”)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D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发行股数不超过4亿股(超额配售权执行前),并可能授予簿记管理人不超过上述发行D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
公开资料显示,D股是指注册在中国境内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德国法兰克福发行上市的股票。D股发行需经过中国和德国监管机构的审核和批准,上市和交易均采用德国股票市场的相关规则。此外,中欧所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德意志交易所集团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2015年共同出资成立,主要职能是研发和上市交易以离岸人民币计价的证券和衍生产品,按照国际化交易所的标准开展上市、交易和清算服务。
据财报显示,青岛海尔2017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23亿元,同比增长37.37%。
2018年2月9日,青岛海尔曾发布公告称,目前正在研究论证D股发行的可行性,但尚未聘请专业机构开展工作、亦未形成任何内部决策。
4月10日的公告透露,青岛海尔拟在中欧所D股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次发行上市将通过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准入并挂牌交易实现。
中欧所执行董事陈志勇表示,“法兰克福证券市场是适度监管,又比较灵活,法律方面有一贯的延续性,没有因为2008年的市场波动而修改法律,监管有序。在D股市场,只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律,不做任何干预,不需要做任何修改,没有跨市场的额外要求,这非常适合中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