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发布科创板网下投资者参与办法,加大违规惩处力度
蓝鲸科创频道4月24日讯,中证协最新发布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对网下投资者参与科创板IPO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拟进行规范。
《办法》共二十三条,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参与科创板打新提出资管实力的要求,即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总规模应连续两个季度10亿元以上,且管理的产品中至少有一只存续期2年以上。
中证协表示,《办法》的起草思路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强化事前注册管理;二是加强网下投资者行为规范;三是压实推荐券商和主承销商的中介责任,强化事前把关和事后监督;四是加大对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增加违规成本。
在已有的证券投资经验、良好信用记录、必要定价能力要求基础上,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规模提出要求。
《办法》要求网下投资者参与科创板新股网下询价,应建立完善内控制度和操作流程、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做好询价前准备工作、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合理报价,并对每次报价的投资研究报告或其他定价依据、定价决策过程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此外,《办法》强化了证券公司的推荐责任。明确证券公司未尽审慎核查责任、推荐不符合条件的机构或产品注册为科创板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的,协会按照有关规定对证券公司采取自律惩戒措施。
对于违规行为,中证协将加强处罚力度,增加违规成本。
《办法》明确提出,配售对象在科创板、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黑名单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科创板、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询价。